以书法斋为例谈学员不该盗法

——就我地区出现的一些现象与同修交流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看到《继续走好大道无形的路》一文后,大家都能检查自己的心性和行为。但有学员办了一个书法斋(已有同修支持七万多元),并且把师父的《洪吟二》〈梅(元曲)〉、《精進要旨》〈法正〉等,书写悬挂出来,没有署名。当有人问可否卖时,回答一幅三百六十元。当有同修说不合适时,他们说是个人行为,自己办的。他们定的价位是学员一百五十元,常人三百多元。这种做法是盗法。再说拿师父的法卖钱也不对呀!还有一个疑问是:这些同修多数是去年年底才从邪恶的牢笼出来的,自己是没有资金的,那么同修支持的钱,又返回来再挣别的同修的钱是不是不合适呢?

我们的同修被邪恶绑架、关押多年,应该先静下心来好好学法。我记的其中组织的一位同修在多年(没绑架)前,在我们交流时说:你们知道我一天学多少法吗?我有时一天学一段法,然后逐字逐句的悟,连标点符号我都要悟一悟。这是不是走偏呢?那是不是因学法跟不上而被邪恶钻了空子呢?

希望参与的协调学员能及时静下心来好好学法,听一听不同的声音,向内找,总结以往发生的教训。“越是后期,继续走好大道无形的路,修好自己,更有针对性的、细致的、理智的讲真相救人,对我们每个大法弟子来说,就尤为重要,更平稳的、更有效的救度世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以上仅为个人认识,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