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滨海公安局董宁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董宁,男,1968年11月2日出生。山东东营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610”成员。籍贯山东省乳山市。家住胜兴小区45号楼2单元401室。妻子邓书玲,41岁,一直没有工作。儿子董奇峰,14岁,正在上学,而且总是高消费。岳父邓善奎,80多岁。

董宁此人品质恶劣,流氓成性,其本单位的同事都对他评价极低。自中共在19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董宁一直不遗余力的参与绑架迫害。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09年8月他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累计百余人,其中迫害致死1人,非法判刑劳教31人,非法拘留30多人次,非法抄家几十家。董宁利用职务之便经常敲诈、勒索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人的钱财,用非法收入大吃大喝,找妓女嫖娼。

在中共“610”这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撑腰下,董宁与中共“610”的私设监狱——洗脑班相互勾结,野蛮迫害善良的民众,甚至动用摧残性灌食、毒打等酷刑,数万元数万元的诈取法轮功学员的私人存款。

现将“610”系统恶警董宁的部份犯罪事实公布如下:

吴桂华老人含冤离世,董宁推卸不了责任

胜利油田胜北社区大法弟子吴桂华(女,70岁左右),2009年6月8日前后因给了别人一个“护身符”而被不明真相的人告发,被董宁一伙野蛮绑架,并野蛮抄家,使吴的家具造成部份损坏。迫害三天后,致使原本健康的吴桂华血压明显升高、并有严重的心脏病症状。这些警察怕承担责任,向吴的家人勒索了一笔钱后赶紧让家人把她接走,吴桂华回家后于2009年6月16日离世。

岳国民夫妇遭野蛮灌食 未成年女儿遭暴力逼供

二零零六年六月,胜利油田胜北社区附近出现了大量揭露董宁一伙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传单,董宁、杨洪金一伙认为是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司机岳国民干的,六月二十六日中午,董宁带领十几个便衣将岳国民绑架到物资供应处洗脑班迫害,强行抢走了电脑等物品,岳国民绝食抗议,董宁疯狂的给岳国民灌盐水,导致岳国民腹部剧烈疼痛。

六月二十九日,岳国民的妻子邹爱芬去洗脑班要求送岳国民去医院检查,董宁将邹爱芬绑架到集输公司洗脑班迫害。邹爱芬绝食抗议,也惨遭野蛮灌食,并受到董宁的刑讯逼供。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下午,邹爱芬再次被绑架到胜利油田集输洗脑班迫害,随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岳国民被迫离家出走。董宁一伙多次到胜利油田一中找学校领导去骚扰岳群。

二零零七年高考后,胜利油田钻井医院中共邪党办主任何伟骗岳群到办公室,埋伏在办公室附近的董宁、赵宪文等人冲上来绑架了岳群,董宁用膝盖顶住岳群的后背,用手铐反铐背后抓入集输“转化”班,并将其手表、钥匙、手机等物抢走。被抓的那一幕对于这个十八岁的女孩来说是个残酷的打击。直到第二天,她才缓缓从恶梦中清醒过来,两只手腕被手铐勒过的痕迹仍清晰可见,十多天后才得以消肿。恶警董宁为了套出她父亲(岳国民)的下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也未能得逞。

诱骗绑架多人

2004年11月1日,董宁等人到胜北社区34中找到音乐老师栾红,谎称到分局调查一点儿情况,将栾老师骗走。11月15日,栾老师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5年9月29日,董宁欺骗胜利采油厂家属董秋菊老人到滨北分局问话,随即扣留董秋菊,并非法抄家。董秋菊被非法关押在供应处“610”洗脑班三个多月。董宁还利用董秋菊家人怕老人年纪大、怕出事的心理,欺骗其家人说只要说出到过董家的法轮功学员就“释放董秋菊”,从而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卫国和荆海。王卫国被绑架时,其母卧病在床没人照顾;荆海被绑架时,他的孩子出生才三十八天。

孙延霞,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护卫队职工。二零零六年初,董宁与胜利采油厂护卫大队串通,先由护卫大队队长以“加班”为名将孙延霞骗到护卫大队门岗值班室,然后由董宁一伙实施绑架,把孙非法关押在胜采洗脑班迫害,并非法抄孙的家。

董宁与“610”洗脑班合伙勒索钱财

2005年9月29日,董宁绑架董秋菊老人到油田“610”的供应处洗脑班三个多月。老人被勒索上万元的所谓“转化费”。其间董宁又绑架法轮功学员王卫国和荆海至油田“610”洗脑班。荆海被强制洗脑三个月才放回,上班后试岗半年,共计损失上万元。王卫国被关在胜采转化班后自己的文具店被非法查封,不能营业,损失数万元。

2007年9月8日晚在董宁指使下,胜采胜荣小区的宗善芳和崔保更夫妇被绑架,并非法抄家,两位老人都已六十岁左右。绑架至洗脑班后,洗脑班的人敲诈他们的女儿,要么交四万元钱(每人两万),要么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