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子监狱:灭绝人性的系统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灭绝人性的系统迫害。而这,只不过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个场所而已。

一、武汉女子监狱: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据点

自二零零零年三月劫持第一个法轮功学员起,武汉女子监狱即沦为迫害法轮功的黑窝。

武汉女子监狱是湖北省的唯一一所女犯监狱,位于武汉市汉口宝丰一路,现有七个监区十五个分监区(队)。迫害以来,武汉女子监狱劫持了湖北全省遭非法判刑的绝大部份女性法轮功学员(注1)。一部份学员被劫持在“直教队”(二零零二年五月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立的新建制队,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中心),其余则分散在各队。迄今,武汉女子监狱仍劫持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而曾遭其迫害者则数以百计(注2)。

武汉女子监狱的头等任务就是迫害法轮功。为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志愿信仰(修炼),武汉女子监狱集中共数十年邪恶统治手段之大成,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惜肉体毁灭。十年迫害,武汉女子监狱与各迫害黑窝相互勾结(例如教育科长王木年就曾到北京“学习”北京女子监狱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邪恶洗脑机制。

除了日常的“转化”迫害外,武汉女子监狱还与湖北省、武汉市的“六一零办公室”等联合在监狱里举办封闭性洗脑班,对监狱里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进行强制洗脑迫害。例如,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的每个夏天,武汉女子监狱都举办洗脑班,每次为期约一个月,由监狱“六一零办公室”的程智、孙跃红组织,网罗、纠集了监狱外的犹大进到监狱参与迫害,监狱内各队管法轮功学员的副队长、指导员也都参与。二零零八年洗脑班因犹大头目龚良汉病重而罢。

同时,武汉女子监狱亦大力对外输出迫害,其方式主要有三。其一,全国一些地区的坚定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强制“转化”,例如二零零零年底湖南长沙女子监狱的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广东韶关监狱的女大学生陈励等都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强制洗脑,湖南长沙女子监狱还为此写信“感谢”武汉女子监狱。其二,个别学员(如张珂、徐祥兰等)一度被强制“转化”后,武汉女子监狱将其搞到一些迫害黑窝里做“报告”,并制作、散发她们“转化”的光碟、小册子等邪恶材料,毒害其他法轮功学员和世人。其三,经常派犹大(以密筱平为主)到其它迫害黑窝围攻法轮功学员。

在这种精神绞杀与肉体摧残并行的全方位的系统迫害中,武汉女子监狱虽然严密封锁迫害信息(注3),但仍传出法轮功学员被其迫害致死(例如宋玉莲、许光临、苏克珍)、致疯(例如刘伟珊、龚月明)、致残、致伤、致病等众多恶性事件。

十年迫害,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血腥中,武汉女子监狱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个重要据点,中共亦对武汉女子监狱及其恶人赏赐有加。例如:二零零一年二月,中共赐其所谓“全国同法轮功做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同年五月,中共党魁罗干(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前来视察;而湖北省劳改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之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被中共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狱警蒋春(现任武汉女子监狱副政委)获所谓“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称号,并以全国司法系统唯一女性身份出现在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闭幕式观看代表团中。

一些案例显示,武汉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受到了中共高层的关注。例如:中共中央“六一零办公室”官员曾前来监狱面见徐祥兰(原法轮功武汉义务辅导站站长),了解其之思想动态。例如:2001年原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在访美期间受到武汉法轮功学员彭亮的起诉,并被美国法院宣判有罪(此为全球第一起)后,中共指令武汉女子监狱不惜一切代价 “转化”彭燕(彭亮之妹)。例如:荆州法轮功学员陈静江冤狱三年,其子万勇在美国积极营救,并将参加联合国人权会议,武汉女子监狱受令不择手段“转化”陈静江。

武汉女子监狱实是人间魔窟,却在对外宣传中呈冠冕堂皇之姿,然而,再美丽的画皮也抹杀不了血淋淋的迫害事实。

注1:武汉女子监狱关有个别男性法轮功学员,已知的有如下4人:许光临、彭冲、王寒生、罗学林。一般被诬判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都会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但有2种情况例外:(1)如因身体健康等等原因,监狱不收,而所谓监外执行的。如: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潘正惠,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被鄂州市鄂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七年元月五日鄂州市鄂城区法院给潘正惠办理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悼念湖北鄂州法轮功学员潘正惠(图))(2)判决下来,余下刑期已不满1年的。如:武汉学员陈静被诬判1年,就一直关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里,直至刑满释放;又如2007年12月29日,黄石市下陆区法院诬判刘小莲被判15个月,何国萍被判12个月,谢秀芳被判10个月,估计三人都不会送进武汉女子监狱,一般会关在当地看守所。

注2:综合多方面信息,保守估计(低线估计),十年来武汉女子监狱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当不少于三百人(次)。

注3:武汉女子监狱迫害信息严密封锁的一个例证,就是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之前的抓捕、审判情况,明慧网往往多有报道,但一入监狱就没有消息了。

二、灭绝人性的系统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个特点,并不是单纯的追求肉体杀戮,而是以精神死亡为目的,即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大法的志愿信仰。而亿万法轮功学员同化宇宙法理“真、善、忍”,在人世间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更高境界的人。“转化”是向哪里转化?中共邪党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实质是精神扼杀!

武汉女子监狱作为中共的一个暴政工具,积极迫害法轮功,对所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了灭绝人性的系统迫害,成为中共邪恶史中的一个丑陋标本。其之灭绝人性的系统迫害,具有如下七个鲜明特性:长程性、体制性、程序性、裹胁性、全面性、野蛮性、阴毒性。

(一)迫害的长程性

武汉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之迫害,始于入狱,却并不止于出狱,出狱又是一道“鬼门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出狱之际多被绑架到指定的洗脑班继续“转化”;即使法轮功学员回归正常生活之后,监狱仍会择时派人搞所谓“回访”,假关心之名,而行骚扰、监控之实。

入狱:强制接受“犯人”身份

法轮功学员遭中共法院枉法裁判后转押到武汉女子监狱,先关在入监队,或二十几天,或半年,时间不等。法轮功学员以清白之身而陷囹圄,监狱迫害的第一步却是强制法轮功学员“认罪”、接受“犯人”身份,如承认罪名、穿囚服、戴囚牌、背监规、唱邪党歌曲等等。例如:武汉学员夏环冤狱三年,二零零一年五月在入监队,不承认自己犯罪,拒绝照犯人像,恶警王某(队长)让犯人强行铐着她,由两个犯人按着她,另一个犯人蹲在她身后抓着夏环的头发,使劲往下拽,强行拍照,她不背监规,恶警逼她“挖”了两天墙。例如:十堰学员王久红在一监区四分监区时拒绝穿囚服,遭狱警挂铐。

炼狱:强制“转化”

法轮功学员在狱期间始终承受着巨大的“转化”压力。在中共的高压控制和统一部署下,“转化”法轮功学员成为监狱的头等政治任务,武汉女子监狱不择手段追求“转化率”,以肉体摧残为手段,而行精神虐杀,血腥之风、暴戾之气笼罩全狱。例如:武汉学员储东菊,因坚守信仰,恶警指示犯人经常打她,耳朵被打聋,把她关进禁闭室反铐在铁门上,站了八天八夜,不让睡觉。狱警龙翠华(一大队教导员)对她说:在这里我让你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下去。八天后回到四分队,储东菊又被继续罚站,并让站着干活,狱警王利叫嚣:“你不写、不服从就站死你。”

出狱:又一道“鬼门关”

冤狱期满,中共却悍然抛弃“法律”外衣,法外施刑,法轮功学员却不能自由回家,须由学员单位(或家庭)所在地“六一零办公室”和派出所派员前来押接,而坚定学员则绑架到指定洗脑班继续“转化”。例如:黄石学员吴春霞在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出狱之时,被黄石市“610办公室”直接绑架到武汉洗脑班迫害,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为此出资三千元给武汉洗脑班。又如:二零零六年四月九日出狱的荆州学员周德容,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出狱的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学员胡友英,二零零七年十月六日出狱的武汉学员孙金芳,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出狱的武汉学员商玉萍等等,都被绑架到了洗脑班继续迫害。

回访:延续迫害

出狱的法轮功学员往往被中共列入“黑名单”,进行监控,而监狱仍会择时派人搞所谓“回访”,骚扰其正常生活。例如:二零零三年三月,出狱不久的武汉江夏学员钱有云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武汉女子监狱喷织中队管过钱有云的狱警李某、金某也寻到了五里界这偏僻山里的洗脑班来“回访”。例如:武汉学员周琼遭冤狱三年,二零零四年三月出狱之后,监狱和街道派出所的人找到她家来,还要照相,被其家人制止,尴尬而去。例如:武汉学员徐祥兰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出狱,不久武汉女子监狱“610办公室”的陈智等两人来到她家,拿来一些关于佛教的“转化”材料,二零零六年皇历新年刚过,陈智、郭燕及万勤等又来“回访”,适值徐祥兰送姐姐回广州,这一伙人竟潜行跟踪至火车站。

(二)迫害的程序性

武汉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有一套步步紧逼的“转化”程序。一旦承受不住折磨迈出第一步就被邪恶所钳制而继续折磨你、逼迫你一步步走下去。

第一步:迫写“保证书”

强制转化的第一步是逼写“保证书”:不炼功,不传功,不自伤自残。作为大法修炼人是不应该采取自伤自残行为的。这一条就是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绝食抗暴而制订的,旨在不许反抗。例如:湖北监利县容城镇学员徐良英七年冤狱,在武汉女子监狱的头几天,因炼功盘坐被狱警反铐在铁门上几天几夜,以致全身浮肿。下中队后,徐良英更是受尽了各种非人道的酷刑:日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24小时超体力劳动。监狱如此折磨得目地是逼迫徐良英写“保证书”。(明慧网2005年5月30日“徐良英被非法判七年,姐姐致信各级官员呼吁释放”)

第二步:迫写“认罪、认错书”、“决裂书”、“揭批书”等

逼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和平上访、讲真相、发传单是违法的,触犯了国家法律;逼迫“悔过”;逼迫与法轮功与师尊“决裂”;逼迫写“揭发批判书面材料”,所谓的“三书”或者“四书”。揭批材料写完后要几次审查,如认为该学员“转化”不彻底,就责令其三番五次的修改或重写,或指定专人继续对其进行强化洗脑,帮助修改完成揭批书面材料。如没文化的也要找人代笔完成,一个都不放过,直至监狱当局认可通过。

第三步:公开宣读

监狱选择时机召开揭批大会,被“转化”者要把写好的揭发批判材料在大会公开宣读,还要全过程现场摄像存档。在一次大会上,武汉学员孙秀琴不愿念“转化”材料,被犯人王兰英,张玉莲在监号里又打又骂三、四个小时,监号有六个人都看见了,监号外也有人看见了,有犯人去报告狱警,却遭到指导员张文霞、队长姜鹰等人的大声喝斥,辱骂。第二天犯人赵本玉又在另一个小房里暴打孙秀琴,当时孙秀琴就被打得一瘸一拐的拖着一条腿不能走路,脸、嘴都被打出血,青一块紫一块的。

第四步:“转化”验收

验收者一般为监狱教育科或相关单位来人。对被“转化”者提出很多尖锐而邪恶的问题让其回答,必须正面回答。验收人视其回答程度判定此人是彻底“转化”,还是半半拉拉,或是假“转化”,以此确定验收合格还是不合格。合格者大多会得到减刑。如验收不合格不但无减期,还要继续强化洗脑,各方面重被邪恶盯紧,直至彻底“转化”。如中途宣布“转化”作废,那就要加刑同时剥夺你的一切正常生活,开始经受无尽无休的精神和肉体的摧残。例如:武汉学员吕丽贤八年冤狱,被强制“转化”后,检察院来人对她进行“验收”,问她:你对《九评》怎么看?她说:我没看过,我不知道,对我不了解的,我不能下定义。结果吕丽贤的减刑没办成。

第四步:做犹大

绝大多数遭强制“转化”的学员,在内心深处是明白是非的。而在监狱当局的威逼利诱(如减刑、改善生活境遇等)中,一些邪悟者竟当了犹大,如密筱平、陈友红、刘亚珍、刘岚、姚慧等。

(三)迫害的体制性

武汉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管理”高度严密,体制化了。在中队(分监区)一级,一般是一个法轮功学员配一个专职主管干部、四个包夹,包夹分成早、晚两班,二十四小时监控,一个中队三个当官的(指导员、生产队长、改造队长),由改造队长主管;在监区一级,则由一个副教导员主管;在监狱一级,设有专职迫害机构“610办公室”主管,教育科等职能部门也参与迫害。

中共将对监狱和狱警的工作绩效的考核,统统与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挂钩,因此,法轮功学员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本质上,就不是出自于哪一个狱警的个人素质问题,而是源于中共迫害法轮功政策,而这个迫害政策又通过监狱的一整套整人体制来具体实施。

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一套特殊管理制度,核心是“两个区别”。第一,将法轮功学员与一般刑事犯人相区别。例如在亲属接见时,申请聚餐,刑事犯所在监区批准即可,而法轮功学员则被当作“重要在押犯”,须监狱批;刑事犯可以住宿,法轮功学员就不行;又如关于来信,对于一般犯人监狱检查后就给了,而法轮功学员的来信原件监狱往往扣押,只给复印件。第二,法轮功学员中的又将“转化”者与“没转化”者相区别。例如“转化”者才准亲人接见,没“转化”者一律不准接见。监狱施行这套特殊管理制度的目地只有一个:就是“转化”、“转化”、“再转化”!

武汉女子监狱数十年积累起来的整人手段,悉数用在了法轮功学员身上。

例如:监狱的包夹制度。包夹制度是专为监控高危性犯人的,有严格的适用范围,但法轮功学员人人都安排有包夹(包夹过武汉学员彭燕的犯人竟高达四十人),包夹暗地里写监控日记。“包夹”犯人都是由狱警指定的,在狱政科备案。“包夹”犯人多是媚上压下、心狠手辣、善于察言观色的长刑犯,如赵春兰、张本玉、王兰英、黄家翠、官丽辉、江春喜、彭庆华、郑玉玲、彭金秀、李玲、丁亭等等。

汉川学员成艾平不配合这种变态的包夹制度,被狱警张文霞(指导员)铐在监号的铁床架上,成艾平坚决抵制,挣脱了铁铐,夜班狱警刘海燕又指使众犯人强行把她铐在铁架上,直到她昏迷。第二天,张文霞不管成艾平身体状况如何,只要她不接受包夹就把她关进禁闭室。成艾平说:我要人权不要包夹,我们是好人为什么要坏人包夹呢?禁闭室是一个又黑又矮的小屋,里面什么也没有,两块砖高上面一块木板,十一月寒冷的天,没有垫絮,没有水洗,没有水喝,不让漱口,不让洗脸。在这期间狱警李红(教导员)受命找成艾平谈过话,自知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的“包夹制度”是见不得人的,就歪说什么这不是包夹,是三人互监小组,是监狱的制度。

例如:手铐的使用。按规定需要监狱(职能部门)批准,中队是没有权力用手铐的,而实际上各中队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手铐是随便用。法轮功学员很少有没用过手铐的。例如:罗田学员南民就被吊铐八天。

例如:“反省监号”。其被称为“狱中之狱”,是监狱最苦的对方。武汉女子监狱的“反省监号”,一间约四平方米,一半是一个约两米长、一米宽、零点四高的水泥台子,另一半有一个蹲坑和一点走道连着一个进出的门,没有窗,只在一面墙上装着一盏灯,屋顶上有一个小圆孔,不能透光但可以向里灌气。“反省监号”没有任何人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现在“反省监号”成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按规定关“反省监号”需要监狱长批准,最长一周,而现在法轮功学员被长期关,很多学员一关就是15天。如咸宁通城学员魏月秀,五十多岁,关“反省监号”时被扒光衣服,手铐反铐、双手吊起来,一次被关二十八天,另一次被关二十五天,不让大小便,吃饭是犯人喂,一次包夹说她默背经文,硬是把桌子上的脏抹布往她嘴里塞,包夹不小心塞快了,把自己的手弄破了,却诬说魏月秀有意咬她,难听话骂个不停。

(四)迫害的裹胁性

1、用利益诱惑狱警、犯人共同作恶犯罪

例如:狱警柯宇红原来不太管事,现竞争上岗担任了七监区一分监区的改造队长, 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如为“转化”唐国英,几天几夜不让她睡觉,指使包夹折磨她。

例如:二零零二年九月,武汉女子监狱受命“转化”彭燕,专为她一个人办了“学习班”。据悉,参与“转化”彭燕的狱警,每人都得了上万元奖金,头目更多,有得五万的。而蒋春之能跃升为监狱副政委,“转化”彭燕“功不可没”。

例如:密筱平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之初,也曾遭残酷迫害,后为早日出狱而做了犹大,出坏招,积极配合监狱“转化”法轮功学员。

例如:贪污犯肖虹包夹武汉学员夏环,监狱引诱肖虹:你要把夏环“转化”了,你的假释已经报上去了,就等批了。因此肖虹折磨夏环特别卖命。一天夜间十点钟左右,肖虹逼夏环写“揭批材料”,夏环坚决不写,肖虹丧心病狂地死死卡着她的脖子,夏环痛苦地挣扎着,其他犯人怕出人命,就强行把肖虹拽开了。在一大队四中队期间,夏环不背监规被罚站,一大队教导员龙翠萍说:让你站还是好的,你以为没有办法整你?龙翠萍恶毒的让四中队上夜班、上中班的犯人轮流陪夏环一起罚站。监狱设有纱厂、还接有汉正街的手工活,犯人每天干活很累,现在又要陪站,监狱就是这样裹挟犯人来整法轮功学员。

例如:二零零二年监狱举办大型的诽谤法轮功的展览,组织全监狱所有刑事犯人停产观看,还要求全监犯人讨论写认识体会,恶毒至极。

2、诱逼亲属配合“转化”,为监狱歌功颂德

例如:武汉学员徐祥兰夫妻二人分别遭诬判八年和六年,都被劫持在武汉女子监狱。监狱诱骗徐祥兰亲属给监狱送了一面锦旗。

但在明白人面前,诱骗是破产的。例如:2004年监狱派人去湖北浠水学员张桂香家,叫家人去劝张桂香放弃信仰,但张桂香全家都是心明法理的修炼人,不予配合。事后,狱警说:看来这个转化工作不好做,不但没转化,反而越做越坚定。(明慧网2004年7月11日“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企图用伪善来破坏法轮功学员的正信”)

3、利用、诱骗社会人士参与迫害

例如: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武汉女子监狱网罗了华中科技大学两教授来监狱“讲课”行骗。监狱强迫所有法轮功学员参加,包夹将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隔开,狱警围站一圈,戴帽,扎皮带,全副武装,监狱还调来特警队,真是大动干戈,如临特级狱情。其间,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包夹尾随;不允许两个以上法轮功学员同时上厕所,前面一个出来,后面一个才让进去。两教授也只是将他们自己被中共洗脑的那些歪理邪说翻版抖啰了出来,看到法轮功学员一个接一个上厕所,越讲越没劲,草草散会。

(五)迫害的全面性

1、剥夺思想、信仰自由权

思想、信仰自由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绝对权利),本是正常社会的基础,对中共而言却是一种挑战。中共“以凌驾所有人类和人性的方式存在”,亿万民众志愿修炼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中共“转化”法轮功学员,是绞杀其人性、戕杀其个人意识,而代之以党性——即“绝对的服从”,从而使其沦为中共的殉葬品。这就是一个全面剥夺思想、信仰自由权的过程。

在中共数十年“以邪治国”的侵淫中,武汉女子监狱早已没有了思想、信仰自由的意识,没有人权的意识了,没有人的意识了。例如,狱警经常骂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一句话:你们这些老婆婆,没有文化,跟着瞎起哄干什么?

2、践踏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权

在武汉女子监狱十年的暗无天日的迫害中,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疯、致伤、致病、致残啊!迄今,武汉女子监狱迫害黑幕还只是掀开了小小一角。

例如:襄樊宋玉莲、荆门苏克珍、武汉许光临、荆州杨先凤等等被迫害致死。

例如:六十多岁的荆州沙市学员施良玉,被诬判8年,在武汉女子监狱被迫害的身体极差,双目失明并常常昏倒。

例如:武汉学员储东菊,三十二岁,农民,因不“转化”,狱警指示犯人经常打她,耳朵被打聋,把她关进禁闭室反铐在铁门上,站了八天八夜,不让睡觉。一大队教导员龙翠华对她说:在这里我让你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下去。铐站八天后储东菊回到四中队又被继续罚站,并让她站着干活。狱警王利叫嚣:“你不写、不服从就站死你。”

例如:十堰学员魏莉琨,经济学硕士,遭诬判五年。魏莉琨从进监狱的大门起就高呼“法轮大法好”,立即被关进反省监号。凡是被关进反省监号的人双手是被反铐着的,不让洗,有监视器监控,还有几个包夹监视,如果不妥协就不会让你出来,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这种非人折磨。魏莉琨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被狱警指使包夹的进行惨无人道的肉体摧残。包夹打她,用针扎她,罚跪,罚站等等,残忍至极。由于魏莉琨不穿牢服,被包夹人员强行剥光衣服,将她赤身裸体的推出门外,反诬说她不知羞耻。

例如:红安学员余丽霞,在监狱被迫害的旧病复发,经常疼痛难忍,脸都蜡黄的,好不容易取保出狱,回家炼功身体刚刚康复,又被抓回监狱,不“转化”就关禁闭。

3、剥夺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揭发权

例如:二零零二年年底,崔海、钱有云、夏环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向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写申诉信,控告武汉女子监狱的野蛮迫害,信件遭监狱当局扣押。

4、剥夺与家人通信和见面的权利

例如:监狱借口杨淑芬没“转化”,不准接见,可怜她年迈的母亲远远的从浠水赶来。

例如:二零零一年孝感学员储琳被秘密押送到武汉女子监狱,二零零三年她女儿终于打听到母亲下落,在监狱里哭了近两小时才见到母亲。

例如:武汉学员吕丽贤不“转化”,监狱不让接见,也不让她给家里写信。监狱为“转化”她,派了三个人到她家里,要她家里人做她的工作。把她妈妈说的话都记在本子上,回来念给她听。狱警说:在监狱里面你不可能炼功,如果你写了保证,你爸妈就能见你了,你在看守所都关了那么长时间,家里人都不知道你现在人怎么样了,只有看一眼才能放心啊。

5、经济压榨

例如:十堰学员魏莉坤,被监狱折磨的满身病痛(如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家人接见时发现她的脚肿了),而治病却让她家人出钱。有一次魏莉坤过生日,家人在监狱要了五、六盘素菜,监狱居然要了八十元的高价。

(六)迫害的野蛮性

1、殴打。例如:熊彩华、袁细宝、熊汉珍等学员经常遭到刘宝菊、朱彩云等包夹的群殴。这些包夹人员还在狱警面前颠倒黑白,恶警就会借故将法轮功学员吊铐起来。法轮功学员几乎每人都经历过这样的遭遇。

2、关反省监号。例如:周萍几次被关进反省监号,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几乎瘫痪。例如:武汉学员宗明三次被关“反省监号”,狱警将她的双手反铐在背后,吊在铁门上,不让睡觉,每次十五天,连吃饭、大小便都戴着手铐,她双腿肿烂得不行,不断往外淌黄水。包夹张宝香还抓起地上的蚂蚁塞进宗明的衣服里,让蚂蚁在她身上爬,还往她身上灌冷水。“反省监号”旁有一个烧开水的锅炉,每天烧炉子的时候,“反省监号”屋顶的小孔就往里灌一种气体,使人马上昏昏沉沉、迷迷糊糊、出现幻觉,宗明三次遭关“反省监号”迫害,记忆力受到严重的伤害,很多事都记不起来了。

3、上手铐。用手铐的刑罚有很多种,如背铐,吊铐等,武汉女子监狱在法轮功学员身上都使用了。例如:潜江学员邹红萍,湖北大学毕业生,曾被吊铐多天,手肿得厉害,铐子卡在肉内,造成手腕受伤严重溃烂,至今仍留有很深的伤痕无法消除。包夹刘宝菊(吸毒人员,因在戒毒所将人活活打死而判死缓)不准她讲真相,不准她提师父,用锥子扎她的嘴、胳膊,并每天从早上五点罚站到晚上两点,还要做大量的加工活。

4、罚站。罚站的刑罚花样百出,如面壁站、站圈子、暴晒罚站、暴冻罚站、粪坑边喂蚊子罚站等等。罚站是武汉女子监狱使用最广的一种刑罚。例如:武汉新洲学员蔡如芬,中学教师,经常被罚站到深夜。腿站肿了,包夹人员用脚踢,致使溃烂流脓。例如:孝感学员魏君,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子,被狱警彭芳长期强迫罚站,不让她睡觉,因罚站太久,长期得不到休息,倒在地上。而武汉江夏学员钱有云被连续罚站半年,刷新了武汉女子监狱的历史记录。

5、“挖墙”(土语)。即人离墙一定距离,弓着身子头顶墙,身体倾斜,头顶在墙上,身体倾斜角度越大,头上受力越大。例如:武汉学员夏环曾被罚挖墙2天,强迫她承认自己的是犯人。

6、捆吊。例如:云梦学员陆双华,长期被狱警、犯人折磨得痛不欲生,狱警李红、李旭云连同几个罪犯把她的手用绳子绑起来,让她踮着脚,脚不准落地,吊了几天几夜,手肿变了形,脚不能穿鞋子。

7、刁难上厕所。在武汉女子监狱,每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有上厕所的痛苦经历。上厕所要向包夹打报告,往往是多次,还被限定时间。上厕所还要左罪犯的催促与谩骂中进行,致使很多学员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导致很多学员在这里造成很严重的便秘症状,苦不堪言。

8、摧残性灌食。例如:十堰学员刘岚,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毕业生,在监狱内多次绝食,遭摧残性灌食,骨瘦如柴。还多次被关进反省监号。包夹人员张安莉、任继翠等经常对刘岚进行侮辱谩骂和殴打。例如:武汉学员宗明第二次被关进“反省监号”时,宗明绝食八天抗议,遭到狱警、包夹的强制灌食、打骂,一次包夹甚至要用喂猪的潲水灌她,被另一个犯人拒绝,才未得逞。

9、不准睡觉。武汉女子监狱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攻坚”中,都会使用这种邪恶伎俩,对学员身心造成巨大摧残。例如:武汉学员刘佑清,在长时间不准睡觉的迫害中,出现精神异常现象。

10、高强度、超负荷的奴工。例如:武汉学员钱有云曾被罚连续做奴工十七天,人迷糊了,连钩针怎么动都不知道了,中途一个梁姓狱警说让她休息一会,钱有云刚上一会床,狱警张彩虹气愤的抓起她,不准睡,又从新做事。例如:武汉学员彭燕从二零零二年五月起被安排做彩灯,开始时要她拉灯线边子,每天要做四千八百个头,第一天她就因为无法完成任务而不准睡觉,狱警让包夹盯着她,不准别人帮她做,她在天快亮时才做完;可随后任务就涨到五千七百个头,再后来到了六千四百个头,包夹看她做的难,任务太重,就教她做,不久她就能很好的每天完成这些。事后,彭燕才知道监号内做全部任务的,没有其他人做完过。后来,彭燕一天能拉七千二百个头子,中午能休息一下,晚上九点左右点就可休息。有几次因中午休息,彭燕被当班的狱警责骂,让包夹看着不许睡。中午不睡,彭燕的手也会很慢,就无法完成那么重的活。彭燕刚把这活做熟练,又被故意换去穿灯泡,每天六袋,打包每天四十个,手指都被打肿,手无法握紧。如此加码、变样的奴工迫害,一直持续到了当年八月。

11、精神摧残。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造谣、污蔑、谩骂、欺骗,把攻击师父和法轮功的毒话写成标语或画成奇形怪状的东西,贴在学员的背上、墙上、床上、被单上,甚至刻在学员的碗、口杯上等等;还经常由七、八个犯人围攻一个学员,读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读一段讨论一段,每个人必须发言,还强制学员发言,如果学员讲真话,犯人就谩骂、攻击或殴打;有时连续十多个小时反复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碟子;有时给学员“上课”,逼迫学员学认识,抄写攻击师父和大法的文章,如果学员不配合就被体罚,如上铐、罚站等。

(七)迫害的阴毒性

1、灭绝人性。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监狱什么也不顾了,抹杀了恻隐之心等一切人性因素。例如:犯人洪某看钱有云的布鞋被雨水湿透,每天都是一双布鞋,脚都泡白了、烂了,好心送了一双球鞋,包夹徐秀萍、刘英知道了报告狱警,狱警把洪某训斥一顿,并要扣减期分。钱有云的邻居熬文秀,因刑事案判十二年,也在喷织中队,寝室就在大厅旁,有时陪钱有云站,偷偷送点吃的,看钱有云罚站难受的样子,她也难受,刘英报告干警,熬文秀被训一顿。

2、伪善。例如:武汉江岸车辆厂职工医院的张珂是第一个遭武汉女子监狱劫持的学员,关在一监区二分监区期间,狱警蒋春(时任指导员)一边对张珂强行实施洗脑,超负荷劳役,长时间罚站,张珂几次被整得晕倒;一边安排带张柯去墓地给去世多年的母亲扫墓,张柯的丈夫是军人烈士,儿子当时尚未成年,来到了墓地,抱着墓碑痛哭了一场。这一幕却被中共利用做了文章,成为了蒋春邀功领赏的第一份本钱。例如:监狱为“转化”徐祥兰,为她过生日,狱警杨晓玲代表监狱送了本日记本给她,上面写有韩汉云,饶钦海,王木年,彭春美、杨晓玲的洗脑“祝语”,监狱还欺骗她家人买来生日蛋糕,并给监狱送锦旗。

而当伪善达到不了目的,监狱马上就翻脸了,露出了狰狞的本来面目。例如:为“转化”监利学员徐良英,监狱把她姐姐骗来,狱警装着一副伪善的面孔,端茶倒水,送食品,骗取信任。但她们一离开,监狱又一如既往的迫害徐良英。骗局揭穿,再去探望,狱警对家属探望不闻不问,更不许见面,徐良英的外甥女被狱警吼了出来。

3、“看不见”的迫害。例如:对于长期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监狱往往把她弄到一个周围没人住的房间里,吊起来打。她要喊,就把臭袜子塞到口里。

例如:宜昌学员贺敬艳不配合监狱的一切邪恶安排,如不说话、不做任何奴役工作等,被关严管队,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那里的包夹犯人打人都是来“阴”的,打的都是内伤,外表看不出来。

例如:一般狱警不公开动手打人,都是很隐蔽的整人。有什么事,狱警表面不管你,却处罚包夹(如扣分,扣分了就不能减刑),让犯人仇恨学员,说:你们看着办吧,你们想办法,如果“转化”了,你们就得表扬,减刑。

4、“立牌坊”。监狱的迫害手段是见不的光的。办出监狱手续的时候,监狱却要上演一场好戏:中队指导员来做出狱谈话,问你“干部有没有违法的?有没有打人骂人的?”等等,无耻之尤。

例如:黄冈学员徐腊梅临出狱时,监狱让她填两张表,她不知道叫什么表,只知道上面写着“监狱没有不准法轮功睡觉”,“假释回家的,警察没收一分钱”之类,反正监狱做了什么,这张表上面就写没有做什么。狱警刘淑珍见徐腊梅不配合,找来三名犯人代她填,冒她的名字,强行拉着她的手按手印。当天下午,徐腊梅就写了严正声明,将这两张不是她写的也不是她应该填的表格全部推翻。并写了一篇材料,揭露监狱的肮脏行为。徐腊梅本人就是被监狱迫害的典型,不但经常被罚不许睡觉,所有的迫害手段都遭受过了,现在居然要她做假证,真是又毒又卑鄙。在她的抗议下狱警不得不将这两张表格拿来让她撕了,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们要改正什么,说不定他们早就拿去复印了呢!

结语

在武汉女子监狱里,法轮功学员的修炼人风采和不断的讲真相,许多包夹、犯人和狱警都在渐渐觉醒。有个刑事犯人刑满释放前,狱警按常规找其谈话,问她出狱后首先打算干什么?她立马回答:“回去首先找法轮功!”搞得那狱警哭笑不得。还有个已服刑九年了都还没减过刑的无期徒刑犯人,从不服管教,狱警也把她没办法,一次居然发现减刑名单上有她,她曾待过的队里的狱警问她:“你减刑?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她回答说:“这多年你们都无法让我变好,还是法轮功改变了我!”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汉女子监狱的一些狱警和犯人,罔视法轮功净化身心的巨大威德,置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之心于不顾,为眼前一点蝇头小利,昧心参与迫害,而不惜葬送自己和家人生命的永远。

善恶有报是天理。十年迫害,那些不思悔改、卖命于中共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和犯人,陆续遭到了报应。在大量恶报的事实面前,所有苟存的行恶者,如再不悬崖勒马,恢复人性、良知和理性,停止迫害弥补过错,就是自绝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