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轮功癌症消失 讲真话遭中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现年四十岁的桂琼华女士是云南省玉溪市玉带路街道办事处黄官营村的农民。她曾被医院确诊为罹患子宫癌六年,二零零四年就在她生命垂危之际,一名法轮功学员介绍她修炼法轮功,炼功仅六天时间,桂琼华的身体便康复了。她非常希望更多的老百姓不被中共谎言所蒙蔽,了解真相,从而得到大法的呵护,于是她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却被中共警察绑架,遭到非法劳教等迫害。以下是桂琼华女士自述的经历。

一、修炼法轮功,子宫癌消失

我叫桂琼华,在我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一位法轮功学员把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传给了我。当时我已被医院确诊为子宫癌六年了,浑身浮肿,贫血气虚,手脚无力,不能行走。为了治病,能去的医院都去了,能吃的药都吃了,没有任何效果。只有整日拖着浮肿的身子等死了。女儿和丈夫也为我操尽了心,被我折磨得不象样子。懂事的女儿,才五、六岁就会双手合十,对着天空祈祷:请哪位神仙来救救我妈妈吧!

二零零四年四月的那一天,我们盼来了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那时,中国大陆的人都被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着。一位法轮功学员告诉我,她炼法轮功后已经七年没吃药了,我半信半疑,法轮功真的那么神奇吗?和丈夫、女儿说了,他们说,你都病成这个样子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去碰碰大运吧,说不定就是哪位大神仙来救你呢。

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位法轮功学员住在哪,丈夫和女儿搀着我就出了门,走了不远,就看到那位法轮功学员,手里牵着孩子在路边等着我们了。开始跟她学功的时候,我根本站不住,女儿张着双臂在后面护着我,怕我倒了;丈夫在前面看着我,怕我出现异常反映。就这样才炼了六天奇迹就在我身上发生了:六年终日下身流血不止,炼了六天,血就不流了,止住了。

法轮功就这么神奇!我当时就想到大街上去喊:别上中共谎言的当,法轮功太好了,中国的老百姓都应该来炼法轮功!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感情。我对李洪志师父的感激之情简直无以言表!

之后,通过不断的学习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严格按照李洪志师父要求的真、善、忍标准去做,加上五套功法的修炼:道德升华了,心胸开阔了,身体健康了;婆媳关系好了,妯娌关系好了,邻里关系好了。从此家人在我的身上看到了李洪志师父的佛恩浩荡:女儿走入了大法修炼,丈夫走入了大法修炼,婆婆走入了大法修炼,村子里许多有缘的人也纷纷入道得法。法轮大法的美好传遍了我们这个近千户人家的村子。

二、讲真相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我本着让乡亲们明白法轮功真相的心愿,到附近波依水槽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结果被玉溪市红塔分局国保大队何晓沛(国保队长)、朱家勇(国保副队长)等十多名警察绑架到玉溪市红塔分局。十一月十七日凌晨,在师父的加持下我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手铐自动脱落,随即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在外。我们的走脱吓坏了玉溪市红塔分局上上下下的警察,他们全城张贴拘捕令,悬赏一千元钱鼓动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拘捕令上谎称是“犯罪团伙”,只字不敢提法轮功。

1、流离失所的日子

我走脱的当日,玉溪市红塔分局、玉带路派出所(其中一片警叫杜仲荣)、黄官居委会、村支书黄金亮、村长何友文非法闯入我家中,强行抢走我家电脑、激光打印机以及法轮大法书籍等,由村长何友文在抢走的物品清单上签了字并带走,没给家人留下任何凭证。这伙人还强行上楼,将我年仅十二岁的女儿温晨卡住手臂推倒在楼梯上。还绑架了我的丈夫温连春(丈夫前后被玉溪市红塔分局绑架过三次,都于当日放回),同时胁迫丈夫单位博发公司开除他。

不仅如此,他们还到我母亲家,恐吓我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如果不让抢东西就连她一起绑架,我的老母亲吓得直哆嗦,任由这伙人将她用血汗钱买来的mp3、VCD机等私人物品抢走。

我在外流离失所了几个月,这段时间,玉溪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朱家勇带领国保的警察还先后到我的亲戚家骚扰、威胁,打听我的下落。那时我的女儿温晨在黄官小学上五年级,自称玉溪市“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一帮人到她的学校,不让她上课,叫她到办公室,逼迫她说出我的下落,说出另两位法轮功学员,还威胁她不说出来就不给她上学,等她十八岁了就来抓她。不但逼迫孩子,还威胁女儿的班主任老师。

2、回家后遭绑架

几个月后我回了家,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晚上十一点多钟,一伙自称是警察却未穿警服的人撞门、爬窗户闯进我家,一进门就暴打我丈夫头部。那次我和我丈夫都被绑架到玉溪红塔分局,遭到了刑讯逼供。将我按坐在一把铁椅子上,左手从椅背底部往上拉,右手从肩膀后往下拉,拉到极限将左右手用手铐铐在一起,脚上给戴上一副脚镣,双脚悬空,头往后仰。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姓杨的警察逼我说出另外两名走脱的法轮功学员的下落,而朱家勇还用东西敲我的头,满嘴污言秽语。我当时痛苦至极,呼吸困难,连眼睛也睁不开,后来我失去知觉两个多小时。警察怕我断气才把我放下来,醒来后我费劲地抬起手指着警察,警察竟无耻地拿来一本大法书翻到师父照片对着我的手指,让我对师父不敬。

我丈夫那天晚上跟我受同样的刑,警察见他不行了就给放下来,看他缓过劲儿来了又给铐上,这样被折磨了两次,手腕青紫,拇指二十多天后才会活动。

3、在云南省女子劳教遭到的迫害

第二天,也就是七月五日,我们夫妇二人被劫持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我丈夫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回家,但是失去了工作。我的侄女原先在一家超市上班,也被辞退了。我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于八月二日,国保副队长朱家勇等三人将我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三大队,进劳教所的当天我就被关进包夹房,被吸毒劳教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一切都由包夹说了算,洗漱、上厕所时遇到人要低着头不准说话不准看人,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板凳,连续坐了四十多天,劳教所的警察叫嚣说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不让给家人打电话。警察说以前是八个吸毒犯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一直打到转化为止。长期的恐吓和精神压迫,造成我大部份记忆丧失,每天战战兢兢,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记不清了。我所知道的三大队的警察有:队长余骏、苏中菊、郑天琪、李琼芸、张影萍、宋静、王思文。

劳教所每天早上要强迫法轮功学员听、看污蔑大法的材料。下午强迫我劳动,在三大队的时候是做水杯垫,后来转到二大队就是扛纸板和做手工,每天高强度的劳动让我的身体也受到了严重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川汶川地震,劳教所强迫每人都要捐钱,我没钱捐,三大队警察张影萍骂我是乞丐,把我关到包夹房三个月。

二零零九年一月,我向劳教所提出我回家依然要修炼法轮功,再次被关进包夹房,并被非法加期五天。我曾找警察要回我神志不清时写下的悔过书,但她不但不还给我还叫来玉溪市“六一零”、玉带路办事处黄官居委会的人到劳教所来转化我。

二零零九年四月,劳教所警察李琼芸主持的“反邪教活动”叫每个人签字,上面有诽谤法轮功污蔑师父的内容,我不签。二大队长王立青问我法轮功是不是×教,我说不是。之后警察张影萍、一个姓陈的管教、一个姓范的中队长让我表明对××党的态度,我说共产党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不等于中国,爱国不等于爱邪党。王立青当时就说劳教所要对我进行处理。几天后,二大队对我非法加期两个月。我不服说要出去跟劳教所打官司,结果在我劳教期满的那天,一个姓张的警察非法扣留了我的劳教通知书、释放证、加期通知书等一切劳教所迫害我的罪证。

4、从劳教所出来以后

我回家没几天,我们队上分钱,黄官居委会印制了《乡规民约》开头以预防火灾为引子,中间却夹上了一条“不准加入法轮功”和诽谤大法的内容,叫黄官的老百姓每户都要签字才能领到钱,我找到玉带路派出所反映此事,警察佯装不知道,还怪我不早来说。

后来我到玉带路派出所去落户,片警杜中勇叫我先到办事处去报到才给落户,到了办事处,他们给我一张白纸,上面什么都没写,叫我签字,我当时不明白,稀里糊涂地签了字,回到家才想到,我签过字了那他们随便在纸上写什么我都不知道,但最后却难免诬陷栽赃说是我签了字认可的。流氓就耍到了这种程度。

我的女儿温晨现在在玉溪六中上初三,去年六月份她给同学《九评共产党》的书,被同学妈妈告到玉溪市红塔分局。玉溪市教委、女儿学校政教处的老师都到家里找我们谈话,学校教导出不给女儿上课,把她叫到办公室找她谈话。学校又在暑假前以交通安全为名在全校诽谤大法,还在教室里做展板诽谤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