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警察追捕大法弟子时的凶残手段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明慧通讯员潍坊报导)2009年8月1日,中共邪党潍坊警察抢劫、破坏了大法弟子自己办的一个大资料点,非法抓捕了几位老年女大法弟子,还有几位大法弟子走脱。在市里马路上非法追捕一位骑摩托车大法弟子的过程中,警察用两辆轿车前堵后截、往马路崖子上挤、逼疾驶的摩托车,数次几乎将摩托车挤倒。一个中共便衣警察从轿车门窗中探出身来,用双手去抓、拖这位骑摩托车的大法弟子,完全不顾他人的死活——人若被这样拖下来,就是不被轿车压死压残、也要摔死摔残。按照法律,这是“杀人未遂”之罪!

其实,中共的所谓“人民警察、人民公仆”几十年一贯制的就是这样对待人民的——杀地主全家、害死右派、杀张志新、六四坦克压学生、活活打死陈子秀……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只不过是更加肆无忌惮、更加阴险狡猾的用现代化的手段掩盖着光天化日下的罪恶而已。

中共邪党用弥天大谎、倾国之力迫害一群信仰“真善忍”真理的好人,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讲真相的方式(也是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形式)是如此的害怕、如此的迫害——仅仅在潍坊就有一百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哪是能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所能形容其万一的呢?对于中国国内,暂且用“只许中共撒谎,不许百姓讲真”试之其万一吧。

在此再次善劝那些助纣为虐的国安、公安警察们:天要灭中共,三退超半亿;弃恶从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善待大法弟子,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否则,会比江青和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的下场更惨更可悲!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