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熬出监狱 竟被要求交“押金”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明慧通讯员沈阳报道)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在辽宁省沈阳东陵监狱门前发生了一件怪事:这天,是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大法弟子刘桂春被非法关押七年终于熬到头该回家的日子。家属找了车去接他,发现住家所在地派出所也派车去“接”他。

当刘桂春要与家属一起离开监狱时,派出所竟然提出要他交所谓“押金”才让他回家。这时家属才明白派出所去“接”刘桂春的目的。家属当即拒绝了派出所的无理要求。

敛财不成,在刘桂春回到家后,到派出所询问户口问题时,又被派出所要求“留下笔迹备案”。这一非法要求也被刘桂春拒绝了。

刘桂春,男,三十三岁左右,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小营村前刘屯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毕业于沈阳大学。因坚信法轮大法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被大连金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两次进京上访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刘桂春为大法讨公道合法去北京上访,刚走至金州区火车站就被站前派出所绑架至庄河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当地政法委、派出所以“交押金”、写“保证”威胁他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六月,刘桂春再次为大法进京上访,被北京恶警绑架至北京北郊看守所遭殴打。接着被劫持回大连市戒毒所洗脑“转化”。家属被戒毒所以伙食费为名勒索钱财。而后刘桂春被绑架至庄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他遭受酷刑至其声带损伤,右臂留下残疾。他几乎每天都被打,脸被打肿,鼻子流血。他的后背至臀部都是黑紫色(主管教姓杨)。其间公安局到刘桂春家中抄家,勒索钱财,家中无钱,恶警就记录下他家中所有值钱物品(粮食、家畜等)以备勒索。

两个月后,刘桂春被非法送至大连劳动教养院迫害。超强度体力劳动使其骨瘦如柴,环境潮湿又使他患满身“疥疮”。他被劳教所强行非法加期4个月,直到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才被释放。不久,当地派出所恶警又到其家中骚扰、恐吓,他母亲被吓得当时就昏倒在地。

被非法判刑七年

第二年春天,当地警察再次到他家中骚扰(派出所长是刘洁)。刘桂春被迫离家流离在外。不久,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他被大连金州区龙王庙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劫持到金州区看守所。

当晚,派出所与看守所恶警在清点其钱物时私吞其随身携带的近千元钱,后在刘桂春要求下只还回二百二十元作为“被褥费”。刘在看守所绝食遭强制灌食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刘桂春被金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关进沈阳第二监狱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又转到沈阳东陵监狱迫害。东陵监狱恶警指使犯人对他施以人身伤害,刘桂春的头部被打伤至今都未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