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张德明被非法羁押一年余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大法弟子张德明,于2008年3月10日被高碑店市恶警绑架关押在高碑店市看守所至今。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中共自己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2009年2月25日高碑店法院非法判张德明6年。张德明3月3日要求上诉。

高碑店市白沟镇小营村大法弟子张德明因坚修法轮大法,2000年10月至2004年,曾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迫害长达3年之多,在狱中受尽酷刑,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从黑窝出来仅二年的时间,在2006年6月7日又被迫流离失所,于2008年3月10日被高碑店市恶警绑架。

在非法关押近一年多的日子里,张德明曾绝食抗议非法迫害,身体非常虚弱,恶警为了得到他们需要的所谓“证据”,对张德明施用了各种手段,把本来身体健康的张德明摧残的脱了象,邪恶之徒为达到继续迫害目的,多次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现在法院并开庭非法判刑。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又送至保定审理,妄图捏造罪名加害于他。

张德明现依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高碑店市公安局对张德明的关押,已经严重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期限。为此,多名正义律师主持公道,敢于站出来,不畏强暴,为法轮功、为张德明打抱不平。

在此,我们抗议高碑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法院,检察院,无视基本人权,拿老百姓生命当儿戏,迫害善良,肆意践踏法律。

同时,我们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全世界都来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制止中共邪党残忍的对世人、大法弟子的迫害,营救张德明和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人间以正道,还世界以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