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恶警胁迫江锡清之子作伪证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九年一月,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恶警将法轮功修炼者江锡清打昏,并在江锡清还活着的情况下将他强行火化。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北京律师张凯、李春富在为被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服务、了解案情时,在委托人家里遭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区公安局江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恶警等二十多人非法拘禁,吊铐殴打审讯达五小时以上。

恶警殴打律师事件发生后,江锡清之女江宏已被迫流离失所在外,躲避当局的迫害。而江锡清之子江宏斌则被江津恶警24小时贴身监控,现恶警又胁迫江宏斌作伪证,企图掩饰罪行、逃脱惩治。伪证内容有:1、5月13日下午,警察和律师(张凯、李富春)看完证件后,我没看到打人。后来我家来了几十人,但我当时在厨房去看煮的饭,警察是否打人我没看见。2、我在没被抓之前,没被打,我是在被警察抓捕的过程中受的伤。3、经过区国税局领导的关心、爱护,今后我要好好地工作,我决定不再参与此事。

五一三殴打律师事件经过如下:

2009年5月13日两点,北京律师张凯、李春富到了江锡清原来位于江津区的家,四点多江津区公安局恶警陈伟、周开军到江锡清家,要求检查两位律师身份证,两位律师出示了律师证和护照,陈伟说“我们只承认身份证”。两位律师在无论解释都不行的情况下,说:“我们要出去吃饭。”然而恶警说:“你们等着,谁也不能走。”随后很快来了好几伙人,一共大概20到30人,这时一个穿红衣服的胖子冲进来,抓住律师的头发,很快有人抓头发,有人抓胳膊,强行两位律师将按在地上,有人踩,有人踢,随后把两位律师的双手用手铐反铐于后背。江锡清之子江宏斌劝恶警文明执法,也遭恶警暴力铐走,恶警们连踢带踹,其中,恶警邹鑫和警号202729的警察打的最狠。混乱中,警号202729的派出所恶警把邹绪群的手机抢走,邹要求返还,穿红衣服的胖子把她一把推在地上,邹额头立即被撞起了一个大包。江锡清之女江宏抗议恶警随便抓人,一个瘦高个警察把她又推又掀的绊倒在地,导致她手上,腿上多处受伤。

该事件中有六人被暴打受伤,一名律师耳朵被打失聪。江津区公安随后用手铐带走两位律师及江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