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的罪恶手段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是2004年底从湖北省沙洋农场分迁来的,劳教人员有190人左右,除吸毒、卖淫等违法者外,其余都是法轮功学员,其中有2008年7月9日从北京非法绑架来的50名法轮功学员。

该劳教所的管理、医护人员等有数十人,打着“阳光”劳教、人性化管理的牌子,连年被省政府评为“模范先进单位”,其实它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窟。在该所遭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北京的张杰、马秀云、史晓兰、许俊芝、卢富莲、赵晓华、张晓丽、冯平、姚宝莉等。

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有所谓三种管理模式:封闭式、半封闭式和开放式。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即与法轮功决裂书、不再炼法轮功保证书和揭发批判法轮功书)。恶警恶人每日利用影碟、报刊、书籍等诽谤、污蔑法轮功的各种宣传资料,向法轮功学员进行灌输,以此来蒙骗转化法轮功学员。恶警们经常用吸毒犯去虐待、打骂和残害法轮功学员,其手段极为卑鄙下流。事实如下:

一)凡被劫持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要遭受至少三个月的严管,利用吸毒人员失去理智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虐待、打骂、折磨,长时间不让睡觉,做军训、下蹲、站军姿等体罚。一个警察加两个吸毒者轮换包夹、折磨一个法轮功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在厕所里端一盆水长时间站立。

例如一个来自宜昌的吸毒者王贵用手使劲抄女学员的下身;法轮功学员杨梅被折磨捆打,昏倒在饭堂,被抬到医生那儿检查时,医生谎称她是缺糖所致;法轮功学员吴琴玉两臂被反捆着,恶人用膝盖头猛击她腰部,发出挫伤的巨响声,她疼痛难忍,生不如死;北京学员张杰、马秀云等被强迫在六月酷暑的太阳下长时间暴晒。

二)据来自北京的法轮功学员讲,跟她一起被非法绑架的另5名法轮功学员不知被拘押在何方,她们都是邪党借确保北京奥运被抓捕受关押迫害的,并被转送异地劳教。该劳教所对北京的法轮功学员格外严厉,它们将一个被二大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从厕所里生拉硬拽的拖过几个监舍后扔进禁闭室,不准任何人看见,禁闭室里常发出尖厉的呼救声。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可该所政委陈长华在大课堂讲课时恬不知耻的说:一个外国人给他打电话,劝他不要迫害法轮功,他回答没有迫害法轮功。他还对在场的法轮功学员说:我对你们是挺好的。难道该所关押的许多法轮功学员身上的累累伤痕是法轮功学员自己搞的?在一次全体近200名被劳教人员的报数中,有一个没有报数的法轮功学员被一个吸毒者从饭堂拳打脚踢、揪耳朵直到操场,在场的警察都眼瞎了?那行凶的吸毒者是谁给她的胆量?

三)劳教所警察刘松经常对劳教人员讲法律课,讲劳动法等,他说凡是公民劳动应有双休日,日工作时间是8小时,周工作时间是40小时。可是所有被劳教的人员没有双休日,日工作在10小时以上,早上7点开始奴役劳动,晚上8、9点钟才收工,其中吃饭时间1个多小时。请问刘警官,劳教所奉行的是什么法律?

四)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连年被评为先进单位,管理干部都被评为“廉洁奉公、严格执法、两袖清风”的先进个人。可是该劳教所警察受贿于吸毒者,那些肮脏的吸毒者为了立功减刑,经常给那些警察送钱、送礼、购买早点和夜宵,甚至连日用品包括卫生纸都送,为讨好警察给警察洗衣、打水甚至按摩。而这些警察是公开享用,毫不隐讳。此外劳教所内还设有百货、副食和快餐店,这些货物和食品却是高价卖给被劳教的人员,例如:5元钱只能买到8两食糖,小贴身内裤卖25元一条。劳教所就这样赚取黑心钱。

以上事实仅是四年中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残酷迫害的零星片段,在这魔窟中发生的许多恶事都难被世人所知。

呼吁全世界正义和善良人士一起来制止邪恶,援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此警告劳教所所长余平安、副所长龚珊秀、政委陈长华、警察汪琴、张晓燕、李莉、程又丽等快快停止迫害,弃恶从善,将功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