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证实法的一次经历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2008年12月中旬,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很快,110来了,面对警察,我心里平静,并未害怕,同时请师父加持。当时手机响了,我智慧的回应了同修的电话。

我被带到附近的派出所,随身包里装有资料,身份证、老年证等,警察也就知道了我的情况。

他们问:发的是什么?资料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是天赐洪福,别人给的。他们又问什么人给的?我说不认识。街上每天都有许多人在发各种宣传资料或广告什么的。我看了看,是天赐洪福,内容也很好,就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看了这些就知道只能做好事,不干坏事,那社会多安宁,你们的工作也会少很多麻烦。

警察又说,你发不要叫人看到了嘛。我说,发出去就是给人看的,对人劝善,不听就算了,也不能强迫。我包里还有一份,你们拿去看看吧,很有好处。

在这过程中,有的警察说,你可以练太极拳嘛,再不就在家炼。我说,我的身体以前很多病,也经常吃药却不见好。刚开始学炼法轮功时还有不好的思想,跟你们一样认为是迷信。但炼了一段时间感觉很好,无形中病也没有了,人也精神了。所以我就继续炼功学法到现在,再也不用求医寻药了,节省了很多医药费,这不是很好的事嘛。

警察说,你不要说了,我都不知道咋写了。我说,那你就别写了,到此为止,也别再折腾了。他说,“哎呀,我都被你转化了。”我说:“你不再造业那不好吗,我们还很有缘份呢。”接着那位警察让我给他演示了第一套功法。

之后我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来把我带过去,依然做例行讯问、照相等,我始终坚持正念不配合。一恶警恼羞成怒打了我几拳头,我记住师父的法,反制邪恶,疼痛也就转向了邪恶。

之后,警察开车把我送到了女儿家门口,并未進屋,对我女儿说,我们把你妈送回来了,她是不是住你家?叫你妈别出去,好就在家炼。

经过此事我更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从中也找出自己的不足:有执著做事的心;顺利的发了许多真相资料产生了欢喜心。这让我進一步体悟师尊的教诲:“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理性》)的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