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陈玉羡遭非法关押二十八天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讯员福建报导)福建省漳州市大法弟子陈玉羡,遭恶警绑架、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出狱时身体非常虚弱。

2009年11月26日中午,陈玉羡在街上散发真相材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芗城区通北派出所恶警将她双手反铐带到所里进行“审问”。

约半小时后芗城区公安分局国保恶警刘炜等将她带到局里非法扣留,直到晚饭时才将她背后的手铐解开。当晚他们又将陈玉羡劫持到漳州市看守所关押,直到12月23日才将她放回。恶警搜了她的家,抢走了几百元。

陈玉羡在看守所里天天咬着萝卜干度日,致使出狱时人瘦了许多,身体感到非常虚弱。

从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漳州市公安机关曾多次非法抓捕、关押陈玉羡,并三次将她送往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陈玉羡被关在劳教所里近五年的时间里,因拒绝放弃信仰受到了严重的迫害。

善劝警察:信仰无罪,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讲真话、揭露谎言是每个公民、更是大法弟子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减轻对陈玉羡的迫害,或许是你们良知的发现。真心的希望这是你们改恶从善的开始,但愿今天的恶警成为明日的“善警”。善待大法弟子就是善待你们自己 。

本次迫害直接责任人: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骏。
直接参与迫害者:漳州市公安局国保、芗城区国保恶警朱加明、刘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