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武汉市公安“一处”的邪恶面目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明慧通讯员武汉报道)武汉市公安“一处”原名“政治保卫处”,现在随中国加入WTO也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因为他们里面穿便衣,不穿制服,俗称“特务”。

中共在60年专政统治下系统培养起来的,在历史上“一处”还有一个名字,叫“反革命处”,因为共产邪党要打倒谁,就给他扣上个“反革命”的帽子,进行镇压。

“政治保卫处”在公安系统被排为第“一处”,就是因为它一直是中共政治斗争的打手,在各种运动中充份发挥着它的邪恶表现,只是在不同的时期它采用的手段不同,表现出的方式不同。有人说如果不是镇压法轮功,“一处”可能已经被取缔了。为了使其不至于被取缔,还想通过迫害捞取资本,“一处”在镇压法轮功时也充份施展其在政治斗争中形成的那套整人手段。

“邪”的表现——恶与“斗”

2007年8月22日,在武汉市京汉大道硚口路段(茶叶市场对面)的一个岔路口,从京汉大道拐过来的一辆白色轿车,有意把一个骑助动车的人撞倒在地,然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后知姓康)将被撞者抱住,并伙同其他几个人将被撞者打倒,打伤在地,然后将他劫持而去。

这一幕犹如电影里的黑社会绑架,却是发生在光天化日,制造绑架的就是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被绑架者叫闵长春,男,32岁,湖北钟祥市人,当时在武汉工作。绑架者是公安“一处”的:黄海喆、张宁、刘华、康宝、张懿旭和另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等,直接负责的是九大队大队长邱汉华。

他们抓人不需要按照公安执法条例规定的,事先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完全是黑社会的手段将人打伤、绑架。

2008年2月11日,大年初五,在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一群孩子在他们的英语教师陈曼的带领下,正开展他们的少儿培优活动,内容是英语补习和传统文化教育,主题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

下午,武汉市公安“一处”十多名便衣在副处长陆新华的带领下,闯进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恐怖场景,孩子们的天真可爱的笑脸瞬间凝固,转而变成一片哭喊声。

公安对小孩和家长进行摄像,并将十几个小孩和家长隔离,对那些没有家长看护的小孩进行威胁、哄骗小孩说出家长的名字和小孩自己的具体情况,孩子们吓得哭成一片。

当时一处特务刘华在抓周肖军时扬言:你不是有钱吗,我要让你倾家荡产。活脱脱一个黑社会流氓嘴脸。

随后的几个月里,公安“一处”的便衣多次去学校威胁参加冬令营的孩子作伪证,拿着这些未成年孩子写的东西,作为所谓“证据”,把孩子父母、师长陷害入狱。公安“一处”干的是连人都不配的丧尽天良的坏事。

这一起绑架事件的参与者有:蔡恒、刘华、薛涛,直接指挥者:副处长陆新华。值得一提的是蔡恒因此还立功受奖。上述这些人都是从1999年就参与镇压法轮功,吃的是迫害善良人的饭。

上述事件表现出的只是“一处”残暴的一面,它还有阴毒的一面。共产邪党对法轮功十年多的镇压中,“一处”一直是主要打手,充份体现着具有“中共特色”的九大基因:“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摘自《九评共产党》)。

在1999年720之前,“一处”在镇压法轮功上,一直活动比较隐蔽,主要是监听、跟踪,派特务混入法轮功炼功群众中刺探所谓“情报”。那时它的主要目标是法轮功出版物,随着中共的迫害升级,其参与破坏的程度也在加大,从最初收缴法轮功出版物,发展到查封企业,直至非法抓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视居住”。

在1999年7月20日刚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武汉市公安局是动用的包括“一处”、“九处”(刑事侦察总队)在内的好几个处一起来参与迫害,但由于九处运用刑事侦查手段对抓来的法轮功学员甄别时,发现这些人的行为没什么构成犯罪的。这时“一处”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政治斗争中培养起来的敏锐嗅觉,觉得机会来了,就说九处在与法轮功斗争中行动不利,致使很多法轮功学员没有被抓到。这样迫害的主要任务就落到“一处”身上。

“一处”一改这些年在注重经济发展中被冷落的处境,开始活跃起来,“招兵买马”添置先进设备,并拿出这么多年在阶级斗争中培养起来的整人手段,使出浑身解数开始镇压。它采用的审讯逼供手段跟九处不同的是,它不仅运用刑讯逼供,还运用精神折磨,连续几天几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长时间不间断、轮番重复审讯,消磨人的意志,使人精神崩溃,用特务手段威逼、利诱,达到瓦解人精神,摧残人意志的目地。

充份运用共产邪党的“骗”和“煽”

当时中央电视台播放对法轮功创始人造谣电视片,就有“一处”的身影。在最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判刑迫害中,收集的所谓证据也是由“一处”伪造后给检察院、法院,并在媒体上播放造谣的。由于“一处”长期参与破坏法轮功出版物的工作,非常清楚这些出版物的来龙去脉,资金流向,哪些书商在进行盗版,现任“一处”处长的徐中荃当时是主要负责法轮功书籍调查。

徐中荃通过政治嗅觉感到通过迫害法轮功资料能够名利双收,安排自己亲信把持法轮功资料调查,捞取资本。当然徐中荃也不是谁都敢碰,因为当初的出版合同在中国广电出版社手上,中国广电出版社知道这本书销量好,不愿放弃,一直在私下里印刷这本书。但在迫害法轮功时,“一处”在调查法轮功出版物时,徐中荃之流深知中共意图和迫害手段,他们一直不提中国广电出版社这个事,有意将这些资金算在法轮功创始人身上,欺骗民众。所谓敛财就是“一处”徐中荃参与造出来的谣。

为奸用“间”

由于“一处”本来就是特务机构,其特务本性和直觉也被它用在迫害法轮功上。利用威逼利诱手段,引诱一些人当线人。在1999年迫害之初,“一处”内部就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利用他们长期监视法轮功学员的条件,在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物色合适人员,发展成他们的对象,向他们提供所谓“情报”。从揭露出来的信息看,很多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他们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提出过这种要求。

“一处”还故意放风说某某法轮功学员是特务,某某法轮功学员说了什么,这种方式在迫害很严峻的时候,造成人人自危,加大学员中的间隔,制造混乱,产生迫害效果。

“痞”与“抢”的充份体现

由于镇压法轮功这个中共头等大事,使得“一处”与“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相互勾结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工具。

在中共标榜法制的今天,公安在很多刑事案件上也表面上讲法律。可是对法轮功是不讲法律的,使得“一处”与“610”权力膨胀,超越法律,不按照公安条例进行绑架、抓人。非法抄家,没收的东西假公济私,为他们内部人自己使用,助长了这些人胆大妄为,霸占法轮功学员物品,财产、经营场所,敲诈学员家庭财产。军队公安不能搞第三产业,但“一处”一直有自己的产业,安排自己亲属在里面拿工资,充份体现“一处”享有的特权。

在杨世红当局长的时候,规定公安系统在他情妇的酒楼吃喝,算公款吃喝进行报销。当时“一处”一方面是拍杨世红局长的马屁,另一方面为自己吃喝方便长期去那里消费。

“一处”现在一般百姓很少人知道它,在武汉市公安局网站上有公安局的各个部门名称、甚至连专门用来迫害人的安康医院都在上面,就是没有“一处”,有人说那是因为“一处”名声太不好,武汉公安局不愿意因为“一处”影响自己本来已经很不好的形象。

揭露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足以看到,“一处”的恐怖手段之邪恶、残忍。

今天,“一处”的魔爪伸向社会各个方面,一旦哪有群体事件、上访等,你就会发现你身边站着一些陌生人,他们在四处打听,察言观色,寻找组织者或表现积极的,然后跟踪、威胁、绑架,以各种手段破坏民众正常的合法权利。“一处”是一个具有“合法身份”的黑色会打手。

武汉市取缔“麻木”,就是其运用上述手段的一个“杰作”,特务冒充麻木司机,混在上访“麻木”人群中,将到市里上访的“麻木”群体中积极分子和骨干人员摸清,然后以请客为名分别骗这些人出来,制造纠纷,特务将上访“麻木”骨干分子毒打致残,还打110报警,真实的一出贼喊捉贼。致使“麻木”上访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