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诉江案对中共产生实质压力(图)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记者周容台湾台北报导)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台湾前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表示,西班牙受理这个起诉案意义非凡,同时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当局已经产生实质压力。


前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博士

国际正义让人权迫害者无所遁形

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认为,西班牙起诉案落实了“普遍管辖原则”;过去很多残害人权罪或者是酷刑罪,都是在一个国家里面发生,犯罪者可能都是国家高层官员,因为这些迫害者在政治上掌握了实质的权力,所以在这个国家内,没有办法進行追诉。

透过“普遍管辖原则”,任何一个国家的高级官员在自己国内所進行的各种迫害,如果是酷刑、残害人群、或是种族灭绝罪的话,所有的国家都可以進行追诉,面对其他国家的追诉,这些迫害人民的执政者,其罪行将无所遁形,并需接受司法的审判。

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是两个在国际人权公约中被视为最令人发指、最违反人类道德、以及最严重的罪行。如果被告是因这两个罪行被起诉,基本上是不能够给予所谓的豁免权的。

透过国际合作将人权迫害者绳之以法

国际合作将影响西班牙起诉案的進行;未来是否透过国际刑事法院各国协助的方式,逮捕迫害者至刑事法院進行必要的审判,及判决有罪后执行的部份等,须要有更多其它国家挺身而出协助西班牙。

廖福特表示,国际社会一定会非常关注这个起诉案的后续发展;无论是关注罗马国际刑事法庭真正的落实或关注中国的人权发展情况,相信会有更多国际的人权团体或其他组织去关心并协助整个司法诉讼的進行,因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人权迫害本来就是不应该发生的。

他指出,在一九九零年代时,南斯拉夫的米诺舍维齐在自己国家境内進行种族屠杀,后因为设立了国际刑事法院進行国际性的逮捕,让米诺舍维齐到荷兰海牙接受审判,这是国际合作相当重要的一个前例。

起诉案对中共当局产生实质压力

自一九九九年起,江泽民和其追随者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群众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等灭绝政策,十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失踪、被活体摘取器官、或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

经联合国及许多国际人权组织深入调查,已确认中共酷刑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属实,目前全球三十多个国家中,至少有五十五个控告江泽民及其他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的诉讼案正在進行。

廖福特认为,西班牙诉江案已经对中共当局产生实质压力,因为涉及“普遍管辖权”的关系,当有一个案件开始受理的时候,有可能它会再面临下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等连续的起诉案;未来这些被起诉的中共官员,只能够呆在中国的领域里面,因为只要踏出中国的领域以外,就会面临强烈的抗议,甚至包括被起诉、追诉、逮捕等。

他建议尚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要深切反省,承认对法轮功的迫害是错误的,而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