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殊人群讲真相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有一个公安朋友,还是个领导,悟性较好。跟他说大法的美好,他都能接受,也能体会到大法高深的内涵,也知道对大法的迫害是违法的,也做了三退。只是看《转法轮》时感到害怕,因此一直未能走入大法中来。当说到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严重情况时,他却不太相信:“不可能,他们不敢那样胡来,那还了得,上面有各级领导,要定期检查的,这方面我比你们清楚。”当说到中共活体摘除大法弟子器官时,他就更不敢相信了。

当然,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恶人干的坏事太邪恶了,致使常人不敢相信这是现实,就象二战时从集中营里逃出来的人告诉犹太大法官纳粹的罪行、大法官说的“我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我也没说你在说假话”这种矛盾的心理一样;另一个原因就是邪恶之徒在极力掩盖,对他们内部也在隐瞒。

前两天看到有的文章中说到给公检法讲真相的问题,我觉的确实如此,因为即使在公检法系统内部,也有许多好人在等待着我们去救度,只是他们被谎言所蒙蔽,被假相所欺骗。他们明白真相后,不但从常人工作的这层面上对邪恶是一种抑制,而且可能会主动帮助大法弟子。

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仅是极少的一部份,他们也是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连他们内部都不敢让知道的。因此,建议那些遭受过严重迫害的大法弟子或者正在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的家属同修,向公检法这些部门去讲真相,揭露部份公安、“六一零”、劳教所的犯罪行为。就象是为寻求法律帮助、探索法律支持一样每个科室去讲,特别是那些机关部门。去之前可以做些准备工作,收集一下关于犯罪单位和个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我们已有几例“无罪辩护”的案例,例如最近一次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江天勇等律师为赵湛波、陈新野两位大法弟子的无罪辩护,无论是炼功、上访,还是发《九评》,传递真相资料,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公民的权利。这样说起来有理有据,说服力强。

讲真相的时候,我们只要把握救度他们的原则,而不仅是为了我们的同修、我们的家人少受迫害,只要思想基点摆正了,一切都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我记的一个同修写过在奥运之前国安绑架大法弟子后,家属同修到公检法去堂堂正正的要人,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结果同修很快被无条件的释放。这件事情也有力的震慑了邪恶之徒。

自己的一点认识,不当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