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县看守所摧残大法弟子的酷刑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七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610、政法委伙同抚松县国保大队,2008年3月2日、7月21日二次对抚松县多名大法弟子绑架、非法抄家,借此抢劫财产,并把大法弟子劫持在抚松县看守所与拘留所酷刑迫害。目前,大法弟子庞君媛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一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双腿致残,无法行走;另一男大法弟子被折磨的精神恍惚;一名约六十岁的女大法弟子脸部被迫害的严重变形。其他人生死未卜。

据正义人士透露,抚松县国保大队队长郭军、王晓丹等人授意抚松县看守所与拘留所不允许大法弟子与家人见面,可随意迫害大法弟子,称“不整死人就行”。已知使用的酷刑如下:

一、把冰棍杆扎成一捆,从肛门塞进去,导致肛裂大出血,长时间不拿出导致无法排便,恶党人员对很多大法弟子用此刑折磨。

二、把男性大法弟子阴茎用手指弹硬后,用缝衣针往里扎。

三、把大法弟子双手长时间反扣在背后。

四、三月份,东北地区零下十几度,看守所恶警让犯人把大法弟子衣服扒光,用自来水浇,一浇就是几个小时,导致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高烧不止,恶徒再让狱医打退烧针,一千元钱打几个吊瓶,身体康复些就再拉出去迫害。

五、授意犯人拿缝衣针猛扎大法弟子(不扎面部)。

六、长时间高强度奴役大法弟子,如挑冰棍棒、每天只许睡几小时觉、吃2个玉米饼子。家属给存钱一百元只当20~30元花。不转化的大法弟子不让睡觉、买东西。

七、指使犯人随意毒打大法弟子,拳打脚踢如同家常便饭。

抚松县北岗镇7月21日晚遭北岗镇派出所和抚松县公安恶警们绑架和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何秀英(女)、张龙芳(女)、宋维香(女)、赵庆远(男)、郑成香(女)、孙成道(男)六人,于8月7日被恶警劫持到劳教所继续迫害。

另查,2000年~2003年,抚松县地区一位六十多岁男法轮功学员死于抚松县看守所(或拘留所)。现已知死因如下:恶人强迫大法弟子双腿半蹲,两手平举、目视前方,三天三夜如此折磨,一点不符合就毒打一顿,第四天死在监所里,监所对家属谎说是心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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