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市恶警借口奥运迫害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2008年7月5日,奥火在甘肃省敦煌市传递,在此之前,敦煌市“610”恶警,敦煌市政法委,敦煌市沙洲镇居委会,以奥火在敦煌传递为名,到数位大法弟子家中骚扰、施压。7月4日晚,有好多位大法弟子们的家门口有不法之徒非法通宵看守。有些大法弟子的邻居、单位同事也参与了非法看守。这次奥火传递,仅预演就进行了两次,耗资巨大,表面上是在传奥火,实际上,是邪党在用老百姓的钱在为自己涂脂抹粉,是在扰民。

2008年6月30日晚八点左右,敦煌市大法弟子刘桂兰(女,60岁),正在家中,被敦煌市“610”恶警刘进煊带领其他恶警绑架到敦煌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5天,于7月5日回家)。随后,大法弟子张希梅(女,61岁)也被“610”恶警从家中绑架到敦煌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于7月15日回家。7月1日早上,大法弟子王燕(女 42岁)正在街上买菜,被敦煌市公安局“610”和敦煌市安全局共4名恶警绑架到敦煌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于7月16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