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女儿同遭冤狱已六年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2002年7月8日,黑龙江双城镇警察非法查抄大法弟子闫淑芬的家,并于当天将阎淑芬、阎淑芬的妹妹阎淑华及女儿王丽丽绑架。七个月后(2003年2月),竟对这三位弱女子分别判15、14、13年重刑。在她们被非法抓捕之后,警方非法剥夺了家人与她们见面的权利。三位大法弟子至今已被关押了5年之久。

现将她们被迫害的情况补充如下:

2002年7月8日下午4点左右,黑龙江双城公安局所属派出所的裴丛太、贺爱民、小抗(音)、徐亮、刘志民等警察借“搜查法轮功材料”之名,没有出示搜查证就闯入闫淑芬家,在她家进行了非法查抄,抄走现金2200元,手机一部。

当天他们还非法查抄了闫淑芬的母亲家。那天她的母亲家中无人,警察竟破门而入。查抄一无所获,就毫不知耻的拿走了一条价值100元钱的香烟。

在抄家的过程中,闫淑芬的女儿王丽丽、妹妹闫淑华依法出面制止,他们非但不听,反而将闫淑芬、闫淑华、王丽丽三人绑架。闫淑芬72岁的婆婆哭喊着求他们不要将人带走,裴丛太等人欺骗老人说只是让他们去问几句话,马上就放回来……结果三人一去就没回来。这期间,闫淑芬的家人几次去探望均不许见面。直至被非法关押了7个月后,即2003年2月,要将她们送往黑龙江女子监狱的前一天,警方突然通知让家人去见面。此后三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至今。

2005年7月8日,闫淑芬的家人来黑龙江女子监狱探望三人,看到闫淑芬是被人搀扶着出来的,脸色苍白,行走特别困难,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对家人点头……当时在场的狱警说:“她刚刚出现大流血,口腔溃烂,生命垂危,被监狱长送到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由四人输血才抢救过来,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就会出现生命危险。”此前家人对闫淑芬生病一无所知。正常情况下,如果被关押人员生病应该通知家属,医药费由家属承担,而此次监狱对闫淑芬的状况却没敢向家属要一分钱。这其中一定有不为人知的内情,怕家属知道她怎么“生的病”,生的什么病。

闫淑芬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现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七监区。
闫淑华被判十三年,现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七监区。
王丽丽被判十二年,现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七监区。

原本三人不在同一监区,共产党为了所谓“感化”她们,将三人调到一起。人被毫无人性的迫害致奄奄一息,还想要以此来显示他们的“人性”,让家属“感谢”他们的“关怀”,世界上还能找出比恶党更无耻的恶徒吗?

闫淑芬的丈夫靠打零工非常辛苦的维持自己和妻子、女儿的生活;闫淑华的丈夫在闫树华被残酷迫害的2002年就与其离婚,闫淑华靠自己的家人接济生活。现在,不到四十岁的她,头发几乎全白;王丽丽,这个花季少女,青春就这样在邪恶的中共暗无天日的监狱中消耗、埋没着。

现在她们三人已经被非法关押近六年了,他们所遭受的迫害时刻牵动着亲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