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刘如平所遭受的凶残洗脑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1997年下半年,刘如平开始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严以律己,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身体和精神都得到健康和升华。身体从根本上摆脱了从小体弱多病的状态,缠绕他多年的肠胃炎、神经衰弱、咽喉炎一扫而光。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无论是法律教学工作、律师业务(兼职律师)还是平时生活,他时时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讲真话,办真事,与人为善,遇事向内找,受到了同事、当事人及街坊邻居的广泛好评;法律教学工作得到了学员的广泛认可。

一、非法刑事拘留、洗脑和劳教

2005年10月17日,为证实大法、警醒恶人,刘如平张贴“法轮大法学会公告”,而被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绑架,继而被非法刑事拘留7天。在看守所恶警为了所谓的镇服他,又先后将其关了两个监号。

2005年10月25日,长清区公安分局以“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给其发放《释放证明书》的同时,刘如平又被恶警马光振非法劫持到济南市洗脑班(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整个非法洗脑迫害过程中,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因刘如平在洗脑班拒绝放弃信仰。

20天后,刘如平为其父发丧时,流离失所中,根据洗脑班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明慧网发表呼吁文章《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被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陶祥英以工作为名,骗到律师所时,再次被长清“610”恶徒陈中和、马光振绑架到洗脑班。

2005年12月14日,济南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对刘如平非法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随即于12月15日,刘如平又被马光振非法劫持到王村劳教所。

二、在王村劳教所遭洗脑迫害

在王村劳教所,刘如平始终是所内重点严管对象,先后在三个大队非法关押,被严管迫害。恶警全面封闭他,开始不允许他打电话、后来扣押他的信件,始终不允许他看书看报,不允许他同任何亲人见面。在严管班始终有包夹轮流值班不允许他讲话,整个非法劳教期间,只在2007年新年三十,到了食堂吃了一顿饭,经历了劳教所种种邪恶的残酷洗脑迫害。

刚进王村劳教所,从2005年12月15日 - 2006年1月25日,刘如平就被八大队的邪悟者犹大们重重围攻、隔离四十二天,集中洗脑。在一次一次的重重围攻中,恶人不仅不能达到目的,邪悟者反而被刘如平所利用,一首一首的教他学《洪吟》;恶警为了“转化”他,也给他送经文。在恶警犹大的百般阻挠干扰中,刘如平写完了《行政起诉状》,于2005年12月26日用挂号信的方式,由恶警寄发给济南市中级法院,发后没有给挂号手续,因此到底这封信是已发、未发,不得而知;而且对这封《行政起诉状》济南市中级法院至今也未答复。这个《起诉状》明确请求济南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定济南市劳教委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为非法、无效决定,并予以撤销;依法判决立即释放违法在押的原告。在四十二天围攻洗脑中,熬夜、面壁、罚站、车轮战、限制上厕所,邪恶之徒花招迭出,加大压力反复制定围攻洗脑方案,犹大恶警狼狈为奸。

恶警、犹大们恶招损招用完后,2006年1月26日 — 2006年3月10日,气急败坏的恶警逼迫刘如平在走廊西头严管区面壁,逼迫坐小板凳上,两脚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腰背挺直,从早晨5点开始,一直坐到晚上11点,走廊面壁四十四天。

在走廊面壁孤立的同时,恶警们还经常找点事激怒刘如平以便加重迫害他。任何一个恶警都可随意凌辱、欺侮他,恶警孙丰俊就先后五次分别在走廊、队部对着刘如平的前额、头顶用手指、拳头猛敲,第五次因刘如平在厕所里对刘峰说了一句屁股已坐烂了,被包夹汇报后被劫持到队部,恶警孙丰俊强制刘如平蹲下,暴跳如雷大发脾气,用拳头猛敲刘如平头顶,抓住头发前后左右猛塞拉猛晃。这是精神上孤苦、肉体上折磨的双重迫害。针对法轮功的面壁迫害,是一个表面上不起眼儿实际上很残酷的迫害,它不象电警棍来的那么猛烈,它是一种持续性综合性迫害,不仅肉体迫害,也是心理迫害。长期这样隔离面壁真的可以使常人给坐傻了,且由于长时间的只坐一个动作,骨盆和腰椎都会变形;当然法轮功学员不会坐傻,身体也不会变形。在劳教所里邪恶的任何迫害都不会达到它的目的,反而都会成熟法轮功学员。

开始坐小板凳是一种说不清的痛,伴随着巨大的肉体痛苦和精神折磨。刘如平就是这样在时间上没完没了的熬,在环境上彻底的被隔离孤立,有时总是让刘如平感觉什么时间到头啊?!一天一天的熬一小时一小时的熬,那种凄苦难于言表。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熬过,刘如平臀部多处坐破疼痛难忍,血肉都粘在裤子上。由于每天坐的时间太长臀部无法暂缓休息,还是把臀部坐烂,最严重的时候晚上睡觉无法在床上坐着脱裤子,睡觉无法仰着睡。最痛苦的感觉好象是破烂出血的臀部直接坐在擦床子刀口上。这种迫害之后是在严管班的严管与强迫劳动的双重迫害。

2006年3月10日 — 2006年4月26日,刘如平被关严管班。严管班是惨无人道、毫无人性的严管。迫害的手段主要是强迫按所谓标准姿势,罚坐小板凳。每天早上4点半起床后,就要坐在小板凳上,不许动一动,一动包夹们不是打,就是骂,腰要稍微不直,包夹会在背后用膝盖猛顶腰部,手把住双肩猛往后扳;定时上厕所,甚至吃饭也要强迫坐在板凳上吃。因被严管班迫害人员是不“转化”或发表严正声明的人,因此一进严管班,就同其他人员相隔离,不得再进食堂吃饭。严管班人员中午不许休息,晚上12点睡觉,坐板凳面壁长达近20小时。在迫害最严重的时期,大部份人臀部坐烂了、血水粘在裤子上时,也不得身体左右晃一下,更不得站立起来稍休息一下。罚坐时不得看任何书报、写任何东西。后来又追加规定严管班不得买加餐不得买食品。由此可见,对严管班人员的严管,运用的都是被管吃管喝管拉管尿的一系列侵犯基本生存权基本生理需求的流氓手段。在实施这一系列流氓手段严管的同时,又强迫加班加点超负荷奴役劳动,时常加班到夜里12点,在劳动之余再坐小板凳严管。4月初恶警罗光荣同时还非常苛刻的规定一天只许喝2杯水,限制上厕所次数和时间,一天只能上5次厕所,不到上厕所时间只能憋着,使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受到了严重伤害。一次在上厕所洗手时,刘如平想小解,被严管班班长恶人朱振林看到后,认为不到上厕所时间,违反邪恶规定,对其胸部恶狠狠的暴打两拳。

在严管班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搜身等侵犯人身权行为随时都在发生。在劳教所恶警们最害怕的是经文,因此总是时不时的以查违禁品为名强制非法搜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同时被子床铺也象洗劫一样搜查一遍;对于严管班不仅是统一的搜查,包夹们的随心所欲的特权也使他们经常不断的私下非法搜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一次,包夹们搜出了法轮功学员刘兴武的经文,被当场暴打后,架到单独的严管室铐起来,随后又多次受到包夹的严刑拷打。在包夹们继续强行非法搜查刘峰、刘如平身体无果后,恶警罗光荣仍死不甘心,又令包夹把刘峰、刘如平强行叫到队部,强制的脱光衣服搜遍全身仍无所获时,又蛮横的非法抢走没收了他们的手表和钢笔。

三、被七大队、管理科邪恶之徒非法动用电警棍疯狂迫害

2006年4月26日,为强迫“转化”变换环境交换迫害,刘如平被劫持到七大队。恶警李公明的假“转化”歪理失败后,恼羞成怒,为逼迫他放弃信仰,于5月9日开始日夜熬他。就这样白天由邪悟犹大轮番洗脑晚上在严管班熬夜,一直熬到12日晚上后半夜3点才睡了两个小时。七大队的严管班作为邪恶黑窝被严管班班长邪悟犹大范林成把持,他为完成“转化”任务几乎暴打了所有不“转化”的学员,也曾因刘如平告知其他学员正念正行,被恶人暴打。

2006年7月14日,以刘如平拒绝谎言录像洗脑为由,在七大队恶警教导员李公明指挥下,恶犯包夹王云鹏、马保进劫持过程中把刘如平右脚大拇趾脚趾甲踢坏,翘了起来,在流血的同时还连带着,劫持到七大队队部北屋,两个包夹架着他强迫他坐在地上后,恶警李公明气急败坏的用拳头对刘如平头部实施了一顿暴打。暴打后,他左耳上侧的瘀伤红肿发紫,好几个月未好。李公明打完后,恶警宋男又用胶带封嘴未成。恶警又把他劫持到南屋,早在此等候的八九个恶警分工明确分别动手,硬要他坐在地上,副大队长恶警王新江抢走他的手表,把他双手用手铐背铐在木椅子的后背腿上。两腿被分开后,王新江同另一恶警分别踩住他的两脚,有两个恶警分别搬开摁住两腿膝关节,一个恶警把他头按在木椅子后背上(这些都是为阻止电击时,人体乱蹦做准备),恶警刘忠豪拿着水杯随时为防止休克而不断的给他强硬灌水。管理科王姓恶警同另一恶警拿着两根高压电警棍对他的大腿内侧、后侧及嘴部电击两三个小时,恶警大队长靖绪盛作着记录。

在邪恶的电击忙乱中,恶警累了,休息,吃西瓜后,又电击,直到电警棍没电为止。在天昏昏地暗暗的疯狂迫害后,他被蒙住头,架到地下室关禁闭7天。在阴暗潮湿肮脏的禁闭室,苍蝇蚊子成堆。恶警扒光了他的上身,下身只准穿着三角裤头。白天高吊铐了一天,晚上铐在床上,床上没有被子。由于两腿两脚肿得厉害又伤残了,实在无法站立,后来白天只好坐着靠在铁棂子上。被电击后,右脚大拇趾一直流着血,两腿两脚被踩得肿的老粗,两大腿内侧后侧被电的起了一层大水泡,大的像核桃,嘴被点击后血肿的大大高于鼻子严重变形像开花的大馒头。谁见谁害怕,嘴里一直在向外流淌着血水,无法吃饭,喝水也兜不住水顺着往外淌。在禁闭室不能洗手洗脸,小便在室内,大便只能在外面无人时出去。在这样一个猪狗窝不如的禁闭室内他绝食7天。关禁闭实际上是为了掩盖迫害怕邪恶迫害曝光。刘如平的双脚、腿被恶警踩伤后一直腿脚浮肿了好几个月、脚和腿瘸了半年多,大拇趾甲被踢掉直到出劳教所也未恢复好。

刘如平是在七大队六、七月份被恶警进行电击迫害的第十个法轮功学员,前面九个法轮功学员被电击迫害后,分流到普通队并被分别加期三个月,这九人分别是:孟广艳(40岁)、秦海杰(23岁,威海人);李爱民(35岁,东营人)、王玉亭(52岁,济宁梁山县人)、肖玉军(38岁,蒙阴县人)、林永顺(48岁,潍坊昌邑人)、李作卿(43岁,青岛人)、沈孝园(60岁,胜利油田人、龙口市学员)。

进入2006年以来,七大队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一直在进行着,法轮功学员利用集体签名声明洗脑三书作废,不断的集体或个人发表严正声明。6月份,王村劳教所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分类教材”考试。七大队的法轮功学员20多人,为坚持真理、捍卫大法,拒绝考试。所管理科专门成立了打压队,手提电警棍进驻七大队,企图威慑法轮功学员,并且用电警棍电了上述九名学员,又分流到其他生产大队,同时在原来一个严管班的基础上又成立了一个严管班,严管人数猛增到40多人。

随后劳教所的恶警在2006年7月召开所谓“奖罚大会”,当时劳教所内气焰十分嚣张。但恶警没想到的是在他们公布那二十多名交白卷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加期、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重点惩罚加期3个月的所谓处罚决定时,法轮功学员林有顺突然起身大喊“法轮大法好”,结果整个会场大乱,恶警用胶带粘住这位学员的嘴,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多根高压电棍电击林有顺,随后又将林有顺抬走关禁闭并进行严管。截止到7月初,七大队先后发表严正声明重新修炼法轮功的达到七八十人。

刘如平遭到酷刑迫害后,由于腿脚浮肿腿脚瘸、嘴浮肿且严重变形,为继续掩盖迫害事实出了禁闭室后又被送到六大队封闭隔离严管迫害,在隔离中治疗养伤半个月未好又被劫持到八大队。

四、严正声明重新修炼法轮功,否定迫害

2006年1月10日,恶警罗光荣强迫刘如平被轮番洗脑到夜里2点,犹大们分成两班轮流,消耗他的精力挫伤他的意志,其实就是要熬他。就这样熬夜、罚站、洗脑车轮战,搅在一起连轴转。1月12日收到家人送来的衣服,下午犹大们都在洗澡,由于连续应对犹大的围攻和熬夜有些疲惫、不清醒,也想借洗澡清醒清醒、休息一下。罗光荣、孙丰俊带着犹大王维召来了一堆人,他们七言八舌帮腔作势,孙丰俊带着假笑在忽悠:“写个保证书吧,写个保证书就洗澡。就是保证在劳教所里不炼功,你看不管你写不写,反正也不能炼,写和不写是一样的都不能炼,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只是写写而已。”犹大们都在帮腔助阵,王维召拿来了样本。刘如平写了一个所谓在劳教所里不炼功的保证书,王维召立即就拿走了。

一盆凉水浇下去之后,刘如平全身一震清醒了,怎么这么糊涂啊,不能炼功是因为迫害不让炼啊,又怎么能又向邪党承诺不炼功呢?后悔焦急的刘如平急忙洗澡后,就要回写的东西,当然要不回了,就又一遍一遍的改写,总感觉不妥。晚上终于又意识到了:一遍一遍的改写不还是承诺嘛!唯有彻底否定只能写严正声明,当晚写好后放在了桌子上。

13日上午,恶警们都说哪有写“保证书”写声明的,你这是第一次,都在讽刺笑话他幼稚。孙丰俊来了,交给他看了后,他暴跳如雷,匆匆回去拿来了手铐重重的摔在桌子上。当时刘如平未动心,很坦然。14号上午罗光荣来了,又交给他,他也不收,几乎暴跳起来,指着墙壁说这就是法律,把刘如平的头前额往墙上碰,说是你碰碰这“法律”,看你是否碰过这“法律”!

经过这次被欺骗后,刘如平警醒了,从此拒绝给恶警写任何东西、签任何字。

否定“打报告”邪恶制度。七大队、八大队严管班是黑窝中的黑窝,在坐小板凳迫害中恶劣的限制人身自由,甚至稍有动作就得打报告请示;故意刁难时严格限制甚至不让上厕所。被严管人员上厕所只能进去一个人,进出严管班要“打报告”,甚至出工也要“打报告”。刘如平在这两个严管班上同法轮功学员一起一直在反迫害否定“打报告”制度,最后“打报告”也形同虚设。

否定非法搜身侵犯人身权邪恶制度。七大队恶警李公明、王新江、宋男打着检查违禁品的幌子经常搜学员的身体,实际就是查经文加重迫害。刘如平两次抗议拒绝阻止了恶警非法搜身恶行,这种非法搜身行为在七大队得到了广泛的抵制。

抗议拒绝没收手表的邪恶行为。恶警在2006年5月没收全部学员的手表。刘如平在七大队严管班拒绝交出手表。

否定点名向恶警问好的虚伪制度。八大队恶警每天晚上点名都要求学员问队长好,刘如平同法轮功学员一起一直否定这项制度,这项制度在严管班一直是磕磕绊绊似有似无,恶警无可奈何十分尴尬。

拒看洗脑录像。七大队恶警李公明反复对学员放焦点访谈等洗脑谎言。在七大队严管班刘如平同部份法轮功学员一起拒绝看洗脑录像。这成为后来七大队恶警对他恨之入骨、寻找机会残酷迫害他的邪恶理由。

反奴役迫害。2006年8月5日,刘如平又被劫持回到了八大队。八大队为了压榨法轮功学员,在严管迫害的同时恶警又在劳动迫害上费尽心机:毫无约束的随时逼迫法轮功学员加班加点做奴工,每天的奴役时间大部份是十多小时以上;星期天很少休息,有时三四个星期不休息一天,连学员洗澡洗衣的时间也不安排;先让普教学员拼命创高额工作量,然后恶警定下高额任务,再逼迫法轮功学员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就成了强迫法轮功学员加班加点的理由。

以郑万新为首的恶警,为了加重迫害“严管班”法轮功学员,五一、十一及新年时在其他大部份人员休息、休假时,往往强迫“严管班”法轮功学员额外又加班加点奴役劳动,然而却又以伪善的面目出现、以照顾的假姿态,让加班加点的劳动换取当天“严管班”法轮功学员临时的早休息一个小时,这样又时常晚上奴役到11点、12点。严管班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的工作项目安排,不给恶警完成所谓定额任务,抵制恶警的装车卸车安排。

否定所谓的签字制度。刘如平拒绝写月小结、季度小结;拒答劳动上岗试卷,暴怒的恶警刘琳要给加期未果。大队统一保管学员现金,用时学员要签字领代金券。2006年6月,刘如平在领代金券时被恶警刘其超逼迫他在抬头是“劳教学员”的表上签字,刘如平否认是劳教学员,签下了“法轮功学员”,刘其超恼羞成怒,把刘如平劫持到七大队队部对着脸部嘴部暴打一顿,打得满嘴出血;并要求他擦掉“法轮功学员”,被刘如平义正辞严告知没有做错拒绝擦除,从此恶警拒绝给他代金券。他否定领信签字制度,使恶警罗光荣暴怒要给加期未果;恶警郑万新以给他人看信为由没收了他的两封信,扣发了2007年的所有信件,直到解教才给了他一部份信件。

2006年12月底,八大队恶警大队长郑万新在每月给刘如平非法加期2天的情况下,又以曾在七大队不服从管理被电击关禁闭为由,由七大队靖绪盛签字报所部批准再非法加期2个月。共加期2个月22天的非法迫害没有给本人任何手续。

2007年5月28日解教当天,恶警以领被没收的东西、剩余现金为名要刘如平签字,被他严词拒绝。手表钢笔笔记本是被抢去的,钢笔找不到了,保管笔记本的人不在,郑万新说以后给他寄去,后来在本人打电话催要也一直未寄;在会议上郑万新公开讲谁解教谁领着上季度奖金,而刘如平解教时拒绝给他。解教时在大门口领解教书要签字被刘如平拒绝,要接受纪委调查是否警察打人、滥用警械等问讯,当说出警察打人时他们并不记录,然而却要求签字被刘如平拒绝。

五、经济迫害还在继续

2007年5月28日,长清“610”、党校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一起把刘如平从劳教所接到家,一上车“610”就告诉他:“我们今天把你直接送到家,我们已经打了报告,给你保留公职,给你恢复工资,劳教期间给你发生活费。”

然而事实是,2006年1月后长清区人事局就非法停发了他的工资;回来后为继续经济迫害费尽心机,长清个别负责人授意人事局、党校要压低他的工资,党校多次上报工资材料被打回,之后党校负责人按有关人员意思,不能再讲课不聘任高级讲师职务,撤销行政正科级,后上报人事局按科员发工资。就这样党校反反复复上报材料被打回中又从新研究上报,直到10月11日人事局批的是科员工资。而到11月才拿到了从2007年6月开始的仅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半的钱,整个非法劳教期间未发生活费。然而,人事局、组织部的批文直到11月22日才从党校负责人手中拿到,组织部不作解释,人事局解释说党校怎么报就怎么批,而党校负责人有苦难言,心甘情愿当替罪羊又推波助澜,上报意见及所谓文件依据始终不让当事人看,更不让复印,负责人解释的理由仅仅是这是组织决定,只能遵守组织纪律,让当事人理解他的难处,瞒一天算一天。2007年11月长清区司法局个别负责人给本区的律师所打招呼,不得收留刘如平做律师工作,就是收留也不给办理相关律师手续。

2007年11月21日,刘如平找到原律师工作单位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告知其律师证早已因到期未注册上交省司法厅律管处,等于所内早已经没有这个律师了,同律师所也早已自行解除合同。

遭受这一切迫害,身为律师的刘如平无法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权与信仰自由,这就是一党专制下的中国法治现状。中国劳教所里邪恶至极、惨无人道的对修炼人的非法迫害和对人权、信仰的野蛮践踏,可以一时严重摧残法轮功学员的肉体,但永远无法摧垮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的崇高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