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杞县恶人遭恶报两例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一、杨玉梅,女,四十岁,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以前,曾在杞县城内派出所分别当过片警和派出所所长。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杨玉梅积极追随中共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经常到大法弟子家里进行骚扰、刁难甚至非法抓捕。现从以往媒体曝光的事例中,就能看出她助纣为虐的罪恶佐证: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夜里,杨玉梅和几名恶警把女大法弟子王赞美绑架到派出所,与几个只穿着三角裤头的男犯人同关一室进行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傍晚,大法弟子王赞美正在舅舅的家里做饭,时任所长的杨玉梅带领十几个警察到那里先绑架,后抄家,非法关押迫害五十天。送劳教,劳教所拒收(这两次事件已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的明慧网上曝光)。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杨玉梅又指使属下以给王赞美老伴办身份证的名义,把王赞美骗到派出所,让等候在那的杞县国保恶警得手绑架,以卑鄙、非法的手段将王赞美送进了劳教所,遭受长达一年半的邪恶迫害(此事件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曝光)。

善恶有报是天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杨玉梅因贪污和索贿等被举报,在情人们的力保和上下活动下,才免于刑事立案,落得个撤职、记大过处分。

二、叶泽伟,男,四十二岁,二零零七年十月以前,曾在杞县人民法院任过刑事庭庭长和法院副院长。从一九九九年以来,他趋炎附势,不走正道,不听真相,积极追随江泽民、罗干邪恶流氓集团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经他之手违心非法审理、宣判了杞县六名大法弟子:张明同,三年;马国亮,三年;王纪玲,五年;耿红丽,七年;李俊霞,十年;杨洪仁,十年,关入监狱遭受长期迫害。

叶泽伟经年贪污、腐化,长期在外包养姘头,被妻子逐级告发,以贪污罪被依法逮捕,近期将量刑结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