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以法为师 自觉维护大法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前几天听说了两件事,我觉得很重要,必须得写出来。就是有的地区的同修把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抄写成文字,传给狱中的同修,说是为了让狱中同修也能学到师父在澳洲的讲法。同修啊,无论你的出发点和目地是什么,怎么好,你的行为是在乱法啊!

师父在《精進要旨》〈惊醒〉一篇中殷切的告诉我们:“弟子们切记,所有法轮大法的经书都是我讲出来的法,都是我亲自修订整理的,以后任何人都不能再从我的讲法录音中摘写或整理文字材料了,无论以什么借口都是乱法啊,包括所谓的讲话与文字差异上的对照等等。”

法是指导我们行为的准则,师父一再告诫我们以法为师,那么我们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为什么就不听师父的话呢?这是一个小问题吗?还有个别的地区,一直到现在还保留和流传师父在贵州地区的讲法录音。在这里不客气的问一句,你还是师父的弟子吗?为什么就不听师父的话呢?是什么心促使你非得要这么做呢?

师父在一九九九年二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就已经明白的告诉我们:“《转法轮》是一部系统的能使人圆满的一部大法、天机。而我讲法,除了和《转法轮》相似的我公开发行的济南讲法、大连讲法和广州讲法录像带之外,其它各地的讲法那只是讲的单一的、不同境界的或针对不同地区学员的情况讲的,并不带有普遍性。很多人抱着执著心,想得这个,想求那个,好象只有这样才能修的过瘾。都是执著。你们不踏踏实实的修,你们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

请个别有这种现象地区的同修放下个人的执著,严格以法为师,维护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