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市国保大队高帅等警察闯民宅抢劫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吉林省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等,在2007年10月15日,在大法弟子许鹏家无人的情况下(因许鹏和父母去外地参加亲属的婚礼)非法闯入私宅,非法侵吞了私人财产: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手机、MP4、数码相机等,衣物:羊绒衫一件(价值千元)、皮衣两件(价值千元左右)、斯堡特棉大衣一件(价值千元左右)。

11月中旬,家住江南百北小区的许鹏父母家,待家人回家时,发现楼房的房门及防盗门锁都被更换,当找到房东,房东说,是松原市国保大队换的,松原市国保大队再次非法对许鹏父母家进行抄家,并且把家中的所有家产:家具、被褥、衣物、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视柜、衣架、鞋架、床、鞋、拖鞋、电饭锅、电磁炉、盆碗、米面油盐、等所有生活用品洗劫一空。近70岁的二老被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等逼迫的无处居住。

据了解情况的警察讲,高帅、李军、马洪哲采用酷刑逼供关押的大法弟子,把芥末面灌入李生口中之后,用毛巾用力捂住口,使其芥末面从李生的耳中、鼻中呛出,李生被迫害的几乎窒息时才松手,反复多次。而且用各种刑具逼供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手段残忍,目的是逼迫说出其他大法弟子。

在2007年10月13日,松原市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徐彦刚,家中扔下了妻子和刚刚几个月的孩子。因无法面对抄家后的七零八落的家(就连门窗的玻璃都被恶警砸碎),丈夫被绑架和抄家的恐惧,徐彦刚妻子抱着孩子回到了父母家,住了十多天后回到自家,看到了家里的所有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全被洗劫一空,开始以为是房东给搬走了,可房东说:“都让国保大队警察给搬走了”。

同一日,松原市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董凤山,抢走了董凤山身上的数千元现金、摩托车和家里的物品。董凤山在城里打工,临时租住的房屋。在董凤山被绑架后十多天,他的妻子和两名亲属去董凤山租住的房屋取董凤山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没想到的是打开房门后,被在屋里蹲坑的三名警察强行绑架,挎包被抢走,三人被绑架到公安局,遭到野蛮审讯。邪党人员在确认三人不是法轮功学员后,逼董凤山妻子在一张不知什么内容的纸上签了字,才将人放回,并告诉家人董凤山的个人物品一件不给,(包括衣服)全部没收。

10月13日,松原市国保大队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侯继峰(后来走脱),抢走了他个人的五菱之光微型车一部,价值4万多元,现金及家中物品价值3万余元,当家属到国保大队要车辆和物品时,恶警说:“不给,我们正好没车用呢”。

11月2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居住前郭炼油厂家属楼的两名大法弟子被松原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当时男大法弟子走脱,女大法弟子被绑架,被抄走一体机一台、《九评》2000本、切纸刀两台、复印纸数箱、大法书籍、个人现金2000元左右、手机两部及个人证件等。

居住前郭炼油厂家属楼的大法弟子张秀兰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对个人的衣物、现金、被褥、床、鞋、拖鞋、电饭锅、电磁炉、盆碗、米面油盐、就连手纸和女人用的卫生巾都抢走。

在这里我们警告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等一切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们:不要对人民与历史犯罪!你们无辜的抓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非法抄家、侵吞大法弟子的财产等,是践踏中国《宪法》、《刑法》。你们作为警察都明白,按照口头指示进行执法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口头指示本身不是执法依据,相反,它却是一个陷阱。江泽民一手导致的这场人间浩劫、610办公室、各省、市、县的国保大队也好,都是为迫害法轮功而产生,也将在迫害法轮功中被销毁,这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在八年的血腥迫害中,大法弟子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在讲清迫害真相,只是启迪世人的良知和挽救人类的道德,只是在救人。大法弟子修炼真、善、忍是合理合法的,是无罪的。希望你们立即释放被关押在松原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徐彦刚、董凤山、姜剑锋、李生、于艳辉、马士杰、徐辉、张艳春、黄金荣、杨梅、张秀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