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焦树芳及家人受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一九九九年十月,吉林榆树市泗河镇大法弟子焦树芳和另外一同修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两个警察骗到派出所(两个警察谎称自己也是修炼法轮功的,说跟他们去有点事)。

到派出所后,两个警察逼迫俩大法弟子给钱,焦树芳她们没有给,恶警就往长春驻京办事处打电话,把俩大法弟子用手铐紧扣在一起强拉回榆树。

恶警逼焦树芳写决裂书,焦树芳不写。焦树芳的孩子怕母亲被劳教,违心的替焦树芳写了决裂书。警察并且罚款一千五百元说是遣送费,回来之后又交二千余元的抵押金,至今未返还。

后来家里又托人带了四、五千元,前后约拿出八千余元全部交给榆树公安局政保科,当时的政保科长是陈兴国。

当焦树芳回到家时才知道家中的电视机、洗衣机都被泗河镇派出所恶警强行拉走了。婆婆要花一千元赎回,可怜七十六岁婆婆惧怕警察再来家中骚扰,精神压力太大,承受不住,喝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