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胡火英被非法判刑 遭监禁几近失明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2008年3月,江西省都昌县国保大队长张世新带领恶警詹美茂、方长根等四、五个人,再次绑架了法轮大法弟子胡火英。在奥运前,都昌县公检法又对胡火英秘密非法判决有期徒刑4年。现在胡火英在江西南昌市女子监狱第三监区被迫害

自1999年7月以来,大法弟子胡火英经历过多次非法拘留、勒索罚款、非法劳教,以及丈夫在被迫害中离世的痛苦,仍然顽强的坚持着真、善、忍的信仰。记得2008年年初时,她身体棒棒的,红光满面,看书都不用戴眼镜。50来岁的她,在南昌女子监狱半年就被迫害得身体虚弱,精神不振,双眼几近失明。经狱医检查,两眼已经不能正常视物了,但是狱警们仍然不放过奴役她。胡火英唯一的女儿,在南昌某高校读大三,孤苦伶仃,眼看年终已到,生活费都无着落,只想留校过年,这样离母亲被非法关押的监狱近一些,与母亲相互给一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