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恶警把迫害法轮功敲诈钱财当作升官发财之道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中共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黑龙江省大庆市部份不法警察把迫害法轮功当成了晋升官职,发财致富的捷径。在市政法委、“六一零”与市公安局头头的幕后指挥、操纵下,市局国保大队、各公安分局,包括铁人、卧里屯、红岗、龙南、萨尔图、东安、开发区、喇嘛甸等多个地区公安分局的部份不法恶警,积极参与迫害,上下沆瀣一气,大捞“政绩”,并借机敲诈钱财。

他们一方面酷刑逼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编造材料,罗织罪名,千方百计扩大事态,制造所谓的“大案、要案”,给法轮功学员判刑,捞取向上爬的资本;一方面欺骗、恐吓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说他们的亲人犯了“大事儿”,抓住家人的善良、轻信与不明真相的恐惧心理,既推卸了罪责,又可以不断敲诈勒索。为了贪欲,部份恶警不遗余力、不择手段,不惜抛弃起码的人性和良知,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致使有人被迫害致死,有人被无限期非法关押,多人被非法判刑、劳教,甚至有些因生命垂危被释放或被家人用钱“买”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过段时间又被收回去非法起诉。

龙凤厂西法轮功学员姜湃被绑架后,为了在她身上出点“成绩”,卧里屯分局政委张义清伙同大庆国保支队的队长钟明等恶警,对她施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导致原本健康的她吐血、昏迷,两度送进医院抢救。被绑架仅两个月就被凌虐致死,去世时双脚还戴着五公斤的脚镣。

铁人分局恶警绑架了包括三名六、七十岁的老妇人和一名残疾人在内五位法轮功学员后,不仅敲诈了受害者家人大量钱财,导致有的学员倾家荡产,还酷刑折磨残疾人刘志高,勒索他单位一吨汽油。其中三名学员被判刑:残疾人刘志高被判七年重刑,六十七岁的尹桂荣老人一度被释放,又收回去判了三年,送进哈女监。

萨尔图公安分局部份恶警也习惯了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一手捞“政绩”、一手捞钱财。四月二十六日李卉被绑架后走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轻了他们对法轮功的犯罪,对他们来说本来是件幸事,但他们竟然执迷不悟,在全国范围通缉李卉。李卉再遭绑架后,他们不惜对她动用酷刑,罗织罪名,伪造案卷,并向不明真相的家人施加压力。案子移交检察院后,因所谓“证据材料”不足被退回三次仍不放人——没干出“成绩”,又捞不到钱财,他们不死心。因此厚着脸皮、黑着心肠继续做恶。

有不少恶警热衷于抓捕法轮功学员,一听说抄法轮功学员的家,一窝蜂似的一哄而上。原因是他们发现抓法轮功来钱容易:查抄电脑、打印机和大法真相资料等“证据”的时,可以顺手牵羊地偷盗掠夺钱财;而绑架法轮功学员后,又可以借机向学员的家人勒索。

大庆“四•二五”绑架案中,杨金凤给未婚儿媳买的金首饰等物被洗劫一空;尹桂荣家现金二千元被抄;刘志高家东西被抄走半车……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被恶警抄家后,很多法轮功学员家人都发现丢失现金、名表、名笔、名贵首饰等等,但绝大多数忍气吞声,不敢声张。因为法轮功的事跟公安局有理说不清,何况亲人在他们手上不敢得罪。为了营救亲人,许多家人不惜重金疏通关节,少则一万两万,多则十万、二十万。这一切助长了恶警的邪恶气焰。由于尝到了甜头,导致有些恶警欲壑难填,抓法轮功学员抓上了瘾,缺钱花了就琢磨着抓几个法轮功。铁人分局刚把两个老太太和一个残疾人送进监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旬左右,恶警范春明、戴峰、申宝、高福等又对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抄家、罚款,开始新一轮犯罪;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红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了施宝生、李春英夫妇,一个多月后,红岗区杏南警务室所长林水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惯犯,就又绑架了包括李雅杰、陈凤珍、冯莲霞在内的六位法轮功学员,等等。诸如此类恶人恶行在大庆普遍、长期存在,屡劝不止。大庆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头头的鼓励和纵容,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和忍让,学员家人轻信的弱点与不明真相的恐惧心理,不断加剧着这类恶警的贪念,使他们在罪恶的深渊中越陷越深,越走越远。

大庆全体法轮功学员在此正告所有曾经和正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官员、警察:迫害法轮功不是工作,而是真正的犯罪!你们必须为你们的一切罪行承担责任。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并设法弥补罪过,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我们已经掌握你们陷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量事实与证据,并正在搜集你们所有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你们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的时间、地点、数量、手段等。如不收敛恶行,停止迫害,我们将把所掌握的犯罪事实、证据向督察大队、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并在国际互联网上曝光,同时采用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包括你的妻子儿女、父母兄弟、同学、朋友、单位、邻里等)公布你的犯罪事实与证据,使你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和公众舆论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