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功能给人看病赚钱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近期与同修交流时听说在我市有一位同修以大夫的名义私下用功能给人有偿看病,且收费不菲。“病人”不少都是其他同修的亲朋好友等,诊所不挂牌,没有固定场所,除给人看病的同修,还有同修专门负责收款,还有为数不少的同修引荐病人上门。当有同修对这种看病形式提出质疑时,竟有好几个在场同修解释说,用大夫的名义给人看病符合常人状态,此为其一;其二,所收款项全部以“搬运功”的形式转赠给了明慧网;其三,法正人间即将到来,给同修的亲人看病,也是解决了他们的身后事等等。

我们几位同修在一起切磋后认为此行为极为不妥,应当立即予以制止,从常人这层理看,不挂牌没有营业执照,有逃漏税之嫌;从修炼层面看,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随师正法救度众生,同时,也在开创未来,我们的路一定要走正,师父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师尊在《转法轮》中明确告诉我们:“法轮大法修炼的弟子绝对不能看病。”用功能看病就更不对了。师父说:“你要用它挣钱,要用它发财,在个人奋斗中达到你常人中的目标,那就更不行。那是用高层次的东西干扰常人社会,破坏常人社会,想法更坏”(《转法轮》)。那么身为弟子,“不听师父的话”,那算什么啊?同修啊,我们修炼的路是很窄的,偏一点就不能跟师父回家。我们真应该清醒、理智的走好最后的路,归正我们的一言一行。

用“搬运功”把看病的款项转给明慧网,明慧网曾发表声明:从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大陆弟子收过捐款。我们认为大法弟子证实法、救度众生用的钱一定是堂堂正正挣来的钱,不符合法的钱不能用,用了是对大法的亵渎。另外做的事不符合法,能如意的运用“搬运功”把钱转赠给明慧网吗?是不是自欺欺人呢?如果用“为大法做事”来掩盖自己的名利心,岂不更糊涂吗?

给亲朋好友看病为解后顾之忧,也不对,同样不是修炼人所为。是对法认识的不足所致。“有的人讲:我多挣点钱,把家里安顿好,我就啥也不管了,我再去修道。我说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别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别人的命运,包括妻子儿女、父母兄弟他们的命运,那是你说了算的吗? 另外,你没有后顾之忧了,你什么麻烦都没有了,你还修炼什么?舒舒服服的在那炼功?哪有那种事啊?那是你站在常人角度上想的。”(《转法轮》)有病或遭罪是业力轮报,是在还业债,这个理同修都明白,为什么碰到利益就糊涂呢?根子在于没有学好法,学法没入心,没有接受法理。没有同化法就容易出问题,路就是走不正。

这种现象虽不多见,已在部份同修中引起了波动,希望能借此文提醒同修,不要被执著心干扰作出不理智的行为,更不能被邪恶钻空子。师尊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救度众生是我们当前最主要、最应该做好的。

有悟的不妥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