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大法弟子金范龙遭吉林九台劳教所迫害去世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吉林朝鲜族大法弟子金范龙,遭九台饮马河劳教所二年迫害,卧床不起,于2006年5月11日含冤去世。

金范龙,男,朝鲜族,1954年5月10日生,吉林省图们市大法弟子,在图们市科学院工作。2002年3月末,金范龙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图们市恶警绑架,毒打、电棍等受到非人的折磨。随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本来劳教期是两年,但恶警以他坚持要修炼法轮功为由多加刑期,2004年夏季才放回家。

2004年的4月25日,吉林省610恐怖组织下达指令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九台劳教所4月26日传达了进行迫害的计划,重新给恶警指标,奖金增加,每强迫一个大法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就奖励恶警400元人民币。管理科长郑海令指使各大队迫害大法弟子,4月26日把大法弟子送入小号(禁闭)。

由于受劳教所两年多的非人折磨,金范龙身体很虚弱。原本无病健康的他,在劳教回家后经常呕吐进食困难,随后一个大腿浮肿,卧床起不来,于2006年5月11日含冤去世。

此前,松原市大法弟子杨立东被饮马河劳教所长期酷刑折磨,2004年2月22日出狱时奄奄一息,一直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于2006年1月17日含冤去世。

饮马河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不让睡觉、超长时间直立坐板、抻床、吊铐,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护舍”犯人捏生殖器、抠眼睛、用针扎等,毒打是家常便饭。恶警和犯人强行将坚定的大法弟子固定在床上,手和脚成大字型,用手铐和绳套固定在四个床角上,身体抻的直直的,一动不能动,肌肉被绷得紧紧的,高度紧张。这种酷刑是不间断的,拉尿在床上,没人管,吃饭睡觉也不松开,身体长时间一个姿势,肌肉被抻得绷直,其痛苦无法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