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监狱邪恶的“互监”制度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八年来,重庆女子监狱的恶警们充当江、罗政治流氓集团的打手,直接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进行残酷迫害。迫害中,他们制定了一套严密的“互监”制度,指使一部份刑事犯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

“互监”一词从字面看,是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实际是恶警利用一些刑事犯监控大法学员,与劳教所的“包夹”在本质上完全一致。“互监”一词,从表面看不出多么血腥,但实施上实施的同样是肉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摧残。

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大法学员,每个人最少有两个“互监”,多则四个、五个、六个。“互监”必须随时跟随大法学员,吃、住、行都必须在一起,紧随前后左右。无论是开会、劳动、学习、集合、就餐、各种活动、训练、行走,还是就医、如厕等都必须在一起。她们主要是控制大法学员,随时警惕不许他们呼口号、炼功、绝食、串联、聚会,尤其怕大法弟子给其他人讲真相。一旦遇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互监”人员都要及时捂嘴,并从前、后、左、右不同方位紧抱大法弟子的身体,并就地制服,其他“互监”人员也要及时全力协助采取强力控制措施。大法学员王兰曾在一次监狱大会上站起来呼口号,就被几个“互监”人员捂住嘴,按住身躯,强行拖离会场。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看完新闻后,大法学员李基凤想把自己的体会讲出来,正当她要张口讲话时,几个“互监”扑上来捂住她的嘴,强行架入监舍,并关上房门。

为了达到他们所要求的“最佳效果”,恶警们甚至对“互监”人员都施行株连政策。它们规定,在履行“互监”职责时,未经恶警同意擅离职守(脱岗)的、睡觉的均须受到严惩,不仅受到体罚,而且还要扣分,影响记功减刑。

曾经在六监区做过“互监”的王中渝,在值夜班时,因打瞌睡,被当时的监区长黄莉用电棍电的全身伤痕累累。又因为她同情大法学员的处境,说了一句公道话,不仅被电棍电,而且受到严厉的惩罚,长时间罚站数十天,罚做苦力,挑大粪,罚抄监规几十遍等等,最后调离职位。其实,有许多犯人是被迫做“互监”的,如不接受“互监”一职,就被视为不服从管理,会受到严厉惩处。

六监区“互监”人员左淑兰因未在大法学员李正华的床边就座,其实仅相隔两米远,而被视为“脱岗”,被处以扣分。

二零零六年上半年,六监区因没有一个大法学员“转化”,邪警孙泽萍、文红梅等恼羞成怒,大发雷霆,对“互监”人员制定了更苛刻的职责条文和更严厉的惩罚规则。

当大法学员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出现令邪恶们害怕的言行,“互监”人员又没有及时制止而受到惩罚时,邪恶们就会大肆散布谣言,污蔑大法学员不为他人着想,缺乏善心等,故意制造矛盾,煽动仇恨。

大法弟子高云霞,就曾因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不穿囚服,不打报告,不吃囚饭等,被强行调到重刑监区,四个“互监”人员也被迫随她一起去,由此加深大法学员和“互监”相互之间的矛盾。

其实,很多“互监”人员在与大法学员的接触中,深刻感受到了大法学员表现出的真、善和忍,看到了大法的神奇,明白了真相,这是恶警们料想不到的。

当然也有不少“互监”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参与了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嘲笑、辱骂、殴打大法学员,诽谤大法,让自己犯下了更大的罪行。

大法弟子胡宗玉拒绝配合邪恶的无理要求,坚决不“转化”。邪警们指使“互监”人员辱骂、殴打她的事时有发生。

就在中共邪党的这个黑窝里,不仅大法学员受到残酷的迫害,就是其他刑事犯的身心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受中共邪党的毒害,遭恶报的事例常有发生。

在此,正告重庆女子监狱的恶警们,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立即停止对大法学员的迫害,认清中共的罪恶本质,不要再追随中共,否则,等待自己的必是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