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妄想绑架我的三名警察上法律课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 给妄想绑架我的三名警察上法律课

  • 救度众生中的几件事

  • 给妄想绑架我的三名警察上法律课

    二零零四年印度洋大海啸发生的十天前,三名警察开着警车自外地窜至我市,将我自单位劫持至本地某“公安”局会议室,秘密实施非法审问,并妄想绑架带走。三人中,领头的着警服,另二人为便衣。

    我说:“宪法赋予了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通信自由和人权,是江××践踏宪法,破坏了国家稳定。当江被绳之以法时,你们怎么办”?那胖子便衣吼道:“我们来一趟要五、六千块钱,你还给我来讲法律?”那意思,他是不需要讲法律的,也暗示了要钱的数量。

    带着敲诈钱的心态,他们垂涎三尺,吼道:“我们已经弄到六千多封你们发的信。”(注:指大法弟子寄出的贴了邮票的真相信)。

    我说:“邮政投递员销毁几十封信都要判刑,你们销毁六千封信,违反《邮政法》,破坏通信自由。你是正确的,那你签字呀!”顿时三人一言不发。快到夜十二点了,非法审问一直吼声如雷,此时又鸦雀无声。我感到,夜空中,正和邪的生命正在演一场戏。我感到,师父在加持,有清爽的能量场。

    领头的说:“现在不谈法律的事,我们以后喝酒时再谈。”这既是找个台阶下,又暗示了“你还会有求我的时候”。临走时,他说:“我办刑事案,办了十六年的案子,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注:指给他讲法律)是啊,除了大法弟子,有谁敢“教训”大陆的“公安”人员。

    他们空手而归。约半个月后,领头的把电话打到我的办公室,说:“叫你家里的人来一下。”我知道,没弄到钱,恶人还没死心,企图恐吓家属送钱去。

    我把以上事实全部告诉了单位的领导,以后就再也没有这三个人的音讯了。


    救度众生中的几件事

    同修甲坚持向单位领导及同事讲真相,收到了良好效果。一天同修甲听说单位新邪党委书记已上班,于是将准备好的真相光盘(含九评)作为见面“礼”给新来书记。此人看后顿感恐慌,立马招集其他领导开会,要将此事向“610”报告,征求其他领导意见,可是其他领导都反对,结果不了了之。

    同修乙利用自己工作的方便,下课时给学生讲真相,校领导知道后对该同修巨额罚款,并要该同修乙辞职,同修乙严词拒绝,坚持救人。

    同修丙上了公共汽车就找后门旁边位坐下,每当汽车停靠站时,同修丙就给下车的旅客发真相材料。

    同修丁的单位领导用不给同修丁加工资的手段迫害其,其他同修知道后,形成一个整体,向该同修丁的单位领导邮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