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起诉周永康等首恶”与大陆同修切磋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大法弟子被迫害八年来,全国上下大多数人都在中共媒体造谣,诬陷,蒙骗下,形成了一种错觉,认为这场迫害是经过立法的,这种错觉正是中共宣传所要达到的罪恶目地。事实上,这个被强加“×教组织”的罪名完全是违法的,是根本不成立的。(可参照明慧真相资料《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犯罪的》上面列举的条例。)

但是,这个被强加的“罪名”却成了公安局,国安局,劳动教养委员会,检察院,法院,监狱局,政法委和六一零办公室等机构非法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理由,有了这个罪名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套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集古今中外一切邪恶手段之大全,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的冤案,甚至是最惨无人道的灭绝人性的虐杀,同时也使许多人对法轮大法犯罪,使众多的人在恐惧中失去良知,造下深重的罪业。

我们在切磋中,同修认识到,为大法在人间不再被迫害,为了救度更多的世人,让众生看到大法的威严,尊敬大法,为了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为了终止邪恶的迫害。利用法律形式起诉迫害大法的首恶之一“周永康”势在必行,其恶人在当公安部部长时就一直在执行邪恶的迫害,目前又是政法委书记,是罪恶的执行者。是旧势力安排阻碍众生得救的。七月份明慧发表的“立即终止迫害”系列切磋文章,使我们在法理上都比较清晰了,应该让我们大法弟子自己来结束这场迫害。

我们都知道中共的“宪法”在中国大陆它只是一块遮羞布,几十年来的历次运动,都是当权者无视宪法,制造仇恨迫害民众。我们在学法中也知道,这是邪恶旧势力要把它锻练成熟为迫害大法所用。它这个表面光的“宪法”,我们也可以反过来利用,揭露邪恶之徒,曝光邪党的伪善。

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起诉周永康或其它首恶,虽然难度大,但是只要大陆有条件的同修都来参与,让中共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当权者,让世人都来看看八年来,周永康及其“六一零”,公,检,法,司对大法弟子的血腥迫害,害死多少人,判刑、酷刑折磨,抄家,劳教,奴役,强迫堕胎,罚款,解职,性侵犯,屠杀,活体摘取器官,焚尸灭迹,栽赃陷害等事实。各地区整理汇编成册后以起诉书的形式,层层部门一个不落的散发,我们不在乎受理部门什么态度,在这个过程中救度所有能够接触到的人。同时向广大民众散发,这过程中有良知的官员、民众会升起对大法的正念,唤醒他们的良知,从而达到我们救人的目地。

当今物价猛涨,民众怨声载道,维权运动四起,这也是正法的天象。我们做这件事,不仅可以正人心,而且也能正被践踏的法律,同时引领世人的正念之场,人人都来反迫害。我们用人间的正理(作恶者就是要受到惩罚)来讲真相、震慑邪恶,启发人们的正念,是没有错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我们大陆同修怎样正念正行,怎样更好的配合,怎样修去我们的人心和变异观念的过程。

同时我们也知道做这件事是有难度的,当怕心等执著心出来时,一定要想到我们是师父的弟子,师尊为我们耗尽一切,想到师尊传给我们的大法是无所不能的,想一想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想一想我们那么多的同修被迫害致死。想一想师尊给予我们与宇宙大法同在的荣耀就一定能做好。我们每一位同修都应该重视起来,每个同修都用心来做,都在这件事情上修好自己,救更多的人。

以上认识不一定符合大法的要求,有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意在抛砖引玉,每一位同修都尽自己所能参与進来共同制止这场迫害!救度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