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警察枪击 辽河油田郑群朋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郑群朋,男,辽河油田物探公司机动设备公司司机。一九六五年出生,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于辽宁沈阳某医院病逝。终年四十二岁。他的去世和恶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有直接的关系。


郑群朋

郑群朋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九五年得法。信仰法轮大法使他从一个打架斗殴的浪子变成按“真善忍”准则要求自己的好人。二零零零年八月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十六天。二零零三年底单位书记和泰山派出所警察图谋绑架送抚顺洗脑班未成。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早五点二十分左右,郑群朋在上班途中受到辽河油田公安局泰山派出所警察赵庆哲等开枪追击并遭到绑架关押五个多小时。(当时多名警察及保安猛击他的脑袋、腰、眼睛、胸、背、 腿。左眼被打的乌青,右太阳穴肿大2厘米高,腰疼得站不直、胸部喘气都疼。)身、心受到伤害。之后直到去世前一直受到监视、家中不时受到骚扰;身体没有恢复,单位领导就让其上班,在单位上班时也一直受到监视;长期的精神压抑、肉体上的创伤加上疾病,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于辽宁沈阳某医院病逝。终年四十二岁。妻子没有工作,孩子上中学。家中生活困难。

以下是郑群朋受到枪击后向有关部门的陈述材料。此信发给了胡锦涛;后收到回信,里面只有一个他们收到信的一个证明,其它什么也没说。至今没有任何一级领导给一个说法。

附:郑群朋给各级领导的信:

各级领导:

我叫郑群朋,今年四十岁,是辽河油田物探公司一名司机。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早晨上班途中,无辜被泰山派出所侦管所副队长赵庆哲开枪射击、绑架、殴打一事向你们呈诉。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早晨,我和同事郗治民一块上班,他(推自行车,我步行),穿泰山小区沿路西侧南行,行进途中又遇同事刘久明骑自行车上班,被郗治明叫下一块走。行至距地矿岗北大约不足一百米处(五点二十分左右),忽听后边有人喊站住,回头一瞅(十多米)不知何时停了一台黑色桑塔纳(不是警车),从车上下来三个人,我们不知何故继续前行。这时三人直扑我们而来,我撒腿向路东跑去(那里有一个进小区的门);有一戴眼镜的人向我扑来,挣扎中他摔倒在地,我继续往小区跑,就听“啪啪”两声,又有东西落在身旁。“是枪”,惊恐之下,保命的本能使我快速向小区跑(区)去,刚到大门又听到一声枪响。我很害怕,想找一个楼洞躲起来,门都关着我只好又跑,但被一人抓住。我稳稳心神问他:你们是干啥的?为啥截我?他不吱声。我又问能告诉我你的姓名吗?他还不吱声。这时有一人跑来喊道:我把他腿给他掐折!他们几个把我打倒在地并强行给我戴上手铐,我问他们这是为啥?他们不说。我又问你们既然敢开枪、绑架、为啥不敢报出姓名?一人说我叫赵庆哲,枪是我开的,到啥时我都敢报我叫赵庆哲。

(事后得知,与此同时我的同事刘久明吓得骑车逃走,郗治明被抓,他愤怒的喊道:“我们去上班,我们干啥了!”戴眼镜的人说(后经核实此人叫丁东林),我们是派出所的,郗治民说谁知道你们是警察还是土匪,啥(证件、警服)也没有,上来就抓人,还随便开枪打人)。

对发生的这一切,我迷惑不解。为了引来人们的注意,防止再一次受到枪击,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份,说明自己是无辜的好人,于是我高呼: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大法弟子都是好人!赵庆哲开枪打我,要把我腿掐折!这时一老人开开窗户喊:“一大早在楼下喊什么呢?还没起床呢别吓着孩子。”我说:“大姨啊,我在去上班的路上,他们无故抓我,开枪打我,还要掐折我的腿,我能不喊吗?”老人沉思一会,把窗户关上了。这时他们一直打我(踢、踹)胸、腰(部位),赵庆哲抡拳猛打我头部。当时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冒金星。这时就听有人喊:是郑敏铎,抓住的是郑敏铎。并说郑敏铎你要好好配合,把事情说清楚就没事了。我告诉他们说:我不叫郑敏铎,我叫郑群朋,我在上班行进途中,不知要说清楚什么,他们不听,继续毒打我。这时从楼里出来几十人围观,见此情景没有敢说话。为了叫家人及时知道我又喊道:“我是炼法轮功的,我叫郑群朋,家在物探,希望有正义有良知的人给我家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被赵庆哲一伙绑架了。”并说出我父亲家的电话号。这时一人用胳膊死死勒住我脖子,后改用掐,我几乎窒息,又是一阵猛打,并拽下我裤带捆我双腿。赵庆哲又喊:“打开后备箱,把他扔进去。”我被一人拽住手铐仰面在地上拖到车边,手铐勒进肉里钻心地疼,逐渐失去知觉(至今双手还麻木)。他们把我往后备箱塞。我抗议这种无人性的对待,左脚蹬在后备箱盖挣扎,赵庆哲用绳子拴住我左腿要别人往下拽,他不知从何处找来警棍抽打我左腿。就这样我被象货物一样塞在后备箱拉到一处停下来。我又被他们象抬货物一样拽头发、架胳膊、抬腿弄下来。才发现是泰山派出所。他们把我抬到二楼扔在地上,说等国保来人带我走。我无罪,要求他们无条件释放我回家,又遭到他们拳打脚踢,我用生命抗争他们这种无人性的非法行为,赵庆哲却说我不老实,用绳子捆住我双脚,用我的裤带捆住我的双腿,还拿来胶带要封我的嘴。这时的我已经头昏脑胀,胸闷、咳嗽,腰腿疼痛。神志不清。由于手铐铐的太紧,两腕勒破出血,双手发紫,肿胀、麻木。我抗议说要告他们,他们说上哪告我也不怕,上哪你也告不赢。他们留下一人看着我,其余都出去了,回来后赵说“这是误会,我们在抓偷自行车的,早知道你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就不抓了,我们都知道法轮功都是好人。”要我认可他们的说法。

不知何时开始提审我,他们却问我炼不炼法轮功,强迫我签字。这种完全剥夺人思想自由的行为,给我肉体上造成剧痛,心灵上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伤害!从被绑架到回到家里,历经五个多小时,期间经历了生与死,至今我也没有想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塌天大祸降临到我头上,这是为什么?“法轮功”使我从一个酗酒、打架斗殴的浪子变成一个好人,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这个事实在物探公司人人皆知的。我炼法轮功只是想做一个好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却无端遭遇到赵庆哲等人的绑架、枪击与毒打。

三月三十日赵庆哲打电话要我到派出所,我(爱人)妻子说我头晕、左腿发软去不了。三十一日我父亲和我妻子去了派出所问是什么事,赵庆哲说:“有人给他家打电话”。并说:“我不跟你们谈,我找郑群朋”,还说:“我不怕,我有枪,找几个人,急眼了我弄一包炸药把他炸了”。这是人民警察吗?赵庆哲等人的行为,时时让我们感到恐惧,没有安全感。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政府的形象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请各级组织给我一个公道的说法。

受害人:郑群朋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