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鸿昌被殴打致残 长期关押于清原县看守所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2006年3月28日,大法弟子孙鸿昌被清原县公安局非法抓捕,遭清原县国保大队与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酷刑殴打。孙鸿昌左腿被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在非法判刑五年、监狱不收的情况下,孙鸿昌被长期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

孙鸿昌因修炼法轮功,2006年3月28日被清原县公安局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天桥派出所。在天桥派出所里,清原县国保大队与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关勇对孙鸿昌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殴打。恶警关勇用电棍电击孙鸿昌小便处,将他的一只脚扣住,将他的另一只脚掰开,举过头顶,痛得孙鸿昌多次昏迷。孙鸿昌遭此酷刑后,左脚麻木无力、皮肤青紫,丧失走路能力。

2006年3月31日,孙鸿昌被送入清原县看守所。此间,看守所因孙鸿昌病重,于同年5月25日带他到抚顺市中医院看病,肌电图检查为左下肢小腿肌力0级,确诊为“左侧腓总神经及胫神经损伤”。后因孙鸿昌疼痛加剧,同年6月12日看守所又带他到沈阳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坐骨神经损害”。慢慢的,孙鸿昌的左腿明显萎缩,比右腿细了很多。

2006年9月18日,孙鸿昌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5年。清原县看守所于2006年10月16日将孙鸿昌投入监狱,因孙鸿昌伤残,未被收监,而退回。至今孙鸿昌仍被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

现在,孙鸿昌左腿残疾,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

孙鸿昌妻子也因修炼法轮功被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