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邪恶内幕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一、2006年12月5日,崔德凤因在大衣襟内绣有“法轮大法好”几个字被检查员薛丹告发,大队长任怀苹、王树征把她两只手吊在两张合并的床上,腿用布绑上,并打她的脸,不给中午饭,不让上厕所,被逼写了保证书,到晚上才放开,手、腿、脸全部肿了,王树征用穿皮鞋的脚踢崔德凤的脸、面部。

二、王小艳因拒绝干活,被扣在两张合并的床上,一只手吊在两层床的梯子上,另一手铐在另一张床的床头上,两条腿用布从膝盖绑到脚面,猫着腰,头冲下,站不起来,也蹲不下,扣了两天两夜。恶警还用电棍电她的脸和身体,被上过这种刑的这几个人放回后,手、脚、腿都肿着,走路都得被人扶着,四、五天才恢复过来。

在这期间,邹秀菊,原书哲也因拒绝干活和拒绝背劳教管理三十条被二大队队长王树征上这种刑。邹秀菊被打的脸肿很多天。这种上刑办法,大家叫它“抻”,是从2006年9月初马三家教养院管教处以刘勇为处长的十几个流氓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写三书时开始采用的办法。

三、王树征自从当管教大队长,对法轮功学员踢、打的事她经常干,李梅不背“三十条”被她打嘴巴,姜维珍因在食堂打饭中小声说了几句话,她用脚踢。

四、2006年12月末,辽宁省厅要来教养院考核,所里要各大队各中队长强迫法轮功学员背“三十条”。12月27日中午,恶警把全体法轮功学员调回寝室,分室看管。管教处的李明东、马吉山等男人充当打手,任怀萍、王树征、李淑娟等人协助答假卷。

五、2006年11月初,辽宁省思想教育学校和辽宁省女子教养院合并一起,法轮功学员和普犯被共同组成三个大队,全称“辽宁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

六、自从2006年11月13日开始,有49名法轮功学员从三大队被分派到一大队、二大队普犯队。自从2006年12月中旬后,大队给每个法轮功学员明确安排“包夹”一至二人。法轮功学员上厕所、水房、和车间都让包夹人员跟着,不让学员在一起说话,被队长发现就在百分考核册上减分,每个学员月满分是300分,扣分后剩275分以下就自动加期。队长还给“包夹”减分,并训斥。普犯害怕,步步紧跟法轮功学员,又累又忙,有时都没工夫洗脸,也牢骚满腹,但又不敢吱声。

七、自从2006年12月20日左右至2007年1月10日止,二大队的一、二分队被关押者多数中午饭、晚饭后就加班干活。每天早上六点三十分前上工,中午十一点十五分吃饭,晚饭是十六点十一分。晚上十一点后才下工,普犯叫苦连天,法轮功学员在其中也很累很苦。现在是做武警部队的棉袄棉裤,由于棉衣上被机油污染,用四氯化碳擦,有的人被毒的头晕脑胀。张丽荣呕吐一个晚上。

八、至2007年1月11日止,和普犯关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一大队:姜凤英、王宝坤、赵素云、某某兰、刘秀芬(老年队)
谢德文、李亚然、周晶、刘玉秋、黄桂芬(弹棉车间)
闫春娇、张静艳、张秀香、王小艳、葛小男、王桂玲、王素芬、董林林等人。
二大队:张丽荣、崔德凤、李绍华、王艳(打包车间)
张丽艳、原书哲、李梅、王曼丽、陈艳宇、滕世云、赡玉兰(一分队)
邹秀菊、张丽苹、程华、梁启珍、李凤君,杨秀芳。(二分队)
三大队:王立香、刘桂萍、沈若林、丛爱冬、史桂荣、仁元等十人左右。

九、马三家教养院管教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名单:

金院长(经常去检查)、刘勇(处长)、李峻、陈景敏、马吉山、张军、李明东、王立山、王琦等二十来人。

这些人自从2006年3月开始就在辽宁省思想教育学校对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灌食、上刑,逼她们穿校服、劳动。2006年4月17号开始对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打骂,强迫她们扒蒜。2006年9月初,对60多名法轮功学员用抻的上刑方式强迫写三书,直到2006年11月13日,49名法轮功学员被和普犯关押在一起,他们才退出,有时还出入在车间里巡视。在9月、10月期间,信淑华、沈若林,两只手脖子被手铐铐的烂的流脓、血、有大泡,两只胳膊麻,上厕所不能提裤子;信淑华手、脚、脖子全部都带伤,走路不能正常走,后来逐渐恢复,在2007年1月9日被放回家。

十、恶人名单

所长:杨建(男),约五十岁左右
副所长:王乃民,周芹,顾××(管理生产)
科长:王艳萍,李明玉,胜影(管理生产)
其他人:赵来喜(男)等人

三大队
大队长:王晓峰
管教大队长:石宇
生产大队长:张卓慧

二大队
大队长:任怀萍
管教大队长:王树征
生产大队长:孙彬

一大队
管教大队长:张春光
生产大队长:周谦

现在担任分队长和值班队长的人员名单:

张宇,荣贵宏,荣××,裴凤,王凤菊,刘会,仁宏占,管林,赵静华,张秀荣,项奎丽,董素霞,代玉红,马晓丹,杨丽,武立英、李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