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存波在鞍山公安局和锦州监狱所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辽宁省鞍山市大法弟子王存波,男,四十岁,原住鞍山市丽山区五家堡镇,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被邪党人员劫持迫害,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一)在鞍山市公安局遭水淹

在鞍山市公安局的非法审问中,邪党人员们用背扣铐着王存波的双手,连续两天一夜没让其合眼,铐着的手和胳膊都肿起来了。

几名恶警对王存波拳脚相加,实施迫害,让王存波在所谓的笔录上签字,王存波坚决不配合。六个恶警用更残忍的手段,用盛满水的脸盆,把他的头按到水中,反复多次,在他连呼吸都困难的同时又实施拳脚相加。王存波差点晕过去。

之后,六名恶警架起王存波的手,硬在“笔录上”按个手印,把王存波送到鞍山市第二看守所三楼四号。此次迫害中事后检查王存波胃中已有淤血。

(二)在鞍山市看守所被固定在铺板上

到看守所后,恶警们用铁环把王存波的双手固定在铺板上,只能坐着或躺着成“十”字形。面对邪恶的迫害,王存波以绝食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是清白的。

几天之后,看守所有一个检察院负责监督职责的人,亲自指使所长给王存波强行灌食,把导管插到胃中,直接向胃中灌食。期间王存波几次被迫咬断导管吞到肚里,恶警又换新的导管继续灌食。在王存波绝食三十多天,灌食的导管都变成了黄色。

看守所的恶警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利用同监舍的人员对王存波进行肉体上的折磨,王存波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三)在瓦房店入监队被打的满脸是血

二零零五年春,王存波被劫持到瓦房店市入监队。到了入监队后,恶警强迫王存波穿囚衣和剃头,王存波没有配合,被他们一顿拳打脚踢,几名恶警按着王存波的头给他强行剃头。在准备转到锦州监狱时,在上警车前,他们让王存波穿囚衣。王存波认为自己无罪,拒绝穿囚衣,被恶警打的满脸是血,送往锦州监狱。

(四)锦州监狱关小号折磨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王存波被劫持到了锦州监狱入监队,他七天的绝食后,被送到锦州监狱的二监区。

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恶警们让王存波转化、悔过,被他当场驳回。恶警将王存波送进了小号,让服刑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管。(小号里面的空间很小,地面当中有一块一米五左右的方铁板。铁板上用木板拼成的梯形的凳,它是固定着的,凳的上面是一个大约三十厘米的方形平面,高约五十厘米,左右两侧各有一个胳膊粗的铁环,牢牢固定着,把人的双手从铁环中穿过,到胸前,又用手铐把两手铐在一起。两腿在两臂下,整个身体成倒“n”形,腰弯曲着直不起也躺不下。就这样一种刑具曾经迫害过多少善良的大法弟子,简直是数不胜数。)

王存波被非法关押在小号里,受着非人的折磨。他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多次绝食,来抗议非人的迫害。在小号里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余天,恶警在这些天里,对其强行灌食,手段残酷,在食物中加入大量的盐,而且不给水喝,用尽一切的方法来折磨王存波。

在此我们呼吁善良的人们能够伸出援手使这场迫害早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