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刘如平在王村劳教所受到残酷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日】大法弟子刘如平,男,46岁,山东省济南长清区党校高级讲师,律师。刘如平为人正直、善良,工作出色,曾是全省党校系统最年轻的讲师、高级讲师。

中共公安曾以其张贴法轮大法学会公告而非法送长清看守所拘留,后释放。后来,刘如平以济南律师的名义公开发表了题为《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而被济南市邪恶非法判他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刘如平在2005年12月15日被关进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即王村劳教所),遭受了劳教所种种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以下是我们知道的部份迫害事实:

进入魔窟之初,恶警安排几名犹大给他作转化工作,由于刘如平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从腊月底开始,八大队副大队长,恶警孙丰俊强迫刘如平在走廊西头的严管区面壁,逼迫坐小板凳上,两脚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腰背挺直,从早晨5点开始,一直坐到晚上11点。

王村劳教所在半山坡上,冬天非常寒冷,特别是走廊更是寒气透骨,刘如平冻得全身发抖,臀部更是疼痛难忍。就是过年期间,恶警也一样强迫他这样坐着,大年三十到初一从来没有间断过。时间久了,刘如平的臀部多处坐破,血肉都粘在裤子上。恶警还不让他洗澡、洗衣服。

恶警孙丰俊曾多次用手背猛敲刘如平的头,同时挖苦讽刺无所不至,就这样,刘如平在寒冷的走廊上面壁45天;后来又进入了严管班,这个班有多名凶神恶煞的刑事犯协助恶警迫害大法弟子。八大队恶警罗光荣规定,大法弟子每天4点半起床,中午不休息,直到晚上十二点钟才允许睡觉。一天只给两杯水,还非常苛刻的限制上厕所时间,不到上厕所时间只能憋着,使他们身体受到了严重伤害。刘如平等大法弟子白天要进行强度很大的奴工劳动,晚上还要罚坐小板凳,如果打盹或说话就会受到助纣为虐的刑事犯的打骂。

2006年4月底,刘如平被调到七大队,被七大队非法关押的刘金义被调到了八大队,进行交换迫害。七大队的教导员恶警李公明为逼迫刘如平放弃信仰,曾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同时使用了流氓欺骗手段。但是刘如平向他们理直气壮,义正词严的讲真相。同时拒绝看诬蔑大法的《焦点访谈》,被非法关押在七队的大法弟子王厚生也拒绝看这些邪恶的东西。恶警就强迫他们罚站。

刘如平两次拒绝恶警非法搜身,不承认自己是“劳教学员”,也拒绝各种签字。恶警李公明多次打骂刘如平,刘如平被打得耳鸣,伤痕久久不能消退。犹大范林成也多次打过刘如平,有一个刑事犯一脚就把刘如平的脚趾甲踢掉了。但是这些虐待也无法使刘如平放弃信仰。反而使他在真修的路上越走越坚定。

恶警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李公明把刘如平的情况上报了管理科,这直接导致了7月14日第二劳教所对刘如平的残酷迫害。7月14日,管理科副科长,七大队恶警靖绪盛,恶警李公明、王新江等将刘如平反手铐在椅子上,让他坐在地上,两个恶警踩住他的腿,另两个恶警按住两臂,还有按头的,用两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刘如平的大腿内侧,外侧,真是钻心的疼痛,刘如平没有屈服,他高喊发正念口诀,恶警慌忙电他的嘴,嘴电肿了,充血严重。近三个小时电击下来,刘如平的两大腿被电起了很多泡,嘴肿得老高,比鼻子还高。电完后,恶警将刘如平转到教学楼地下室的禁闭室,一开始让他站着吊铐了一天,后来又让他躺在床上铐着,只允许他穿一个三角裤头,晚上睡觉也是这样,地下室很潮湿,蚊子特别多,空气更是不好,恶警是想让蚊子咬他。那个看管他的刑事犯被蚊子咬得受不了,而刘如平却安然无恙。

刘如平被恶人电的嘴肿得厉害,无法进食,喝水也很困难,在对他非法禁闭的七天里没有吃饭。在最后一天,天下起了雨,地下室的温度很低,只穿三角裤头的刘如平还是照睡不误。刘如平是七大队六、七月份被恶人進行电击迫害的第十个大法弟子,前面九个大法学员被电后分流到普通队。

刘如平遭到酷刑后,出了禁闭室被送去六队养伤,过了半个月又回到了八队。八队恶警郑万新对大法弟子的强制劳动和各种迫害日益加重,经常加班加点,星期天也很少休息。特别是对严管的大法弟子,经常叫他们在晚上或节假日加班,睡眠时间很少,时常晚上劳动到11点或12点。

由于恶警对刘如平的迫害不能达到目地而恼羞成怒,七大队和劳教所做出所谓因刘如平违纪,加期两月的通报。这一加重的迫害更进一步暴露恶党的虚弱和残暴。


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电话
八大队: 0533-6680420 (队长:郑万新 副队长:王保华、张丰俊)
七大队: 0533-6680427 (队长:靖绪盛 副队长:李公明)
劳教所办公室 0533-6680417
纪委监督电话 0531-668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