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四媄因坚持信仰四次被抄家 五次关看守所、二年劳教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广西北海市大法学员王四媄在这几年里经常遭国安人员、派出所、居委会等不法人员的骚扰、恐吓、绑架、非法关押、劳教等。

1999年7月21日,怡海新村居委会与建设派出所等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炼功带等。9月14日王四媄又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被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关押24小时,后转到北海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12月被绑架并非法搜身抢走600元,再次抄家还勒索家人现金1700元,后送北海市第一看守所40天。

2000年6月,王四媄第四次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又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7月11日再次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后来王四媄回娘家时,与爱人一起被绑架到龙潭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两夜,再转西塘镇非法关押一天。

10月11日,海城区综治办勒索王四媄家人,人民币5000元,限两天内交,被家人拒绝。王四媄被关在第一看守所31天,后转劳教二年,到期后再加期8月半,释放后常受居委会上门骚扰。

参与迫害单位:市公安局、政法委、海城区综治办、建设派出所(电话:3033231)、怡海新村居委会:电话:3212981。
参与人员:韦宇江、吕维澄、冼衍忠、胡剑波、谢兰春、邓炳忠、刘炎玲、樊了萍(电话:3032407,综治办)、叶斌(电话:3064096、8883665、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