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市六旬老人高德玉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西昌市大法弟子高德玉,60多岁,于2004年2月13日被西昌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罗毅带人绑架,被判刑2年缓期2年执行。期间罗毅指使恶人对六旬老人高德玉进行残酷灌食等各种折磨。罗毅于2004年4月26日、5月28日两次将编造的材料送西昌市检察院,欲对高德玉加大迫害。西昌市检察院检察员杨滨不辨是非,配合罗毅迫害好人。西昌市法院两次对高德玉非法开庭,高德玉在义正词严告诉所谓法庭:“你们敢把录象光盘放给大家看吗?我们修炼宇宙大法‘真善忍’没有错,我们对你们都无怨无恨,希望你们能明白,你们法律工作人员比那些世人更清楚,我及我们所有的大法弟子根本没有犯罪,只是把这场迫害的根本原因告诉所有的世人,不要再跟中共恶党为伍继续迫害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使所有的世人良心复苏,自己给自己奠定美好的未来---退出中共邪党组织。”

以下是高德玉老人自诉遭迫害事实

我是四川西昌市大法弟子高德玉,因修炼法轮功,几年来遭当地恶警及单位不法人员多次迫害。

2000年5月的一天,我和两位同修在我家院坝内打坐炼功,遭本单位职工周树珍的举报,随后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将我非法拘留7天,在非法拘留期间,国安警察还对我非法照相,在全市播放。迫害我的直接责任人是国安大队长李玉旭。

我回家不到10天,本单位职工代文义带着国安大队李玉旭、周欣、王永荣等一伙非法闯入我家,向我家人大声喊问我是不是上北京了?我家人说我回重庆去了,没上北京。李玉旭和代文义等人不信,要我家人拿钱来他们坐飞机上北京去抓人,我家人不拿钱,他们要我家人打电话,如果是我的声音他们才信。当晚打了7-8次电话没打通,他们叫我小儿子从西昌赶到重庆,要求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听到我的电话声音,结果我小儿子从西昌到重庆车费用了将近一千元。

2001年1月19日晚11点,国安大队王永荣、周欣、胡仲均、郑启友等伙同西城派出所的马干警、本单位职工代文义一行共7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强行到我家翻箱倒柜,非法抄走大法书籍、炼功带和师父的经文。随后将我绑架到西城派出所,到派出所已是下半夜2点,在派出所内还有2位同修,晚上2点半把我们3人送往马坪坝看守所,那天是大年三十。

3天后,李玉旭等把我和另一位同修转移到布拖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当时又下雪又下雨,天寒地冻,没有被子、没有垫的,就在冰冷的地下坐了7天,没有吃饭、没有喝水,我和另一位同修就这样绝食抗议他们的无理迫害。第7天,李玉旭带着医生和护士来准备灌我们的食,结果没灌成。当我们走时,看守所所长对李玉旭说:你们再也不要往这送法轮功的了,我们是不收的。回西昌后,又把我关进市看守所,关押了18天。这次迫害我的直接责任人:李玉旭、王永荣、周欣、胡仲均、西城派出所的马干警、本单位职工代文义、许科长。

邪恶洗脑班

在被非法关押30天后,2001年2月,州市610邪恶组织又发起了新一轮的对大法的迫害,李玉旭又把我从市看守所转到马坪坝看守所,进行所谓的”转化”,西昌市市委宋秘书指使国安大队警察对我们大打出手,第一天叫我们写认识,我们谁也不写。国安警察张小斌开口诽谤师父和大法,辱骂我们,我们给所有在场的人讲修炼“真善忍”没有错,按照宇宙特性做个好人和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结果李玉旭下令不准学法,不准炼功。有一次我们集体炼功,张恶警就关了郭斌几天小间,同时还指使管伙食的人晚上偷偷来看我们是不是在学法或炼功。

亲人来看我们时,他们向家人索取生活费每人每月200圆,经常体罚我们,一站就是5个小时,一次,张恶警胡言乱语讲电视上法轮功如何如何的自焚,我们立即说明,那是一场栽赃陷害,我们修炼人和明眼人都知道那是一场失了国格的丑闻。同修方征平说了一句话后,张恶警就指使几个恶人来监管室打方征平,我们齐心站出来喊不准打人。第二天李玉旭带领全体国安警察,气势汹汹,叫我们出来站队排好,恶警周欣、郑启友先把同修何并积抓起来,一个拳打,一个脚踢暴打何,何从地上爬起来又被打倒,一直打了个全球场(100多米),我们站着的同修一直在喊:不准警察打人。

恶警胡仲均又把70多岁的老太太卢启珍的头发抓住暴拽,同时又掐着卢的后背一阵狠捏,青黑了一大块,这还不算,又把卢老太铐在双杠上暴晒,同时恶警陈莉、王永荣、胡仲均(女)4人把睡在床上的同修卢远翠用绳子大扎抬出监管室,卢没有穿外衣,光着脚被捆在梨树上,暴晒了4个小时,当时卢的整个脸色变成了紫色……

两个连续3个月的洗脑班到期后,21个同修还被强行关押,没写保证书的,再连续关3个月。州市610办指使国安大队从楠木寺劳教所请黑教队来所谓的“转化”我们,有的同修在被情的带动下,在黑教队和国安警察的哄骗和威逼下,真的被吓唬倒了,21个同修最后只剩我们几个了,被24小时关小间,3个月的最后一天,我们几个同修把被子和用品抬出来,恶警胡仲均凶狠的打了史英一耳光,脸至耳根红肿一大块,我们5个还被罚站暴晒4个小时的太阳,还是不放我们,我们决定绝食抗议对我们的继续非法迫害,绝食绝水12天后,不得不放我们。

在几个月的洗脑迫害中,州市610办和国安警察对我们使用的手段都是见不得人的,在我出来的头天,恶人代文义到我家说要交5000圆才放我,我家人说没钱,李玉旭才说拿2000圆作为保证金,他还说:别叫高德玉知道,她知道了是不出来的。

这次迫害我及21位同修的直接责任人:州市610办杜西川,和国安大队全体警察,(前西昌市公安局长王造康参加洗脑迫害)。

多年来恶警频频绑架、勒索

2003年4月2日,我到文汇路菜市买菜,又被国安大队恶警周欣、王永荣绑架,当时有很多的市民都在喊:“你们两个男人抓住老太太干啥?”恶警慌忙拉我到国安大队想勒索我1000元,我和老伴说,我们家这么穷,哪有1000元呢?没有!说完后我们就走了。当天他们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抄到两本《转法轮》,我和老伴抢回一本。

2003年6月29日,我和几位同修到盐源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盐源县盐井派出所的恶警李崇华、付道居、刘得祥、买武祥、唐用慧、费吉佛6人将我们强行抬上汽车,绑架到派出所内,非法强行搜身,搜包,非法提审,我们没有配合,只是给他们讲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讲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讲法轮大法的美好。第二天下午恶警将我们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我们几位同修共同绝食抗议,6天后将我们放出。出来前,他们还向我家人勒索2000元,至今没有退还。

这次迫害我和几位同修的直接责任人:盐源县公安局的熊清龙,国安队长照本山,盐井派出所的李崇华、付道居、刘得祥、买武祥、唐用慧、费吉佛。

国安、检察院、法院恶人合谋迫害大法弟子

2004年2月13日下午4点,我正在家里做饭,西昌市国安大队罗毅副队长带领8个国安警察直闯我家,其中有代文义。他们进家后,由两个女警把我围住,不准我动,不准我说话,不准上厕所。翻箱倒柜,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5点半左右,他们用车把我拉到州看守所,从家里出来到看守所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来提审我,我不配合,我只是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提审的人写了一大张纸,罗毅说:你坐牢坐定了。我回答,你罗毅今后才要真正的坐牢。

第二天,我就绝食绝水抗议他们的无理迫害,心中就背法,第5天,国安大队就请来市医院的医生要强制灌我食,我不配合,第一次没灌成,第二次在灌食过程中,国安一姓刘的恶警打电话给市610办公室,说高德玉不能灌食,可能有生命危险,一姓张的说:“给我灌,灌死了我顶着。”刘恶警得令后,指使医生把我抬出来,4、5人把我按住,一根手指粗的管子,从我左鼻插进去,一阵钻心的疼痛从后背袭向前身,鲜血从我右鼻孔喷出,洒了那医生一脸,那医生慌忙看了刘恶警一眼说“可能伤了内脏”,刘恶警手指我右鼻孔说“从右鼻孔插”,管子又从右鼻孔插进后,撕心裂肺般的疼痛使我昏了过去,昏迷后的我感觉到他们在给我灌什么东西,从胃里反映出来是药味,灌完后,2尺长的管子都流着血啊!

我昏迷了7天,在这7天中,胸膛和胃部疼痛,吃什么拉什么,拉出来的是血,带着阵阵药味,鼻口流着鲜血,起不了床,大小便根本无法自理,衣服都是同室的狱友帮洗,每天她们轮流照看我,怕我死在房里,每天把我的情况报告给看守所,在7天当中,州看守所所长每天打电话给市国安大队说:你们把人弄成这样子,人命关天,把人弄走。每天几个电话,恶警吓的连电话都不敢接了。

3月18日,恶警罗毅带着我老伴来看我,当时我老伴就哭了,指问那群恶警说:“我老伴高德玉被你们从家里绑架到这里才一个月,红光满面的她现在被弄成这个样子,你们还有人性吗?”在场所有的恶警都呆呆的无言以对。

西昌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杨滨不分黑白,不顾事实真相。第一次过检,我就给杨滨讲:“一个失去理智的蠢材把整个国家机器当着私家工具,这是一场栽赃陷害。”而杨滨却说:“现在我们不说谁对谁错,既然上面定了,我们只是执行。”

杨滨问传单哪来的,我回答说:“我们法轮功弟子在被迫害中,上访无门,只有把这场迫害我们的真正原因告诉人们,同时救度被欺世谎言蒙蔽的生命,使他们得救,而那些传单就起着这样的作用,至于怎么来的?我不会告诉你们,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法轮功弟子信仰“真善忍”是提高生命的层次,但是最终目的是为了救度世人,在经济被截断的情况下,用微薄的收入做出真相传单,无偿的发给人们,恳切的希望人们明白真相,早日清醒,从而得救。”

第二次过检是8月23日,起诉书上说的根本就不是那回事,完全是污蔑和陷害,我就问杨滨:我究竟触犯了哪一条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也不知道你们给我列的什么一条具体罪名?请你们无条件释放我,我根本没犯法,更没有犯罪!

西昌市法院对我两次非法审判,第一次,在西昌市法院审判大厅,审判长:龚亚红,起诉人:杨滨,辩护人:陈铸。他们要我交代问题,问我那些资料哪来的,我就讲:那些资料都是救人的,他们就软硬兼施。我问他们:“你们敢不敢把‘月城罪恶’这份小册子拿出来读给大家听?那是西昌市国安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证啊!”第一次开庭就不了了之。

第二次他们就搬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刑法第300条等等。我就讲:“什么是邪教组织,什么破坏法律实施?你们想一想,“天安门自焚事件”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是共产恶党这个真正的邪教组织在栽赃陷害,你们敢把录象光盘放给大家看吗?我们修炼宇宙大法“真善忍”没有错,我们对你们都无怨无恨,希望你们能明白,你们法律工作人员比那些世人更清楚,我及我们所有的大法弟子根本没有犯罪,只是把这场迫害的根本原因告诉所有的世人,不要再跟中共恶党为伍继续迫害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使所有的世人良心复苏,自己给自己奠定美好的未来---退出中共邪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