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卖耗材的同修着想

【明慧网2006年8月18日】在今年年初,听A同修说在卖耗材的某大厦中,有一个商家是B同修,就找到那儿去买耗材。一提A同修的名字,B同修知道我也是大法弟子,就以成本价把两瓶墨卖给了我,只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当时我很感动,我们的同修真的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执著于钱财,把方便让给了别人。但我又一想,这么低的价,长此下去会不会影响同修的买卖?就想多给她点钱,但B同修说很多同修都上她这儿来,都是按成本给的。

我想,从B同修角度上讲,这是正念正行,无私付出,但从我们角度上衡量,我们是否太自私了,没有为B同修着想?经营耗材是B同修的工作,而利润是其应得的工资,我们这么多同修都按成本价来买耗材,这不是用B同修的工资来做自己应做的事吗?我们付出少了,人家不就得多付出吗?大量商品卖出去却无任何利润,长此下去,B同修是否能维持下去?

现在,经营各种耗材的商家很多,竞争激烈,买卖都不好做。我去同修那儿买耗材已有半年多了,但没有一次碰到常人在她那儿买东西。闲谈中了解到她们的常人买卖也不好做,于是我坚持用高于成本但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来买耗材。我说我已看到你们并不执著于钱财,为什么不把怕执著的心也放下呢?我们是一个整体,如果你们能长期坚持下去,很多大法弟子都能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且买多少都没有被商家举报的危险,你们也能走入良性循环,这不是很好吗?你们有钱了,不也能更好的做大法弟子的事吗?后来,她们也同意了。

我们资料点一般都有不做资料同修的支持,只要不是特别困难的,买耗材的钱一般都拿的出,为什么非要按成本价呢?这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就是修口的问题。同修有这样一个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尽量别暴露同修身份,能代买的就代买,不能代买的就只告诉当事人,无关人员都不让知道。

这是我在目前自己所在层次的一点认识,如有不对请同修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