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用大法衡量

【明慧网2006年8月18日】最近,在2006年8月16日的明慧网页上刊登了就如何对待已读过的《明慧周刊》与同修切磋的一篇文章,我认为此同修看到对已看过的《明慧周刊》处理不妥的看法和意见写的很好,就此我也和这位同修共同切磋一下,提出我的一点看法。

大法弟子修炼这条路是伟大师尊安排指导我们修的,是师父领着我们修的,没有师父、没有大法谁也修不了。这是确定无疑的。我认为《明慧周刊》是面向广大同修的,《明慧周刊》从1999年迫害开始不久就出现了,而且师父在2004年(甲申)12月27日签字命名《明慧周刊》,同时师尊还在《洪吟(二)》第7页中已写入法中“明慧救度有缘者 新生可去脑中恶 人民刀笔鬼生愁 法轮大法是正见”(《法网》)。在我们伟大师尊的有序安排下,和国内外同修的相互配合下,在中国大陆的邪恶迫害下《明慧周刊》顺利发行,这不就是大法的威力吗?

《明慧周刊》所有刊登的文章都是对正法進程、对揭露迫害、互相切磋、找出不足、互相促進、整体提高起到了不可缺少的切磋环境的一部份。大法弟子的修炼道路是一部辉煌的历史,是不是也在留给后人呢?所以一切一切,我们都要珍惜。

就此我也谈谈前几天,听一位同修谈到的一件事。某地来一位同修告诉她,说那个地方邪恶要搜家,结果他们那个地方的同修把留下的《明慧周刊》全都烧掉了,后来邪恶根本就没去。听了这件事,我很难受:中国大陆这么邪恶,《明慧周刊》发到大法弟子的手中,多不容易,师父操了多少心啊。为什么不能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这不正是邪恶愿意看到的吗?这不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了吗?损失不就是因为怕心造成的吗?

在我们修炼的这条路上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的。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要用大法衡量一下,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修炼人,是否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了。

个人所悟,不妥之处请所有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