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恶党迫害的家破人亡

【明慧网2006年7月8日】我是黑龙江佳木斯大法弟子。2001年9月份,我因散发真相,被友谊派出所恶警在八楼非法抓捕。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室,恶警问我叫什么名,我没回答,其中一个二十多岁的恶警说我穿的挺好、挺干净的,说他没钱花了,他们见我一声不吱,就把我拽到所长办公室,所长问这真相从哪里来的,问我叫什么名,真相的来源,可当时我想不能说,不能出卖大法弟子。恶警称超过四十份真相资料就可以判劳教,我带的真相资料是九十多份。

不长时间,来了两个人(后打听到一个姓石,一个姓郭),姓郭的对我恶狠狠的,好象要动手打我,叫我跟他们上车,把我带到永红分局后,仍是问我真相的来源。

到了晚上,我丈夫来了,找人说情,也不好使。晚上十点多钟,我被带到看守所,到医生那检查,说先让我在这住一宿明天再检查,这时一男恶警打开高大的牢门,丈夫握住我的双手,眼泪流出来了,我俩洒泪而别。

在那里我呆了八天,我时时发正念,这不是我住的地方,我要出去,外面有很多的世人等着我去救他们。在这期间我家人找人活动,让我早回来,我妹妹替我写保证书,邪恶让我签字,我不签,后来恶警找我妹妹和我的儿媳来劝我,她们看到我一边哭一边劝我,无奈之下我就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在这时,八十六岁的婆婆在大姑姐家串门,在那听说我被抓了,老人家一股急火病倒,不到三个小时,就结束了一生,离开人世。此刻急需我回家,恶警就让丈夫当我的担保人,可能还给了二千元担保金,这样才把我放回来。

因此事,我丈夫被迫在单位大会上作检讨。因单位对他施加压力,丈夫对我严加看管,不让我出去救度世人,把我送到农村,在我妹妹家住了一个多月,后来他把我接回来,提出离婚。当时因我没有生活的保证、没有退休工资,我没答应他。2002年3月份,他把我告上法庭要离婚,理由是因为我修炼大法。我们就分手了,我们六口美满之家,至此破裂了。

当我离开家的那一天,正赶上下沙尘暴,天昏昏地暗暗,自己感到无处可去,上哪呀,哪是我的家呀,后来我悟到,这个家没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真正的家,我要回到我原来的那个家。从此开始,我就过着没有家的生活,这家住几天,那家住几天,我的妹妹和妹夫同情我,给我交上热化费,让我在他们家住,在经济上帮我,我便有了立足之处,有了事实的家,也有了学法炼功的环境。

这就是恶党把我家迫害成这样的,这就是因我要当一个真正的好人,遭到邪恶如此的迫害,给我家人和我本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为了揭露邪恶、制止恶行,我把我和我家人受迫害的这段事情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