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华被马三家集中营超期劫持迫害

【明慧网2006年5月24日】辽宁省凌源市沟门子镇大法弟子郑丽华,53岁,于2003年被非法判劳教三年,2006年4月24日,被非法关押的三年期限已到期,至今超期关押已一个月,但是马三家集中营却以种种借口拒绝放人。

郑丽华在2003年3月25日被沟门子镇610伙同当地派出所非法绑架,关押到凌源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说是劳教三年。

郑丽华在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长期遭受迫害,失去了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被强迫做奴工产品出口。郑丽华由于牙齿不好,在家时摘掉了十几颗坏牙准备镶补,只能用八颗门牙吃些稀饭,就在此时还没有去镶牙却被坏人绑架。在牢笼里,只能吃稀饭或窝头泡汤吃,一般的菜和咸菜都吃不了,只能吃点大酱。又在臭名昭著的马三家那样恶劣的环境,身心会受到怎样的伤害。即便在此等情况下,分队的恶队长赵静华在2006年仅半年的时间里竟给郑丽华加期六次,时间为两个月。而且很多大法弟子被非法加期。

郑丽华的丈夫曾三次千里迢迢去看望她,三次被恶队长赵静华拒绝探视,白白浪费了时间、精力和路费。给她的丈夫和家人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2006年4月24日,邪恶迫害的三年终于到期了,她的丈夫与儿子满怀着希望去接她,赵静华却不放人,并不说明情况,只是被告知回家听电话。也不告诉什么时间可以回家。他们去找女二所所长,想问明情况,被值班人员阻止上楼,说找谁也白找。丈夫与儿子就到教养院部纪检监察科去询问,才知道被非法加期。

郑丽华的小女儿程玲年仅十七岁时就被非法判刑七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明慧网有详细报导)。教养院与赵静华等恶警的所作所为不仅违犯了天理人情,而且也违反了法纪法规,所有对大法弟子的关押、劳教、转化洗脑、体罚、酷刑、强制劳动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都是违反中国宪法的,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法的严惩。不管是谁指使的、是谁操控的都得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在此呼吁海内外各界正义之士,伸出援手,制止邪恶对好人的迫害,敦促释放郑丽华等被邪恶政府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天道和公理于人间。

女二所二大队参与迫害的恶人:大队长张秀荣,副大队长周谦,六分队长赵静华(警号:2108473)二大队电话:024-89210454,024-8921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