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大法弟子武世忠被非法劳教二年

【明慧网2006年5月23日】近日获悉,贵州省贵阳大法弟子武世忠在被非法劳教二年,已于4月28日被送往中八劳教所五大队三中队加以迫害

武世忠,男,1948年生,原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检察官,退休后居住在贵阳。2005年11月15日,武世忠在外出时,被贵阳市市西路派出所民警姚军、李列军及办事处610主任黎明等人绑架,随后被关入“贵阳市法制教育学习班”(即洗脑班),于30日被送到贵阳市云岩区看守所(地处贵阳市内百花山)。

贵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上称:“2005年11月15日,武世忠携带法轮功×教品200份在本市贵州师范大学附中附近被查获。教养期从2005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11月29日止。”洗脑班非法关押的这半个月,并没有算在“教养期”内。

据了解,武世忠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公安曾企图以“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对他进行起诉,但两次均被检察机关以“达不到起诉条件”为由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