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判刑10年 成都市李晓宇惨遭迫害(图)

【明慧网2006年5月11日】成都市金牛区大法弟子李晓宇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判刑10年。李晓宇目前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

李晓宇

原成都市金牛区解放北路第一小学班主任教师李晓宇,女,36岁,自97年修炼法轮功后处处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事事为他人着想,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尊重和好评,是大家公认的优秀教师。(学校里其他科任老师都说她教的班级学生的课堂纪律和道德品质都是最好的)

李晓宇于2002年4月在资料点被成都市锦江区莲新派出所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大法弟子赵永(男,35岁,家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金山乡陈村一组)、闵勤均(男30岁,家住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平镇古今寺路5号)。2003年7月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时,三人公开揭露江泽民迫害大法,被法院非法判刑10年。

李晓宇坚持真理,坚定修炼法轮功,却被长期迫害,本人曾多次被关押,并被剥夺工作、正常生活等生存权利。李晓宇多次遭到金牛区政法委的骚扰和恐吓,邪恶的迫害甚至株连到其年幼的儿子,连儿童节应得的节日礼物也被扣发。

据知情人反映,因李晓宇抵制奴役劳动,身心遭受了严重伤害,脸变形浮肿,牙被打掉多颗。李晓宇目前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情况非常危急。

再次正告所有还在行恶的恶警:不要为蝇头小利陷害善良人,应知善恶必报是天理,自己造下的一切罪业,都会加倍偿还,甚至祸及自己无辜的亲人。

公、检、法系统所有的人们:面对共产邪党犯下的滔天罪行的时候,你们却麻木不仁,表面上是在执行任务、完成工作,实质是在怕心和物质利益诱惑下助纣为虐,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如不及时将功补过,你们将被邪恶拉下深渊,丧失进入未来的机会。

呼吁希望系统内外正义之士:退出邪党,争取未来;利用资源,帮助善良;发挥能力,抑制邪恶;

参与本案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成都金牛区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沙湾路65号 邮编:610031
政法委书记 龙兴玉 电话:028-86266390 手机:13808060117
成都锦江区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大慈寺路 邮编:610016
政法委书记 郝晓峰 电话:028 -86753550
川西女子监狱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文安镇大包村 邮编610109
监狱教育科袁科长 电话:028-84898233 狱政科李科长
值班室电话:028-84898942
成都锦江区莲新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莲花北二巷 电话:028-84545602
所长:冷秋明 恶警:陈庆福、李旭
成都曹家巷派出所 成都马鞍街68号 邮编610081
恶警 李华松 电话028-83345576
成都锦江区法院 地址:成都市天仙桥南路5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4554377
院长:杨玉泉 审判长:李彤 028-84529065
陪审员:陈建清、陈秀芬 书记员:刘沪生
成都锦江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锦江区天仙桥南路5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6654911 检察长:连小可 检察员:赖红
成都解放北路第一小学校 邮编 610081 电话:028-83330837
校长:刘兴诚(已退休) 、张智
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 罗玉琴 锦江区法院为李晓宇指定的律师:
锦江区法院为赵永指定律师:骆长生
锦江区法院为闽勤均指定律师:尹东生
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晓明(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邮编610015 地址: 成都市东胜街庄森大厦九楼9-4室
电话:028-86638518 传真:028-86638518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抚琴西路 邮编:610031
电话:028-82915672、84511944、82915373 立案电话:028-82915491
审判长:刘菡 审判员:王蓉 代理审判员:胡开江 书记员:熊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