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心明 眼才会亮

【明慧网2006年4月28日】三月初,我们从境外广播中惊闻:中共从沈阳苏家屯一家医院地下室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以谋取暴利。后来陆续知道一些国内有关人体器官移植、器官来源、器官交易价格以及怎么随时从活着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惊天黑幕。难以想象!残忍到叫人不敢相信,但又不得不信。太多的历史事实已使我们明白:只要共产党想干的,没有它不能干的、不敢干的恶事。象五十年代,动员知识份子给党提意见,意见一提党翻脸就把几十万提意见的定为右派分子;六六年文化大革命说当时的国家主席是叛徒内奸工贼,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八九年的“六四”学生运动,光天化日之下坦克车开进天安门广场镇压学生,但对外宣传说广场没死一个学生;九九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就凭江泽民一己私念把一个在民间平和炼法轮功数年的上亿人以党的名义打成×教。

原以为中共在劳教所、监狱、医院、秘密集中营及相关设施里摘取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以谋取暴利的揭露会象“九评”一书问世后一样,中共的一切媒体仍会都保持沉默。没想到四月初有报纸刊登了卫生部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在《规定》出台的前后,香港凤凰卫视里提到了国外法轮功学员游行抗议中共在沈阳苏家屯关押法轮功学员以及凤凰台记者拿着话筒问病人“医院里关押法轮功学员了吗?答:不知道”。调查结束就这么简单,因为没有必要弄清楚,只要“不知道”三个字就够了。

在“规定”和“调查”后,4月11日官方正式粉墨登场。在4月11日的“三秦都市报”上登出了题为“器官移植主要来源于自愿捐赠(大字体),卫生部驳斥我国随意取死刑犯进行移植言论(小字体)。说“据中新社消息,针对有境外媒体(“华商报”上是“境外个别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的说法…”。本来很容易说明,也应说明的事情,发言人硬是遮掩不说明白。为什么不说出是境外哪个媒体在编造、编造内容是什么?发言人以说“我们国家移植的器官主要来源于公民在去世时的自愿捐赠,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份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犯人,他们自愿并签名或者其亲属同意,并征得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能利用这些犯人的器官……”看它说的多好听,又是自愿又是签名,生活在大陆的人都有切深体会,什么叫自愿!?不管大小事,领导的意志就是志愿!而党的意志就是领导的意志,即党的意志就是你的志愿,党叫你“志愿”你敢不“志愿”。对普通人都如此,你一个死刑犯有选择的余地吗?这些冠冕堂皇的话只是应付应付舆论而已。至于器官来源与发言人说的正好相反,主要来源肯定是它们认定的“死刑犯”。首先从中国的传统观念看没有几个家属愿将自己的亲人遗体叫人肢解;就是死刑事犯都想保留个全尸。而事实上死刑事犯是被剥夺了一切权力。用死刑事犯的器官做移植在中国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我一个在医院照顾病人的朋友跟我说(关于器官移植):“什么病人捐献!只要医院通知病人来换肾,连病号都知道又要枪毙犯人了!”

死刑犯都是一些罪大恶极的杀人抢劫、强取豪夺之徒。但从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这个词就变味了。一些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只因为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在江泽民集团的“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指令下,被在监狱、看守所迫害致死。有的死后没征得亲人的同意、有的亲人甚至于不知道人已去世就被火化了。为什么怕亲属不同意?为什么不让亲属知道?它们到底想掩盖什么?!苏家屯的事情被揭露,使人们心中的疑问象窗户纸一样被点破。

把卫生部的《暂行规定》、凤凰台的报导和采访及卫生部发言人的讲话一联系起来就看穿了中共新一轮的欺骗。人体器官移植在中国也一、二十年了,都没想到立个规矩?当世界各地到处抗议中国在苏家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惨无人道暴行时,卫生部的才官员“发现”我国在器官移植发展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是所谓的“规范性的监管力度不够”?马上出台一个《暂行规定》?!不说中共在这期间已经把苏家屯腾空,就是香港凤凰台的报导也是精心安排的。只说海外法轮功学员抗议中共在苏家屯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不提抗议摘取学员器官一事。然后跑到苏家屯去采访。病人一句“不知道”就达到采访的目的了。用中共及其代言人的思维逻辑看“不知道”三字含义深刻;你国外不是抗议我在苏家屯医院关了法轮功学员吗,人家住在医院的人都“不知道”,你在国外就能知道?肯定是假的,是“蓄意编造”的既然没关学员那自然而然就不存在摘取学员器官的事了。就是摘取器官,那也是“公民在去世时候的自愿捐献,……死刑犯人的自愿签名捐献。

谎言就是谎言,象他们制造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当破绽被一一揭穿后就更暴露出他们的凶残无耻一样,中共秘密集中营的真相也有大白天下的一天,我们相信这一天离我们不远了,让我们将真相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告知一切有缘人,让这一天早是来到,那时将是清算中共罪恶的时刻,普天同庆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