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迫害大法的恶党官员恶行

【明慧网2006年3月29日】张贵福,男,汉族,1951年12月生,辽宁省人,大学学历(伪造的假学历),中共恶党党员,现为二道区公安分局助理调研员。

主要犯罪事实:720以来,在其任分局政保科长期间,带领全科恶警仅1999年一年内就非法抓捕大法弟子230余人,其中治安拘留109人,逮捕20余人,刑事拘留50余人,劳动教养20多人,没收大法弟子钱物上百万元,勒索大法弟子家属钱物数10万元,由于该恶警表现突出被邪恶记“三等功”一次,“嘉奖”多次。

葛旭全,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吉林省德惠市人,中共恶党党员,大专学历(系伪造),现为德惠市公安局政保室民警。

主要犯罪事实:仅2002年一年内,和恶警闫斯琪(女,已曝光)等恶警非法绑架30多名大法弟子,而且多人致伤致残,以后的几年里更加疯狂的绑架大法弟子,而被邪恶记“三等功”一次,嘉奖多次。

许中正,男,汉族,1963年6月生,吉林省长春市人,中专文化,中共恶党党员,现任绿园分局西安广场派出所警长。

主要犯罪事实:仅2002年6月,在管区内非法绑架大法弟子60多人,没收洪法设备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多人被劳教、判刑,由于其迫害大法弟子有功被邪恶记“三等功”一次,“嘉奖”多次。

苑大川,男,汉族,1975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大专文化,中共恶党党员,现任绿园分局刑警责任二中队探长。

主要犯罪事实:2002年该恶徒是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石磊、云庆彬、付春生专案组的头头,经其手共绑架大法弟子60余人,致死致残多人,没收洪法设备60余万元。2003年被邪恶记“三等功”,并连续多次“嘉奖”。

唐军,男,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 1969年11月生,1989年参加工作,中共恶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吉林省委党校出的假学历)。曾任朝阳分局桂林路派出所所长。

主要犯罪事实:非法抓捕大法弟子50余人。2001年被邪恶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2年非法抓捕大法弟子魏修山(3.05有线电视插播),而被邪恶记“三等功”。此邪恶之徒心狠手毒,致大法弟子多人被非法刑拘,被劳教,被判刑。2003年、2004年均因迫害法轮功而被邪恶记“三等功”。

刘会斌,男,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1971年7月生,中共恶党党员,中专文化,1987年参加工作,2001年调入市公安局一处,现为国保支队主任科员。

主要犯罪事实:曾因绑架扬光等50多名大法弟子,刑讯逼供,致死致残多人而被邪恶的长春市公安局立二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以及各种嘉奖。该恶警心狠手毒,双手沾满了大法弟子的鲜血。

吕大光,男,汉族,1973年6月生,中专文化,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长春市公安局行动技术侦察支队主任科员。

主要犯罪事实:2001年在绑架扬光等大法弟子的非法行动中,采取卑鄙的手段——窃听、卫星定位手机等见不得人的手段,共非法抓捕数10名大法弟子,其中有多人被致死致残,该恶警曾被邪恶的长春市公安局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嘉奖多次。

田力,男,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1961 年7月生,中共恶党党员,1984年参加工作,现任长春市公安局行动技术侦察支队四中队队长。

主要犯罪事实:曾带领手下采取非法监控大法弟子固定电话、手机、安装窃听器等邪恶手段,配合610恶警对大法弟子实施绑架,有上百名弟子被逮捕、教养、拘留。曾因迫害法轮功,被邪恶的长春市公安局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

周学军,男,汉族,1962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中专学历(系伪造),中共恶党党员,现任绿园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长。

主要犯罪事实:自720以来,该恶警破坏大法弟子洪法资料点10多处,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数10人,而且大多数被非法逮捕、教养、拘留,非法没收电脑、复印机、现金等达60多万元,曾被邪恶记“立功”一次,嘉奖多次。

王耀辉,男,汉族,1956年生,吉林省农安县人,大学学历(假文凭、实为初中),曾任绿园区公安分局青年路派出所所长,现任绿园公安分局保安公司经理。

主要犯罪事实:在任派出所所长期间,曾带领手下恶警与绿园分局国保中队一道绑架邹吉华等大法弟子近百人,仅没收财物达百万元。因迫害“法轮功”狠毒,被邪恶记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