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山东诸城市的恶报警示

【明慧网2006年3月25日】原诸城市林家村镇派出所的临时工李永海,家居该镇东公村,在江氏集团99年7.20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他紧步其后尘,曾多次到村里骚扰、恐吓法轮功学员。有的人仅仅听过李洪志师父的几段讲法,到过放讲法录像的场地,也受到李永海迫害。

李永海曾一板一眼的说:“谁家有法轮功的书、磁带等,赶紧交上来,那可是一颗定时炸弹,早晚会爆炸的!”搞得人心惶惶恐怖异常。他曾威逼着村民在“三书”(决心书、决裂书、保证书)上签字,有不识字的他帮着宣读“决裂书”等,吓得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不知如何是好。

善恶有报是天理,不久,李永海在整顿裁员中下了岗,回到家里,不到两年得了不治之症肝癌,医治无效,于2003年死去。可怜,他才三十多岁,就不明不白的当了江氏邪恶集团的殉葬品。

与李永海同所的所长张克在铺天盖地的打压中,首当其冲,对本镇的法轮功学员骚扰,弄得鸡犬不宁。大法弟子李香兰被迫害的遍体鳞伤直至死亡,对此他负有直接责任。公安局的法医把一把剪刀和撕开的“万灵”农药包放在李香兰的卧室来栽赃法轮功,张克不会不知道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张克在诸城东的铁沟处自己开车撞伤了一个人(很严重),花了很多钱私了了。近几年他也在权力的倾轧中走向了低落处。如其不悟,更大的灾祸正等着他。

本镇陈家村的治安主任王庭林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其妻近来也得了脑血栓,几经治疗有些好转,不料又滑倒跌断了腿。王庭林也是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对本村的大法弟子监视、私闯民宅,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勾当,本村大法弟子李香兰的死,他也是责任人之一,他在检察院的调查取证中隐瞒、欺骗,为了那点蝇头小利,不惜昧着良心,助纣为虐,最终累及家人。

现任诸城石桥子派出所的所长郑泽山,在江氏发动对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迫害中,身为一所之长,积极配合市“610”恶警,尽心尽力,善恶不辨。当时在辛兴镇任所长时,辛兴镇法轮功学员很多,他经常带领手下配合市局抓捕,骚扰、谩骂大法弟子。给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生活、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他自己作恶最后累及家人身上,其弟才三十多岁就得了肝癌,撒手人寰,撇下了娇妻和幼子,任其父是医院的副院长也回天无力,人们都说,他们这家人得了现世报了。

迫害仍在继续。2005年9月27日前在石桥子大集,大法弟子张振英赶集并讲真相,被石桥子派出所恶警尹克荣等将大法资料抢走,几天后,该所恶警又非法闯入她家抄家,并把张振英绑架到诸城看守所非法关押,几天后张振英被非法劳教。

写到这里,有人可能说,这些都是偶然的事情,与报应不着边际,如是说,那世间何存“善恶”,衡量好坏的普世标准将荡然无存。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古训从来都是颠扑不破的。“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这可不是说词,而是真实不虚的。为生存,为生计努力奋斗,积极工作,无可厚非,但为什么要与迫害善良的按“真善忍”做事的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为伍呢?请三思!希望当事人能看到这几则短篇,或有相识、相亲委婉善告,不是报复,羞辱谁,而是提示,醒觉,珍重生命,我们不能在无知中为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赔上性命。

请谨记: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平安幸福。
迫害大法,必遭恶报。
因为宇宙的法则对谁都是公正无私的,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