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难民申请中经历的

【明慧网2006年2月7日】提到难民,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非洲儿童瘦骨嶙峋的图片,基本印象是负面的,从没想到我有一天会成为难民。

2004年7月有机会来日本,也是奔就职来的,却阴错阳差,被迫申请避难。最初也没想太多,只是不想再回国受迫害。与同修交流后认识才提高上来:这其实也是讲真相救度众生的一种方式。虽然我到日本后很快以真实姓名在明慧网上发表了自己在国内被迫害经历,但没想到充分利用这段经历对在日本的众生讲真相。同修讲,在日本申请难民的大法弟子,大部份没有在国内被迫害的经历,都是引用间接资料,个人认为,这也可能是日本政府不太相信国内迫害会那么严重,虽然给过大法弟子难民申请者可以在日本定居的身份,但至今没有认定过法轮功修炼者难民的原因之一吧。如果多一些从国内出来的大法弟子提供资料,是不是对在日本的大法弟子难民申请有促進作用?如果日本政府真正明白了真相,认定大法弟子难民,也就等于公开承认了中国正在发生的对大法迫害的事实,客观上起到了谴责这场迫害,救助大法弟子的作用,那么这对于日本奠定美好的未来是不是有促進作用呢?而且这也是很好的一种讲真相方式,平时你去找日本政府部门讲真相,人家很可能没时间听或不想听,按正规法律程序递上去,他们不得不看,因为那是他们的工作。

听了同修谈了她的看法,当时觉得很有道理,虽然当时日本大法弟子难民申请形势并不乐观,而我们当时刚从国内出来,也没钱请律师,但还是决定申请难民,于是我们一家3口(都是大法弟子)于2004年9月提出申请。

在2005年3月开始与难民调查官会面后,我对难民申请中讲真相的意义才有了更深的体会。因为我的迫害经历较多,调查官几次增加会面时间,最终6天才完成。调查很详细,从法轮功是什么,到得法经历、受益情况,再到迫害事实,最后还有来日后有关修炼的活动。全程有一个台湾籍的翻译陪同。所以他们既了解了大法的美好,又知道了迫害的残酷和无人性。其间持续2个多月,我给他们递了2次中、日文《九评》,开始是自己上网下载打印的,后来是正式印刷的报纸。嘱咐他们好好看一下《九评》,只有看了九评,才能理解中国为什么会发生迫害法轮功。事后调查官告诉我,他看了《九评》。在会面时他讲:中国人不都是好人,他们(指我们)是好人。在他身上,我们没有看到丝毫所说难民调查官的刁难与苛刻。事后我的体会是,不管结果如何,就凭能使这两个人充分了解真相,我们申请难民做的对,为此而做出的努力做的值。当然不只是这两个人,我们的原始资料和调查官整理的资料要上报审批,还会有其他政府官员看到。

在等待难民认定过程中,女儿進了日本的小学又到中学,在征集难民申请签名支持的过程中,2个学校的师生都了解了我们被迫害的经历,特别是她所在的中学,校长在会上讲了此事,几乎学校的老师都签了名,有的老师还发动其家人签名,而且签名是由我在日本的亲戚发起的。可以预见这些支持大法弟子的善良的人们,因此而为自己奠定了美好的未来。

2006年1月我们接到通知,去听取难民申请结果。结果是难民申请不被认定。理由有三条,中心意思是我们仅仅是普通的修炼者,不是负责人和组织者,因此在国内受到的迫害,以及在日本参加公开活动回国后将受到迫害不被认可。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需要继续深入细致的讲清真相。

我们是普通修炼者这不假,但99年7月迫害开始后,我们被居委会和单位负责人上门骚扰,我被单位软禁3个多月,去天安门打横幅被拘留,被迫流离失所。我在广州又被抓,判劳教2年(明慧网有报道),这都是迫害事实。不说姜仁政在德国申请难民未获批准而回国被抓,日本也有不少普通学员回国一下飞机即被扣留,怎么能说普通法轮功修炼者就不被迫害呢?

结果通知完后,说我们如果对不认定难民不服,可在7天内提出异议。然后话题一转,说我们如果想在日本长期生活也可以提出来,这与难民申请没有关系。我们当然想留下,因为我们一家确实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被迫害才来到日本,想留在日本的原因也是因为回国后肯定会再受到迫害,不承认我们是难民,我们以什么理由留下呢?难道任何人说想在日本生活就能批准吗?……长话短说,结果我们获得了一年的定居签证,这一结果和几年前日本法轮功学员第一批申请难民未获批准而给定居签证一样。

就这一结果与同修交流,在是否对不认定难民提出异议方面存在分歧。不赞成提出异议的理由是,从结果来看,其实日本政府内心已承认大法受迫害,给定居身份就表明救助了大法弟子,只是因为害怕中共,不敢公开承认,而且日本不是移民国家,本身已经人口稠密,所以外来者长期定居一直是个敏感问题,我们要体谅他们的难处,而且几年前就此事交流的结果也是未提异议。

根据“难民”定义,我们申请难民是因为中共操控整个国家机器在迫害法轮功,所以我们不愿接受正被邪党控制的中国的“保护”,也是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意思。其实中共控制下的中国又给了国民什么样的“保护”呢?中共吹嘘在其“领导”下,中国人在世界上的地位大大提高,看一下持中国护照旅行的中国人的遭遇就知道了。世界上除了朝鲜,怕是没有比中国护照更难用的护照了。没有一个国家对这本护照免签证。即使香港和澳门护照持有人已分别获得130多个和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免签。而且,同样是去天安门为法轮功鸣冤,被抓后是外国人可能很快释放,外籍中国人就可能和本国国民一样被拘留、被劳教。

1951年联合国制定了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加入公约和/或议定书的国家有义务执行有关规定,联合国难民署起监督作用,必要时進行干预,以确保真正的难民得到庇护,不被强行送回他们的生命可能遭到威胁的国家。日本是缔约国之一。符合公约定义的难民条件而要求缔约国给予保护是难民申请者的权利,缔约国给予难民身份认定而提供保护是其义务。所以作为难民不是什么耻辱,是造成难民的国家和政府的耻辱,申请难民也不是祈求施舍。

在中国大陆生活过的人,不知不觉就会受到邪党文化的影响,从而形成观念。比如我刚到日本后,去政府部门办事总有点胆儿突的;过马路时,即使是绿灯,看到汽车也不自觉的避让。因为在邪党社会,强权即拥有优势,普通百姓是弱势群体,无平等可言,所以政府机构总是盖得高大威严,开高级轿车似乎就有在街上横冲直撞的特权。政府行使正常职能为老百姓办点实事,百姓要感激涕零。所以在中国的电视上经常看到灾民感谢政府和官员提高救助的画面。来到政府部门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民主国家,经过一段时间,自己的心态才慢慢调整过来。当我面对难民调查官时,我感到我与他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卑不亢,只有事实的陈述。

从法理上讲,“表现上我们求得世人对大法的支持,这是在人这儿表现出来的世人那一面想法,而在另外一面它是反过来的。谁给予大法支持,从正面宣扬了大法,他就是给自己未来开创了生命存在和未来得法奠定基础。”(《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因为大法弟子参与其中,那么当今社会这种难民申请制度,是不是原本是为救助大法弟子而设立的呢?大法弟子是否应该是主角呢?日本虽然认定的难民人数比较少,每年平均只有十多个,但只认定一个也应该是大法弟子难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本世纪最大的人权迫害,难民认定怎么能唯独把大法弟子排除在外呢?这正常吗?

对大陆大法弟子的亲属来说,亲眼看到大法弟子修炼后的变化,在迫害来临时,是按照自己的良心支持家人修炼,还是按照邪党文化过去几十年搞运动形成的逻辑,屈服于强权,反而违心的逼迫家人就范?对于国家、政府和团体,对这场迫害是处于正义的维护人权和信仰自由而支持大法,还是慑于中共的淫威,或贪图经济利益而保持沉默或助纣为虐?那么,我们讲真相就是给人们提供有关大法、这场迫害以及邪党本质的真实情况,以利于人们作出正确的判断,或采取正确的行动,不给将来留下遗憾。至于人最终作出什么选择,那还是他自己说了算,我们只能是劝善。所以,既然法律允许我们提出异议,而且不认定难民的理由不符合事实,我们就事论事,借此机会更深入广泛的讲清真相何乐而不为呢?最终结果如何我们不去执著,只注重在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做好就是了。

个人现阶段所悟,如有不正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