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拆散了她幸福的家

【明慧网2006年2月20日】今年50岁的黄玉萍,是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工,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黑宝石般的眼睛透露出一股纯真,圆圆的脸庞上经常挂着的微笑让人感觉善良和温馨。见到她本人,你怎么也无法将她和被迫害的两次牢狱经历以及被强迫拆散的家庭联系在一起。让我们一起看一看她不平凡的经历:

一 得法修炼 道德回升

1996年底,黄玉萍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亲戚家看到了《转法轮》这本书。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做事考虑别人,遇事向内找,做一个真正的好人。这法理顿时让她明白这才是做人的正道,在这嘈杂的尘世中她终于找到了一片净土。

黄玉萍一向工作认真踏实,早在30来岁时她就成为齐河县东方家具厂的副厂长,曾连续十几年被评为工作先进,后来调入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在这浑浑浊世她也曾为了一口气、一点名、一丝利苦苦的奋斗,也曾被胃炎和坐月子落下的腰痛病折磨的十分痛苦,但是自从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她知道是法轮大法改变了她。

工作中她把同化“真、善、忍”贯穿每一件小事上,能更多的从对方的角度去体谅和理解别人,在家庭中,她善待家人,孝敬公婆。修炼法轮大法让她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她给我说了一件小事:

在东方家具厂任副厂长时,主管生产。当家里装修时利用职务之便,拿了厂里的装饰材料而没有付钱,这在当今的社会是司空见惯的现象。93年以后工作调动去了县信用合作社,那笔钱就做挂账处理,在一般人看来也就永远不需要交了。

96年学了法轮大法后,这件事情就象一块石头压在她的心头,她觉得应该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个更好的人,不能贪图利益,无故拿别人的东西。内心经过反复的较量,她终于鼓起勇气在家里拿了六七千块钱,到原单位付了这笔已经挂帐的款项。

我听到此事也暗暗佩服她的勇气,我知道这里面放下的不仅仅是几千块钱的利益,更需要放下对于许多人来说很难放下的面子和承认错误的勇气。她说是法轮大法给予她无穷的力量。

二 遭迫害幸福家庭被拆散

可是,就是这么好的功法,这么好的人,自从1999年7.20以后的六年多来,无辜的遭受着一连串的迫害。黄玉萍本人被监控,电话被窃听,先后被勒索罚款11000元人民币,被抄家、软禁、到看守所,两次劳教,等等等等,身心受到江氏集团“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的种种非人的酷刑和折磨。黄玉萍原本幸福的家庭就是在恶党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打压中被强行拆散的。

自1999年7月20日法轮大法被无辜迫害后,县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县长许××在县里大会上,几次非议她的丈夫王××(在县府工作,许是他的领导),给他施加压力,并以家里有炼法轮功的,孩子不让上大学、参军等要挟,导致王××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经常失眠,身心疲惫。99年10月18日是黄玉萍难忘的日子,吃完早饭她在做家务,公安的几名人员开车来到她家,要劫持她,这时她丈夫也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提出离婚。

黄玉萍也在家庭和炼功的问题上仔细的想过,法轮大法教人在任何环境中都要做一个好人,对任何人都要善良,何况对自己的家人。信仰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炼功和家庭不仅不矛盾,而且道德的升华和身体的健康更有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但是在这样一个信仰“真善忍”都遭到打压的国家恐怖政策下,她到哪里去说理。

她看到她丈夫受到株连折磨,心里十分难受,但她又没有办法保护这个家,只希望她丈夫能够少一些承受,所以被迫违心的同意离婚。

黄玉萍在公安人员的胁持下被警车带到民政局,被迫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她丈夫走了,公安人员董强、张国峰等紧接着非法把她送到拘留所。三天后又被单位、公安劫持到县服务楼强化洗脑七天。

黄玉萍对待公婆象亲闺女一样,十分孝顺。在黄玉萍离婚后无家可归,公婆便叫她到他们家住,二老一心想把被强迫拆散的家庭重新组合起来。

可是,接下来的事实是,齐河县公安人员把黄玉萍送进劳教所,在这期间,许县长的外甥女在许县长与另一个人的撮合下与王××结合。就这样,这桩婚姻便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

其实,真正导致黄玉萍家庭被迫拆散的是中共恶党和它所执行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三 坚持正信 两次劳教遭受非人迫害

黄玉萍遭受两次非法劳教的痛苦经历。2000年11月黄玉萍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正信被非法送进王村劳教所。在那里,她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位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的王村男少管所三天内全部撤离,变成了现在的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成为非法关押、残酷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地方。黄玉萍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后就关押在这里的三大队。

三大队先有六个班,后来又增加到九个班。被关到那里,邪恶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人放弃对真善忍的正信。对于不放弃信仰的学员采取不让睡觉并且面壁罚站(鼻子尖要贴着墙,头不能触墙,立正站着)、肉体酷刑(电、吊铐、绳捆、夜里三九天穿着单衣服绑在铁椅子上冷冻等)、精神洗脑折磨等等恶毒手段,有的学员有三个月之久不让睡觉,全身浮肿。

在这里地狱般的日子,有几件特别痛苦又惨不忍睹的事让她永生难忘,黄玉萍回忆说:

“2000年11月4日中午我们正吃午饭,看到操场上一片混乱,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那里,电棍哧哧的电流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经过,一名女学员被电伤后被几个男警察强行拖上了警车出了大院。学员再见到她时,两腿被电得血肉模糊,不能走路,行走时需要两个人架着拖着腿才行。

“我们全体学员和平理性的提出释放操场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女警肖爱华气急败坏的拿来电棍亲自上阵,高压电棍冒着蓝火从法轮功学员身上经过。我们都被电得伤痕累累,肉皮被烧焦电糊的味道弥漫在房间。此时的女所长王君完全失去了理智,又叫来了男警察继续对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女法轮功学员实施惨无人道的血腥暴行,多名学员被拖到隔离室,电棍的嗤嗤声响成一片。我也被拖入隔离室,我的上衣衣扣,上衣袖和毛衣袖被撕掉。

“12月份,因为晨炼,我又被关入禁闭室遭受酷刑迫害。禁闭室是临时修建的小平房,每间不到2平方米,门窗上没有玻璃,三九天滴水成冰。禁闭室内放一张特制的酷刑床,高1米左右,床上焊着铁环。当时天下着大雪,北风呼啸。我们五个人都没有穿棉衣棉鞋,每人一间分别关押。我的手反背着吊铐在酷刑床边一米来高的铁环上,这样铐住手之后,只能脚尖点地,脚后跟悬着,全身的重量全部压在脚尖上。如果脚后跟着地,手腕被手铐勒得疼痛难忍,有的学员曾被勒出骨头来。头低得快要离地面40来厘米,脚尖和吊铐的手被拉到了一条直线上,加上冷冻,一会儿全身失去了知觉。”

“我就在这种恐怖高压和酷刑折磨下开始神志不清,最后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不炼功保证。可是离开了严管室,接下来的是更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每天被逼迫看江氏集团编造的污蔑大法的录像,看一篇就被要求写一次体会,必须按照邪恶规定的意思写。”

“这些警察一次次的暴力使用后,让人精神上产生巨大的恐惧感,甚至她们稍微对你好一点,你就对这些使用暴力的警察产生感激的思想,在这里整个让人是非颠倒,神志不清,善恶不分。这就是中共恶党的洗脑和精神控制。这段非人的生活让我永生难忘。夜晚经常从恶梦中被吓醒,生不如死,内心的痛苦无法再用语言表达。”

2002年3月14日黄玉萍终于走出了这个人间地狱。可是谁知道等待她的是又一场煎熬。

离开了劳教所那个黑窝,在稍微宽松的环境下,黄玉萍清醒过来,从新开始修炼。因为给公安局长讲述自己劳教期间被迫害的经历,她被再一次劳教。

那是2003年4月7日,她被劫持到了位于济南市浆水泉路20号的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先是被关押于三队、二队,被强迫洗脑。后来被关押到五大队。

第五大队又称为“严管集训大队”,该队由非法轮功人员(卖淫,盗窃)和坚修大法的学员组成,为首的叫王淑贞,副大队长是王月瑶和张宏,她们时常以减少刑期为诱饵操纵、利用、指使非法轮功人员虐待、侮辱大法学员。

在这里只要坚持对“真善忍”的正信,王淑贞等就找借口迫害,经常不让吃饭、不让大小便、不让坐着、不让睡觉等。有学员被折磨的身体极度虚弱,有的全身浮肿。有的长达40多天不让睡觉。在这里大法学员还被逼迫着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奴役性劳动,并且劳动强度极大,从早晨6点到晚上10点、12点,甚至更晚。

由于受到长期的迫害,2004年3月初的一天,黄玉萍突然十分难受,医务人员检查心电图,心率120,血压110/160.警察王淑贞借口黄玉萍坐姿不好,指使劳教犯人孙晓红对她殴打。黄玉萍的头被强行按在地上,头上顿时起了个大包,脖子被扭伤,鼻子被打的流血。警察马文娟就在一旁看着孙晓红行恶,并指使孙晓红拿胶带封住黄玉萍的嘴。警察王淑贞为了掩盖她的犯罪事实竟然谎称黄玉萍倒经。

五月中旬,警察们在劳教所长姜丽杭的密谋指挥下,成立了强行施暴转化小组,昼夜不停地对大法弟子施暴,她们换上便衣,亲自登场行恶。

黄玉萍所在班组被集体关禁闭,长达四个多月。期间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不让大小便,还罚站,立正姿式,五指并拢放在裤缝上,每天从早上6点站到晚上10点以后。

黄玉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遭受身心的折磨和奴役劳动的迫害,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超期关押3个月,2004年12月25日才被释放回家。

现在黄玉萍虽然回家了,但是这场错误的打压还没有结束,黄玉萍的自由也只是相对的,单位还没有恢复她的工作,她也没有住处,只好去外地找工作糊口。但这些困难并没有难倒她,经历过恶党的两次酷刑折磨后,并没有消沉她的意志,反而看上去比之以前更成熟,更显得自信乐观。她说是法轮大法使她获得精神境界的升华,心灵的创伤没有留下抹不去的阴影,她不怨恨那些迫害她的人,在这场迫害中真正受害的正是那些迫害者,他们才真正是可怜可悲的。但是这场对好人的迫害、对“真善忍”的迫害是绝对错误的,那些迫害者也是一定要承担历史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