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事不能真的成为 “事”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最近跟同修的交流中明显的感觉到,有的同修在做三件事情的过程中真的把它当作“事”来做。其实师父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在我自己的认识上是,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炼中渐渐的自我本性复苏后的自然表现。我理解这决不是师父让我们做的什么事情而安排的“事”。

师父在《道法》中讲:“注意:我不是叫你们人为的做什么,只是叫你们明白法理,这方面的认识要清楚。其实大法不只是度人的,也是讲给各界众生的,觉悟了的本性自会知道如何去做,爱护你们人的这一面是叫你们在法中能悟上去。大法圆容着众生,众生也在圆容着大法。我告诉了你们法的庄严、神圣,目地是抹去你们对法的迷惑、误解。”

我想师父给我们讲的是法理,但是我们没有在法上认识法,不在法上修,不能认真的对待自己修炼,就看不到法背后的洪大的内涵。如果我们真正在法上明白师父为我们所安排做好的三件事,就决不会盲目的去做什么。师父讲:“证实法也是修炼”(《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但是如果我们做三件事的过程中忽视正法和自己修炼的因素,很可能走不正我们要走的路。

最近两个月师父给我们讲了《彻底解体邪恶》和《致澳洲法会》的法,我想这是目前正法的形式。但是如果我们大法弟子学不好法,而且在学法的问题上我们的心不在法上,就修不好自己更跟不上师父的正法進程,更不可能很好的彻底解体邪恶,从而结束不了中国大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形势,不能更好的救度我们应该要救度的生命。我想这两者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关系。

这是我自己最近学法和实际修炼当中,碰到的矛盾中的一点体会。可能我的理解上有一些片面的地方,有不正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