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市危建玉被秘密开庭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危建玉是福建省邵武市人,原为福建工程学院讲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拘禁、抄家、判刑。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危建玉被邵武市国保大队劫持到看守所,家中电脑设备和数万元钱款等被劫持一空。危建玉一直绝食反迫害,多次被送往市立医院采取强制措施。在危建玉正念抵制下,三月初恶警不得不以取保候审名义将其释放。

但仅隔一个多月,四月十日晚上,邵武国保大队恶警又一次从家中将危建玉强行带走,并再次非法抄家。危建玉现被非法关押再邵武市看守所,已绝食数天抗议抵制邪恶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危建玉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开庭当日,危建玉将以下辩护已交给法庭,目前还未判决。

希望得到消息的大法弟子,揭露邪恶,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正念加持危建玉早日回到正法洪流中来。

附:

危建玉的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因为真心想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才信仰真善忍,并在行动中努力遵守这一做人的准则,因此我的身体也更加健康,并开启了我的智慧,工作也做的更好了,这是我个人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我几年来多次因为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而无辜被拘留、抄家、判刑;因锻炼身体,维护身体健康权而被劳改、劳教,这个是公民的基本人权被残酷践踏,其结果是给社会,给善良的亲人,朋友造成了极大的恐惧、痛苦和不幸。我个人不仅饱受了牢狱的折磨,失去了家庭、工作和自己最亲的母亲和大哥,回到家里仍继续遭受蛮不讲理、贪婪、自私的二哥危建明和二嫂李艳秋的欺压、诽谤和诬蔑,他们甚至希望能置我于死地。

如今我又再次无辜遭受抄家的洗劫和牢狱的冤情。2006年2月20日,我原本准备用以谋生的电脑等设备、以及过去工作时用到的数码相机及其所有配件有:掌上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MP3甚至各种充电器及多片高容量SD卡等包括所有使用说明书,总计有3、4万的个人财产被洗劫一空。

我们的行为堂堂正正。我从未布置什么暗室,所谓的“暗室”原为我母亲住的房间。2004年12月我母亲去世后,危建明一家全部霸占了我的住房和厨房,将我的家具、用具挤在破漏最严重的我妹妹的房间。我原本放在我妈房间的床、桌椅、木箱等家具竟被危建明和着房间一齐出租给租房人使用。

2005年11月我回到邵武,危建明一家仍占着我的房子不肯退出,并扬言我只能住一间(即我妹妹的那间房子)。在我一再要求下,才勉强答应我妈那间让我存放东西,但不许我住,他退去了租房人,自己却住进了这间房间。我回来没几天,他吃完晚饭,洗漱完,就上来看电视后睡觉。

被抄去的法轮大法的原著、法轮功的各种真相资料也已充分证明了法轮大法好,所有证据都证明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然而公安仍置事实于不顾,强行将我无辜关押,因此我被迫以绝食方式和平表达心声。但在绝食7日后,第8日在我身体状态依然正常的情况下,我被强行送到邵武市立医院挂瓶。我不配合,拔掉针头,办案公安赵勇不顾医生的意见,强行将我用绳绑在床上挂瓶。其实医院对我的身体的生化检查结果也表明我的身体状态良好无需挂瓶。然而不必要的四次挂瓶却耗费了8百多元的医疗费用,并且全部从我仅有的生活费中扣除。这种做法从道德上是不仁道的,从医学上也是不科学的。而且也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要求所扣除的医疗费用应该全部退还于我。

绝食14天后,公安又用我几乎所有的生活费用为押金,对我取保。在取保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天气常下大雨,家里因房子破漏还很严重,我无钱请人帮忙修漏,我只好自己动手修缮,还重重的从高置的梯子上摔下,赵勇第2天也得知这一情况。我正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更好了,才没有造成筋断骨折,甚至可能瘫残的险情,而且没2日我就能起床行走。然而当我的伤势还没完全恢复自如的情况下,2006年4月10日晚,公安再次到我住处抄家,赵勇甚至还借来手电筒并取梯子爬上满是尘土的房顶,抄遍我住处及已被租出的隔壁房间(所谓的暗室)的每一个角落。在没有搜到他们所要的东西后,仍然要强行将我再次绑架到邵武市看守所。

我只能尽自己所能一次又一次的绝食,以强烈的表达我的无辜,用我的生命呼唤良知。希望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能尊重事实,公正判决,这是对他人负责,也不违背自己的良知。

辩护人:危建玉
200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