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国保大队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6年1月3日】2005年11月22日晚,沈阳市和平区国保大队恶警将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王维闯(男,27岁,原籍辽中,曾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于沈阳市张士教养院)、于景权(男,30多岁,原籍丹东,曾被非法判刑,在辽阳铧子监狱关押,2005年5月被释放)绑架至沈阳市张士洗脑班,并于当晚对他们刑讯逼供。

王维闯被恶人用背铐吊起毒打,恶警整夜不让睡觉,逼问其真相条幅的来源及制作情况,连续折磨3天,使王维闯被毒打折磨的生不如死。后王维闯曾绝食抵制迫害酷刑使王维闯的手腕处留下两道深深的嵌痕;右脸一处创痕,至今仍清晰可见,是恶警用鞋抽打所致。因头部被毒打重创,令他时常眩晕,至今仍无法正常工作。

此间,和平区国保大队恶警还在王维闯工作的发廊和其住所附近蹲坑守候,并伙同皇姑区龙江公安派出所警察将他的女友和两个姐姐劫持到龙江派出所,用流氓手段威逼、恐吓并时常在她们上街、吃饭时尾随跟踪,令她们在恐惧中度日。和平国保大队一恶警甚至对其姐姐无耻恐吓:咱们有帐不怕算。王维闯瘫痪多年的母亲得知儿子被绑架折磨,因担心、焦虑,眼睛一度失明。王被释放时,张士洗脑班警察又勒索其家人1000元钱,还说是“照顾”。和平区国保大队等这些所谓执法部门的流氓行径给王维闯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于景权仍在被非法关押中。据悉,参与此次绑架的还有国家安全局警察。在2005年12月27日前后,沈阳市皇姑区又有陈姓和董姓两名法轮功学员遭劫持,望知情者提供详情。

在此正告那些追随恶党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的不法之徒: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灭中共的日子不远了,只有立即停止做恶,将功补过,真正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不当中共恶党的陪葬,才是明智的选择。